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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语 与 教 育

── 严元章 ──


(一) 语言与教育

(1) 口语及书面语──母语及非母语
所有发展完成的语言,都有两大构成部分:一是口语;二是书面语或成文语,也就是文字。所以,通常说的语言,并不限于口语,而是包括文字在内的。

就语言的种类说,这里要说的两大类,一是母语;二是非母语。母语是原来的语言,非母语却是外来的语言。母语是祖国的语言、民族的语言、人民的语言,非母语却是外国的语言、外族的语言、外人的语言。 

(2) 教育的主要媒介语
从人类自己看,个人是生存发展于人与人之间的活动,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要通过种种媒介,主要的媒介,便是媒介语,包括口语和文字。人与人之间的教育活动,自然也要通过种种媒介,主要的教育媒介自然又是媒介语,同样是包括口语和文字。

在教育活动当中,如果有两种媒介语;通常用得特别的一种,便是主要媒介语。这是“教育”的主要媒介语,并不只是“教学”主要的媒介语。主要媒介语固然是在教学里面时常用到,但在教学之外同样是时常用到。例如以华语作为主要教育的媒介语,那么在绝大部分的教育活动里,所讲所听的口语和所读所写的文字,便该是华语;在课内是这样,在课外也是这样。

至于主要媒介语,该用哪一种语言呢?是母语还是非母语呢?答案是十分肯定的,那当然是母语,非母语只可以做次要媒介语,绝不该做主要媒介语。例如在华校的教学,华语当然是主要媒介语,英语该只是次要媒介语;所以,绝大多数学科教育要用华语做媒介语,只有一科英语的教学才该用英语做媒介语。

(3) 教育的主要语言科
语言与教育的关系是繁重的,首先是媒介语的关系,其次是语言科的关系;媒介语的关系决定语言科的关系,换句话说,语言科的地位是跟着媒介语的地位而决定的。如果以母语作为主要媒介语,母语就必然成为主要语言科;如果还有教学非母语的话,那总是次要语言科。例如以华语作为主要媒介语的真正华校,必然是以华语为主要语言科,英语该只是次要语言科;这是说,华语一定要作为第一语言来教学,英语只该作为第二语言来教学。这是在同时教学两种语言的时候,当然要把教学的轻重正确地分清础。

(二) 母语教育

(1) 主要媒介语的连贯性
就媒介语来看,教育发生于母语,也发展于母语。母语不只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媒介语,乃至是唯一媒介语,母语如果不是学校教育的唯一媒介语,也是主要媒介语。由家庭到幼稚园如果小学的主要媒介语是母语,而中学的主要媒介语却是非母语,便是把主要媒介语的连贯性破坏了。最后到大学,主要媒介语总是母语。那是在所有教育活动当中,可以看到的主要媒介语的连贯性。这个连贯性简直是神圣的,是不可以破坏的。 

(2) 主要语言科的连贯性
就语言科来看,教育又是发生于母语,也发展于母语。由婴儿的“牙牙学语”于家庭,以至学生的继续学语于学校,在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内所学的主要语言该是母语。那也是在所有教育活动当中,可以看到的主要语言种的连贯性。这个连贯性最少要保持到中学阶段,让学生有足够的机会来学好母语。如果在小学以母语为主要语言科,上了中学却以非母语为主要语言科,便是把主要语言科的连贯性破坏了。

(3) 世界通例的母语教育
我们说的母语教育,是以母语为主要媒介语并且以母语为主要语言科的教育;那样的教育原是世界的通例,是自然而然的,是正常正大的,是合情合理的。试问英国人的学校,香港英童的学校,是不是以英语为主要媒介语,并且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科呢?那当然都是。 

(4) 母语教育的教育价值
在教育上,就短期的成绩看,母语教育比较非母语教育显然好得多。教学方面,教师和学生都可以省时省力,而又得到更好的成绩;就算不会事半功倍,也总不会象非母语教育那样事倍功半。训导方面,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接触,在谈话或者活动当中,用母语比起用非母语来,又会收效更大。

(5) 母语教育的人生价值
在人生上,就长期的成就看,母语教育比较非母语教育更是好得多。人生能力方面,更易于养成学生两种重要的能力,这便是发表能力和思想能力;由此,可以多见到能言、能文、能思的人才辈出。人生态度方面,也更易于养成学生两种重要的态度,这便是积极有为和独立自主的态度。

