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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陈六使的公民权

── 游 黎 ──


  新加坡前南洋大学创立人,已故陈六使的公民权被吊销,曾是新马华社关注的大事。在新任南洋理工大学校长的徐冠林博士,为理工大学复名为南洋大学的工作奔波的今天,有不少南大人认为,平反陈六使公民权是复名必需的去障条件。

  笔者向来觉得,令人悲痛的是,一位中国移民的公民权,被中国移民后裔主掌的政府吊销。前此,焦头烂额的英殖民政府没作出这般决定,后来吊销陈氏公民权时,原居民主掌的联邦政府,至多也不过扮演顺水推舟的角色。

  李光耀回忆录中文版上册第382页提到陈六使和南大时说:“……当时我们还没有条件加以干预……。我也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时机到来我会对付陈六使的”。同书第568页:“大选结果揭晓隔天,我们采取法律行动,吊销他的公民权”。查新加坡政府在1963年9月21日举行大选。选举胜利的人民行动党,不食所言,于隔天吊销陈六使公民权。

  新加坡在1963年9月16日加入马来西亚而独立。9月22日吊销的陈六使公民权应该属于马来西亚公民权。公民权事宜属中央政府内政部权范,但李光耀回忆录给读者的印象是,吊销陈六使公民权乃他个人的蓄谋,行动党州政府的独自行动。吉隆坡内政部是否参与、受照会、回忆录没有交待。

  需知当年筹组马来西亚时,行动党花了很大的精力说服选民,确保“62万4千个新加坡公民不会失去在新加坡享有的州公民权……成为大联邦的国民……”(同书第462页),并进一步的把“白皮书第14段修改,使新加坡公民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而不是马来西亚国民”(同书第497页)。新加坡在公民权问题的努力,对击败岛内反大马计划的势力,有举足轻重影响。它对公民法的严肃谨慎态度,应该也用在陈六使的公民权问题上。

  1965年新马分家后,陈六使失去的马来西亚公民权,显然不是两岸政府牵挂的要事。陈六使在马来亚一直都有产业,如他当年有意,和他没有深仇大恨的吉隆坡政府,是否会恢复他那因行动党越俎代庖而失去的公民权,后人只能猜测。但个性豁达开朗的陈“令伯”,据说闭口不谈公民权,只管搓麻将度晚年,与世无争。

  新加坡政府以讲法自豪,处理个人公民权也不该马虎。为名正言顺,新政府大可重新宣布吊销陈六使的新加坡公民权。也好让有心人士代他泉下老人家,向马来西亚政府申请回效(reactivate)他的马来西亚公民权。马来西亚内政部当年如果完全没有参与吊销陈六使公民权,也算是政府失责,把份内职权旁落州政府。

2004-07-16 修

(按):本文原载 2003-08-14 《星洲日报·言路》。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04年7月17日首版 Created on July 17, 2004
2004年7月17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ly 17,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