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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新加坡政府的平等对待四种教育源流的原则与政策

── 严元章 ──


  南大文学院院长严元章说:首先我想声明:我所要讲的话是我自己要讲的话。我今晚绝不是代表南洋大学讲话;我所讲的话,跟南洋大学负责人无关系,跟任何人任何团体都毫无关系。并且,如果我讲错了话,我乐于负起全部的责任。

一、平等对待四种教育源流的原则

  依照教总定下来的大纲,我们要谈的第一个分题,便是“平等对待四种教育源流的原则”。简单说来,平等对待各种教育源流,也就是平等对待各种语文教育,在原则上是完全正确的。这个平等对待各种语文教育的原则,不仅在星马是完全正确的;在所有人类所在的地方也都是完全正确的,除非那些地方只有一种语文,因而只有一种语文教育,这就无所谓平等不平等了。

  我非常高兴,看到星洲接受了平等对待四种语文教育的原则,同时建立了平等对待四种语文教育的政策——这是对人类的尊严,对人权的神圣,表现出强烈的维护,表现出大力的支持。如果大家能够长久把握这个平等的原则,彻底实行这个平等的政策,在教育的设施上,这个邦国可能成为一个“模范国”,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小联合国”。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平等对待四种语文教育的原则及其政策,对于这个邦国的教育发展以至整个邦国的前途,实在是有特别重大的关系。

  这十年来,星马的华文教育工作者,在绝大的压力下所发出来的呼声,根本上便是一种平等的呼声——如果要说那是一种主义,那就是“平等主义”。那就是有普遍价值的“平等主义”;那就是有永久价值的“平等主义”。却有些人蛮不讲理,偏说这是什么“种族主义”,乃至于“大汉沙文主义”。这是要在华文教育工作者的头上,套上一顶烂帽子,好来制造“莫须有”的罪名。

  可是,不管有什么罪名,甚至于是“天大”的罪名,落到我们头上来,我们还是要坚持“平等主义”,坚持教育上的平等主义,坚持平等对待各种语文教育的原则,来维护人类的尊严,来支持人权的神圣。

  话得说回来了,四种语文教育平等的原则及其政策,能够在星洲明确地肯定下来,显然是由于在星洲当中,属于绝对多数的人口,深明大义,了解“平等主义”的道理,才会毫不迟疑地赞成那属于绝对少数的人口,来全盘享受教育上的平等待遇。要是在别的地方,人口稍为多一点的种族,对于人口稍为少一点的种族,就已经没有“语文教育平等”可说了。

二、现行教育政策的检讨

  依照教总定下来的大纲,第二个分题便是“现行教育政策的检讨”——这该是根据“平等待遇”的原则,来检讨当前的教育设施。现在分做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来说,并且以华校英校的对比为例。

(一)初等教育

  一般华文小学,尤其是乡村里的,校舍很不好,而且校地很小,周围又很少有扩充的余地。当中还有许多的校地,只是租来的。跟校舍好,校地大的英文小学,简直是无可比较。为了解除华文小学在发展上所受到的严重限制,也就是保证华文及英文初等教育的机会平等,政府该采取步骤来帮忙受补助的华文小学自己拥有面积够大的校地,并且从宽批准他们新建或扩建校舍的补助费。因为我没有这一类的资料,我不知道政府在这方面曾经做过什么,并且准备怎样做。

  至于华文小学的设备,大体上也比英文小学的差得多。如果对于补助华文小学的设备,全要他们自给自足,事实上恐怕是做得到的少,做不到的多。这么一来,当然影响到华文小学的教育效果;而且对于华文小学的儿童来说,这并不能算是平等的待遇。在充实补助华文小学的设备上,我认为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不好袖手旁观。这也是平等待遇各种语文教育所不可少的一种做法。

  说到小学里二种语文的教学,从一九五六年的华文教育报告书,教育政策白皮书到一九五九年人民行动党对教育政策所发表的声明,都有十分清楚的安排。事实上华文小学早已自动地普遍教学第二语文,现在好像又要教学第三语文了。可是听说在不少的英文小学里,恐怕还是只教一种语文——听说不少英文小学教第二语文,并不是像华文小学那样,把第二语文定为必修科,而只是一门选修科;学生固然可读可不读,而且不管读得好坏,也都不算在总成绩里面,要是这样做法,固然是英文小学对第二语文的歧视,同时也是对英文小学儿童的歧视——使到他们没有适当的机会,成为两种语文的人材。从一九五六年到现在,已经是五个年头了;我不明白,对于那样明显地违背教育政策的做法,为什么政府不采取行动,从速加以改正。

  至于小学教师的待遇,听说同是师资训练学院的“文凭班”毕业生,同在政府学校服务,在英校的就有养老金,在华校的便没有养老金。我一时不能十分肯定这是不是事实。如果真的是那样,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说明那也是平等的待遇。政府对于同是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师范生,同时在自己主办的学校里工作,只因为他们工作的学校有英校华校之别,所以对他们的待遇便发生了有无养老金的差异,这不只是对服务政府华校的“文凭班”师范生的歧视,也是对华校的歧视。

(二)中等教育

  在中学方面,如同在小学方面,华校英校之间待遇的不平等,在事实上还是存在的。在校舍、校地及设备上,华文中学的处境,比较华文小学的,虽然是好得多,但是乡村里小规模的华文中学的处境,就不见得比一般乡村华文小学的好得多少。为了使到城乡教育的发展趋向于合理的平衡,使到乡村儿童跟城市儿童享有趋向于平等的教育机会,我认为政府该采取行动,对乡村华文中小学,给以更大的协助。