(三) 非母语教育

(1) 主要媒介语的反通例
首先,非母语教育在主要媒介语上面看得出来。那显然是由非母语取代了母语,成为教学和训导的主要媒介语;例如在绝大多数的香港中学里中国人的子女耳闻目见日讲手写的,主要都是英语而不是华语。这是完全违反世界教育通例的。

(2) 主要语言科的反通例
其次,非母语教育在主要语言科上面看得出来。那显然又是由非母语取代了母语的地位,成为学科当中的主要语言科。例如在绝大多数的香港中学里,尽管说有中英数三个主要科;其实中英对比,“中”只是次要科,“英”才是主要科。然而,绝大多数的中学生却是中国人的子女!那又是完全违反世界教育通例的。

(3) 世界恶例的非母语教育
既然母语教育是世界教育的通例,怎么又会有反通例的非母语教育出现呢?不必多说,那是殖民地统治的罪过,那是殖民地统治在教育上所制造的世界恶例。这个世界恶例的殖民地教育的出现,不只是学生的不幸,也是人类的不幸。

(4) 非母语教育对教育的损害
在教育上,非母语教育的成绩,比起母语教育来,当然是要大打折扣的。教学方面,除了学科本身或多或少的困难,又平添了媒介语的困难,也就是平添了口语和文字的困难;那样,难上加难,自然会事倍功半。训导方面,学生对于校长老师的说话以及学校的章则文告,免不了半懂半不懂,那又怎会不费时失事呢?这样,非母语教育对于教育的损害,简直不只是成绩低,并且会流于反教育。

(5) 非母语教育对人生的损害
在人生上,非母语教育的成就比起母语教育来,当然又是要大打折扣的。说到人生能力、发表能力方面,只有问答的能力会过得去,但是讨论的能力和写作的能力都很不成,至于思想能力方面就更不得了。至于人生态度,消极放弃和奴性服从的态度,倒是容易养成的。由此,非母语教育所造就的人相,通常是词不达意,言之无物,思路窒息,而又随便可以对外人“俯首称臣”的面谱。这样,非母语教育对于人生的损害,简直不只是成就小,并且会流于反人生。

(四) 香港学校的语言问题

(1) 主要媒介语问题
香港学校的语言问题,首先便是媒介语问题:究竟要用华语还是英语做主要媒介语呢?在原则上,凡是绝大多数学生是中国人子女的学校,由幼稚园到大学都要用华语做主要媒介语,这方符合世界教育的通例──母语教育。

香港的小学教育是母语教育,也就是用华语做主要媒介语,这是值得大大赞美的。不过,在小学之前竟然有所谓“英文幼稚园”出现,到底这是为英国人的幼儿办的呢?还是为中国人的幼儿办的呢?如果是为中国人的幼儿办的,那就不只是我们应该加以严重的谴责,教育当局也应该禁止这种幼稚园办下去。

至于中学教育的绝大部分,却是非母语教育,也就是用英语做主要媒介语。这是世界教育恶例在香港为害最大的部分,必须及早取消。换句话说,香港的中学教育必须及早转向母语,由华语取代英语作为主要媒介语。香港教育委员会在报告书第十六节所提出“在中学低年级,中文应为一般教学语言”的建议,在原则上是十分正确地推动香港中学教育向着母语归趋。对于这个富有进步性的建议,我们必须尽力支持。

然而,正如不少人顾虑到的,中三学生升上中四主要媒介语突然间由华语改为英语,不是也“会觉得难以担当”吗?所以,我认为中学低年级既然要走母语教育的新路,高年级就不好再回头去走非母语教育的旧路;高年级应该接上低年级跟着新路走,走完母语教育的全程。由此,保全主要媒介语的连贯性。在这里,我要请教育委员会拿出更大的勇气去发挥更大的智慧,修正建议原文,把“低年级”这三个字删去,那真是功德无量了。

还有大学及大学预备班的主要媒介语,我认为不妨活用母语教育的原则,作出弹性的安排:香港大学及二年制预备班,可以照旧用英语做主要媒介语;香港中文大学及一年制预备班却要用华语做主要媒介语。

