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 黎 ──
南大校友陈瑞献将于下月初受颁南洋理工大学的荣誉文学博士,成为首位南大校友获此殊荣,诚然可喜可嘉。
陈博士在接受《联合早报》专访时,不忘为理大复名工程助一臂之力,提出为衔接新旧南大历史该做的五项建议步骤。其中第一项是不会有任何南大人反对的“恢复南大倡办人陈六使的身分和尊严”。
前新闻工作者,也是南大校友的区如柏君在评论此事时(2003-08-16 早报言论版),提到鲜为人知的陈六使公民权“恢复”一事。笔者认为新加坡当局有责任公布陈六使公民权真相,以正视听。
这里重录区文有关段句,以便讨论。
“很不幸地,1964年内政部褫夺陈六使的公民权,这是他在上个世纪50年代担任中华总商会时,领导总商会为定居本地多年,已经融入本地社会的各族居民争取到的权利。几年后,内政部恢复陈六使的公民权,他的侄儿陈永裕(中华总商会名誉会长,曾任总商会会长多年)到内政部领回他的公民权证书。”
首先得指出,据李资政回忆录,陈六使公民权是在1963年9月22日被褫夺,也就是大选后隔日、即新加坡加入马来西亚后6天,不是如区君说的1964年。
区君把几年后陈六使侄儿领回他的公民权证书,等同于陈六使公民权的恢复,是个人诠释还是有当局公报证实?查陈六使逝于1972年,领回公民权证书在72之前?之后?如在之后,领回证书会不会只是孝侄为叔父善后。如在之前,陈六使先生好像没有公开证实。一般国家有关公民权的颁发吊销恢复,都公布在政府公报(Government Gazette),新加坡政府果真恢复了陈六使的公民权,曾在公报上公布?
公民权的颁发褫夺恢复,隆重严肃,更何况事关社会显要如陈六使先生。草率了事,与陈瑞献说的恢复身份和尊严的精神相违。
不久前去世的艺人郭宝昆,公民权也一度被新政府吊销,后又被恢复。据知,郭先生很为重得的公民权自豪、安慰。今天建议恢复陈六使的身分和尊严的有心人士,也必定会为陈六使公民权堂堂正正的,尊严的恢复,而感到欣慰骄傲。陈老地下有知,也必死也暝目。
原稿 20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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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0日首版 Created on August 20, 2017
2017年8月20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August 2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