  说到中学教职员的待遇,华文中学的校长自去年一月份起已经领到职薪,这是平等待遇的一个步骤。不过,美中不足的,便是华文中学校长的职薪,据说是被当作一种兼薪,而不列入在正薪之内,因此,在计算生活津贴的时候,华文中学校长便要吃亏。英文中学校长的职薪,是属于正薪的一部分,因而在计算生活津贴的时候,他们便得到好处。此外我也听说,政府华文中学的校长老师们,现在没有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政府华文小学的校长老师们,想来也是同样享受不到的。可是在通常情形之下,政府英校里,有那一位校长老师,享受不到养老金吗?还有,在政府英校里服务的教职员,经过三年试用之后,便可以成为政府的永久雇员。我不清楚,政府华校里的教职员,现在是不是也得到同样的待遇?还是把他们只当作是政府的临时雇员?

  关于中学教职员的待遇,还有三项要说到的:第一,英文中学的高级教师可以领到一种“专科津贴”,好像是分为一百六十元,一百八十元,二百四十元三级。这种津贴是否合理,我们暂且不去管他。不过,如果是不合理,便该一律取消;如果是合理,华文中学的高级教师也该能够领到。这样才是平等待遇,不然便是不平等待遇。第二,英文中学后期两年的教师人数,每班定为1.5;华文中学每班教师人数,从初中一到高中三都是1.25。为什么在高中二年三年,每班教师的人数,不可以也定为1.5?这样加重高中后两年教师的工作负担,影响到高中的教育效果,显然并不是平等的待遇。这是今后必须改正过来的。第三,英文中学校长有特级薪,据说每月可以高到一千五百元以上。华文中学校长可不可以也享受那样的月薪呢?为什么不可以?

  谈过了老师方面,现在谈谈学生方面。首先,我请大家注意,在中等技术教育,职业教育,乃至学徒训练上,华校小学毕业生,是不是跟英校小学毕业生,有相当平等的机会?华校初中毕业生,是不是跟英校前期中学毕业生,也有相当平等的机会?其次,我请大家注意,在第二语文乃至第三语文的学习上,英校中学生跟华校中学生,是不是有相当平等的机会?如果没有,我们得请求政府供给那样的平等机会。

(三)高等教育

  说到高等教育来,政府为英文中学毕业生办了工艺学院,也为英文中学毕业生办了星洲的马大。对于那样的升学的机会,华文中学毕业生几乎是没有份的。政府不在高等工艺教育及大学教育上为华文中学的毕业生好好地打算,这是“平等待遇”的政策在实施上的绝大毛病。为了高等教育机会的平等,我们必须坚持开办华文工艺学院或者在工艺学院开办华文部的要求,也为了高等教育机会的平等,我们必须催促政府,实践他对南大尽力支持,并且在财政上与马大平等待遇的原则。政府该采取积极的态度,不断地设法协助南大;不好在技术问题上斤斤计较,而流于玩弄拖延的手段,来牵制南大的发展——听说有一种外来的力量,在阻挡南大问题的解决,我希望这只是错误的传说。

  在认真实践平等对待四种教育源流的政策上,照顾华文中学毕业生的高等教育的机会,是政府必须负起的重大责任。要负起这个责任,第一种做法便是借重由人民的力量办起来的南大,不然的话,便得在星洲马大开办华文部,或者由政府来办一间华文大学,这是第二种做法。此外没有第三种做法了。第一种做法是现成的做法,第二种做法是更吃力的做法,到底政府要怎样做法,理应及早决定。越是拖延时间,越是对邦国,对政府,对南大,对华文中学毕业生,对南大学生,通通不利。南大问题的解决,首要的不外是学位的正式承认,以及财政的切实补助。只要实在是出于认真商谈的好意,而又不在次要的事情上枝节横生,问题的顺利解决,其实是不难达到的。

  至于南大毕业生在服务上乃至于在升学上,在本国外国所受到的歧视,只要南大学位正式被承认了,歧视的情形就会跟着改善,此外还有要改善的地方,便是对于南大星洲学生助学金的审查,必须提早而且赶快办理——去年是拖到年底才公布审查的结果;今年也还拖到年中间;这样害得申请助学金的南大学生,平添了不少麻烦,乃至于要先去借钱来交学费。发给助学金来帮忙南大学生,原是政府好意的一种表现,只由于手续的拖延,反而引起年青人的怨声载道。这是政府在民心上的一种损失,今后在南大学生助学金的审查和发给上,政府该设法在南大学生交费之前,便办好了手续。

三、如何执行“四种教育源流平等”的政策

  依照教总定下来的大纲,这是我们要谈的第三个分题。在这里我要简单提出三个建议:

  第一,请政府全盘检查现行的教育法令,把法令当中所有违背“平等待遇”的政策条文都列出来,然后按照人力财力编定一个实行平等待遇的分期方案,并且把方案公布。

  第二,请教总及其他教育团体,成立教育政策小组,特别负责调查“平等待遇”政策的执行情形,并且计划执行的办法:把办法贡献给政府,同时推动政府实施。

  第三,政府及教育团体,乃至全国的人民,对于“平等对待四种教育源流”这个基本政策,必须采取更积极支持的态度,不断地关注,不断地讨论,不断地发表文告,不断地提出要求,不断地大力执行。

(《星洲日报》,24/8/1961)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15年4月12日首版 Created on April 12, 2015
2015年4月1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April 12,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