那样的安排有什么理由呢?因为学校的母语教育既然包括小学及中学两阶段,加上家庭的母语教育,最低限度已至有十七年长。有了这最低限度的十七年,母语教育的效果便得到了相当的保障;因此,中学以上的主要媒介语,可以迁就现实的话,不妨迁就多少。所以现在不主张去要求香港大学,改用华语做主要媒介语;就只把那样的主张提出,在可预见的将来,还是不可行的。但是,对于中文大学却是绝不可以迁就的,中大一定要以华语为主要媒介语。过去我曾经再三再四指出,中文大学必须办到实如其名,办成真真正正的“中文”大学;现在我又提出同样的意见,中文大学的负责人必须及早好自为之。那不只顾名思义,是道德上的必要;并且有明文规定,是法律上的必要──“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定得十分明白,中大是“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之大学”。为什么偏偏要甘居下流,缺德兼违法呢?

(2) 主要语言科问题
香港学校的语言问题,其次便是语言科问题:究竟主要语言科是华语还是英语呢?这是跟着主要媒介语问题而发生的问题,同时是跟着主要媒介语问题的解决而解决的问题。依照母语教育的原则,香港的小学既然是以华语为主要语言科,中学也就该以华语为主要语言科。这是主要语言科的连贯性的必然。

那是说,在所有香港的小学中学,除了英童学校之类,主要语言科该是华语,次要语言科便都是英语;换句话说,华语是第一语言科,英语是第二语言科──依照母语教育的原则,这是无可争论的语言地位。所以,教育委员会在报告书第十六节提出的在中学低年级“英文则应作为第二语言科学习”的建议,显然也是富有进步性的。不用说,我们又要尽力支持。可是,我还是要请教育委员会修正原文,删去“低年级”三个字,把建议推广到高年级。那又真是功德无量了。

(3) 初步改革与教育立法
退一步说,如果教育委员会要维持原来对于中学母语教育的建议,把华语作为主要媒介语及第一语言科,而英语则作为第二语言科的改革,仍旧限于中学低年级我们还是可以看作是初步的改革,表示赞成而不该反对。

不错,这么一来,高年级学生要受非母语教育的折磨了。然而放过了低年级学生,由高年级学生替他们受折磨,总算是利多害少。首先,高年级学生人数少得多,受折磨的人也就少得多。其次,高年级学生年龄大得多,担当折磨的身心也就强得多。再次,小学生上到中学,有机会连续多受三年母语教育,实在是香港教育的根本改革;就算是初步改革,还是值得我们欢迎的。由此所必然引起的枝节问题,总可以另想办法。却不应该因为技术困难而拒绝原则,不然的话,就犯了因小失大的错误。

在这里,我不能不劝告大家,我们固然要争取全部中学教育都变成母语教育,但是对于中学低年级在母话教育的归趋上先走一步,也没有加以阻档的必要。

但是,不管是先走一步,还是两步拼作一步走,将来跟着绿皮书而来的白皮书,以及其他有关的教育立法,就一定要把中学的主要媒介语和第一第二两个语言科,清楚确实地作出明文规定。当中不可以含糊闪缩,至到留下法律的漏洞,条文便成为可行可不行,而反对派就有阳奉阴违的机会。至于实行日期的规定,只要事实上办得到,当然是越早越好,无谓的拖延是要不得的。

(4) 就业与升学
对于中学教育的转向母语,显然会有人顾虑到中学生日后的就业困难。可是,中学教育并不是职业教育,现在要以职业上的理由,来主张维持中学教育的英语现状,就等于文不对题了。何况,正如报告书第十六节所指出的,中三学生的就业,并不需要怎样好的英语,其实,就算是中五学生的就业,还是不见得要怎样好的英语。而且,如果英语程度不够,至到影响就业的话,也不见得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因为可以另想办法补救。

其实,在香港四百万华人当中,主要是靠英语好来谋生的人,毕竟是极少的一部分,同时,因为英语坏到无可补救而至失业的人,就更少到简直是等于零。英语在香港中学生就业上的重要性,久已被夸大了,这可说是外人要来抬高英语教育压低华语教育的一个藉口,我们不好随意附和而流于反母语教育。那就变成“谋贫不谋道”了。

对于中学教育的转向母语,显然又会有中学生日后升学困难的顾虑。如果照我们的修正建议,小六学生升上中一固然没有英语的困难,中三学生升上中四同样没有英语的困难。如果照教育委员会原来的建议,中三学生升上中四,有英语的困难:如果照中学英语教育的现状维持下去,小六学生升上中一,更有英语的困难。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清楚,宁愿中四学生受英语教育的折磨,而把中一学生救出来。

但是,我们也要替中四学生打算:

首先,任何稍微办得好的中学,当中四学生升到中五的时候,总会顾到中四学生在英语上的现实程度。而且中四学生并不是别校学生而是本校学生,他们的英语现实程度是很容易了解的。然后从这个程度教起,按步就班地把他们的英语程度提高;不至于也不应该凭空定出一个高不可攀的中五英语标准,硬要中四学生拼命赶上去。所以,实际上中四学生在中五所遭遇的英语困难,大概不至于如同想象中的严重。

其次,中学低年级的转向母语教育,并不等于英语程度的降低。在这里,我建议对中学以至小学的英语教学趋势作一番全面的调查,在目标方法材料工具以至师资诸方面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案,来提高英语的程度。那实在是做得到的;报告书第十六节对于英语教学法的改进也有建议。此外,在通常情形之下,要保持乃至提高学生的英语程度,还是可以另想办法的。

至于中学生要升上英语的大学预备班或者大学预备班学生要升上英语的大学,而顾虑到英语程度不够,那也可以另想办法;但绝不应该为了他们,而固执中学的英语教育,来阻挡华语教育,这固然因为华语教育是我们的“教育大义”所在,我们一定要接受。也因为那些要上大学预备班乃至上大学的中学生,毕竟是中学生的少数;如果由于少数在英语上的额外需要,而硬要多数来“陪太子读书”,就显然是要牺牲多数来照顾少数。这是教育的悲剧,不可以再上演了。

(五) 香港学校的语言教学问题

(1) 学好两种语言的门路
要求香港中学生同时学好华、英两种语言,有所谓“中英并重”、“中英兼长”的说法,这是不应该的,不可能的。华语既然是母语,是第一语言,英语既然是非母语,是第二语言,那么,对这两种语言,显然不应该“并重”,而应该有轻重之分,千万不要忘记,英语虽然重要,华语更重要。至于说什么“兼长”,不只是中学生很少很少做得到,就是大学生做得到的也很少。这回真是“欲速则不达”,弄巧而反拙,要兼长所得到的却是兼短,华语英语的水平都不过是半桶水,正是半中半英,不中不英,事实摆在眼前,现在香港中学生乃至大学生的语言程度,便有这种怪现象。

一种语言的学有所长,不可以看作是轻易做得到的事情,两种语言的学有兼长,就更不是可以轻易做得到的了。何况华英两种语言,分属于完全不同的语言体系,中间又没有一点共同的成分,怎可以同时并重兼长呢?老实说,真正的成功之路自然只有这一条:落足精神时间,先学好华语,后学好英语,也就是先学好第一语言,后学好第二语言。这是由一种语言的专长,到两种语言的兼长,是先后做到的兼长,不是同时做到的兼长。就中学生来说,在中学教育转向华语以后,当他们毕业的时候,华语方面果然学有所长英语方面不过不失,那已经够我们高兴了。

(2) 提高英语程度的门路
要提高学生的英语程度,学校所应做的是改进英语科本身的教学,尤其是在师资、方法、材料这三方面。中学教师在大学求学的时候,并不是主修而且也不是副修英国语言文学,校长却派他去教英语甚至于教高年级的英语。这是在“官校”竟然也会有的事实,这事实是校长要教坏学生的英语并不是要教好。由此在教学的方法材料等等上面,就免不了问题多多。

英语教育在香港泛滥已成为恶性膨胀,教育和学校当局必须在事实上力求改进。首先,应该配合中学教育的华语化过程,在根本上把英语教育作相应的全面收缩,让英语回到“第二语言”的地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学科而存在下去。其次,便要量中取宝去挑选良师,运用新进的技术和设备等等认真好好地教学。由此,学生英语程度的提高,显然是可以收到效果的。

那样的提高英语程度,单纯从英语科本身的教学着想,而不在本身之外打主意;除了可以收到效果,还可以免于拖累其他学科。如同一部分的中学,虽然叫做中文学校,却在数、理、化、生等学科,偏好采用英文课本,而不管学生懂不懂。当中大概有一种错觉,以为这也是提高学生英语程度的好办法,其实并非如此。要由多读英文书来提高英文程度,在原则上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要多读的应该是英语课本之外的补充读物,应该是许多英文深度适当而内容生动曲折的故事、传记、剧本之类的文学书,并不是那些英文不浅而内容呆板单调的科学课本。

(3) 另想办法的办法
前面不只一次地提到“另想办法”,去补救以至提高英语程度,来兼顾中学生在就业或升学上的准备。这里就来说说一些“另想办法”的办法。

从头说起,便是要把教学的重心,重新由“教”回到“学”。由此,教师的教并不是自己教,而是教学生学;由此,教师的教,必须尽可能鼓励、引动、帮助学生的“自学”。各科的教学都该这样做,英语的教学更要这样做。事实上,只是跟着教师读熟一本英语课本的学生,他的英语是不会好的。只有在课外善用有余的时间,自动加工,自求进步,这才真的会好起来。凡是在就业或升学的准备上顾虑到英语不够好的中学生,只有小组或个人能够在课外多练日常会话和多看补充读物,才可以保证自己的英语越来越好。既然多学,自然多能;总要依赖教师教,也教不得许多。如果自学不成,或者自学还怕不够,那就只好“补习”;跟长辈跟教师或者上夜学补习去,早已是街知巷闻的老套了。

此外,在就业的英语准备上,如果“自学”和“补习”都不成,还有一条后路可走,这便是“工读”。规模大的工商业机构,对于英语会为自己的职工定有在职补习乃至在职进修的办法,对于中学生“就业英语”的学习提供相当的机会。例如南海纺织公司便设有工读的英文书院和英文专修学校,连程度最低的“初学班”和程度最高的“会考班”也都有。

至于在升学的英语准备上,除了各年级都用得着的自学和补习的办法,还可以在中学高年级及大学预备班多设一间“附加英语”的新学科。这门新学科的内容,完全要来补充升学的需要,可以说是升学的英语;这门“升学英语”,必须定为“选修”的学科,让准备升学或不升学的学生可读可不读。如果读过升学的英语还升不上去,那就或者要放弃升学的念头,或者要在大学预备班的前后索性去“专修”英语一两年了。在中学教育华语化之后,多用一两年去学好英语,成为华英两种语言的人才,绝不算是浪费时间。

为了要提高中学生的英语程度,所提出的那些“另想办法”的办法,根本上是要来合理地解决英语和华语之间的矛盾,使到英语不至于成为中学教育华语化的障碍,而英语本身的程度又不至于降低。由此,中学英语对别科无害,中学生要学好英语,也对别人无害。同台食饭,各自修行,而各得其所。

(六) 结语──执迷反对与觉悟奋斗

香港的中学教育,要重新回到世界教育通例的系统里面,实践母语教育的普通真理;可说是百多年来香港教育的最好消息,迟早会为香港教育带来一番新气象。当中所引起的技术问题显然不少,但总不会想不出解决的办法。

不过,被误导的人心对于英语教育沉迷已久,加以殖民地死硬派的势力在政府教会和学校里面分布广泛;所以,那样开明进步的母语教育新方针的执行,如果有或多或少的阻力横生,甚至有组织性的暗中反对,该看作是意料中事。

当然,我们要求香港每一个人,华人或非华人,及早觉悟到“母语教育的潮流是必然到来的,母语教育的潮流是不可以抵挡的”。所以,与其阻头阻势,不如人人同心,加速教育新潮流的到来。自然,人心的转变初初可能来得很慢,但是,只要我们决心长期地坚持下去,一于为母语教育而奋斗到底,急转直下的日子就会越来越近了。

(按):转录自《木马屠城》(http://www.bpguide.org/)。严元章博士在1974年写成本文,并发表在当时香港报章上。严元章在1960-64年担任南洋大学文学院院长,是新马地区著名教育家。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07年10月31日首版 Created on October 31, 2007
2007年10月31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3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