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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洋大学的改革与关闭

── 古鸿廷 ──
东海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
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一、前言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于2000年出版其第二集回忆录时,在“一种共同语”一章中明白指出,早在1975年委派当时的教育部长李昭铭出任南洋大学(简称南大)校长的目的,在将“南大的教学语言改换成英语”[1],1978年2月为使南大师生融入英语的生活与教学环境,李更建议“把整所大学连同师生一起迁入新大校园”[2]。在了解绝大多数在联合校园上课的南大学生“想要获得新大学位”之后,决定将这“两所大学合并为新加坡国立大学(简称国大)”[3]。李光耀对南大的关闭,除指出此发展过程外,更指出,南大在关闭之前,一共培养出一万两千多名毕业生,“他们当初要是都接受英文教育,事业发展就会更称心,对新马两地的贡献也会更大。”[4]由于没有一个东南亚国家愿意看到一所华文大学的存在,而华校出身的中学和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迅速减少。依据李光耀的判断,南大的关闭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个历史事件的发生,自有其原因。在南大的改革与关闭的过程,固然具有新马政局变迁的重要影响,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955年3月15日,南洋大学正式开学,成为华族在东南亚的最高学府[5]。三年后,南大以南洋大学公司名义,当作一个私人公司性质下完成注册手续[6]。殖民地政府在新加坡获得自治之前,发表了《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指摘南大学术水准低,学生的语文能力差。由于该评议会由白里斯葛(Prof. S. L. Prescott)为主的五位外国学者组成,因此又称之为《白里斯葛报告书》。该报告书以秘密调查方式取得资料,事后又焚毁所有文件,使新马华文教育的支持者,不但怀疑其报告内容的准确性,更怀疑政府当局的居心[7]。

  1959年6月,新获得自治地位的新加坡政府,宣布以平等原则对待英、华、印、巫四种源流教育,但要求南大提高学生的英文能力[8]。英文报章则进一步建议南大以英文当作教育媒介。由于南大师生及华人社会的激烈反对,新加坡的教育部长发表“南大教学媒介保持原状”的保证[9]。新成立的自治政府,对南大的学位与殖民地政府一样,并未加以承认[10]。在以后的数年间,南大的学生会与政府一再发生冲突,终于导致学会的被解散与大批学生的被捕。在冲突过程中,南大学生一再指责政府不但企图消灭民族教育,并一再逮捕学生[11],而压制学术自由并企图瘫痪华族的爱国精神,政府却以共产活动,华人沙文主义等罪名指责南大及学生会[12]。新加坡政府于1963年9月16日与马来亚合并,共组马来西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isa),1965年8月9日又正式脱离马来西亚而独立。其独立过程曲折,从1961年起,李光耀一再说服新加坡人民,必须与马来亚合并,让新加坡成为马来西亚联合邦的一邦[13]。李因应允将新加坡之国防、外交以及内部安全由马来亚负责,故其主张受到不少华文教育者的反对。1963年9月21日新加坡大选时,人民行动党 (People's Action Party, 简称 PAP)获胜。李决定“对一批知名人士采取行动,以期收惩一警百之效。”,因此在大选结果后,立即采取行动,对付支持“替共产党人出面做事”的人,吊销南大创办人陈六使的公民权[14]。1963年9月22日,南大理事会主席陈六使被取消公民权,旋即被迫辞职[15]。同时为了有效控制南大的发展,1964年年底,一群由新加坡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党员为首的南大毕业生,组成了“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该会一再标榜为改善南大的地位而努力,并积极招收会员[16]。

  1969年,新加坡政府以承认南大学位为条件,并答应给予财政上津贴,使南大成为半官方的教育机构。南大学位的被承认,固然鼓舞了许多毕业生及在学的南大生,研究风气也因1970年代成立研究院而急速发展。政府对南大的控制透过毕业生协会及南大理事会中政府所委派的官方理事,日渐严密。历任校长在理事会,毕业生协会及新加坡政府共同督导下,很难发挥他们的才能。自1960年至1968年,南大经历了张天泽、庄竹林、刘孔贵及黄应荣等四位行政首长,在1969年至1977年的八年间,南大又换了四位校长,在校政不安定的情形下,虽有许多校友在国外获得博士或硕士之后返回他们的母校服务,企图以他们的学识及努力,促进南大在星马社会的稳固地位,其努力成效,仍不足改变南大的命运。

  南洋大学在其存在的二十五年中(1955-1980),为避免走进历史而一再调整其组织结构以及课程内容,甚至委曲求全由私立改为公立,由独立招生改为与新加坡大学联合招生,教学媒介语亦由华语逐步改为英语,然终无法逃过此劫,成为一间“曾经是”东南亚地区的华文最高学府。然而迄今对南大作深入研究报告者不多[17],故本文拟就南洋大学存在期间的几次重大改革探讨其改革的意义、影响及其结果。

二、南大的早期发展

  南洋大学创立后,首先设立先修班,招收有志于进入南大就读的华文高中毕业生,为加强高中毕业生及具同等学力之青年“能于考入升入本大学后易于为自动自发之研究”,南大于1955年1月设立先修班,共录取学生497名[18],委托华侨中学办理理科,中正中学办理文科,此先修班之开学,“为马华教育之新纪元,亦本大学即将正式成立之先声。”[19]此后,先修班负责人到1965年为止,一直为南大正式编制内之人员[20]。

  南大创立之初,采四年制,分设文、理、商三学院。文学院有中国语言文学,现代语言文学、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教育等系,理学院有物理、化学、生物等系,“商学院第一年课程,并入文学院授课”[21],共有学生584名[22]。次年,扩充商学院为工商管理及会计银行两学系[23],1959学年再将会计银行学系扩分成会计学系及银行学系[24]。为提升学术水准及“适应当地需要”,1962年调整各学系,以求理论与应用科学同时并重,此时将原有一些复组之各学系,分别独立成系。例如历史地理学系分成为历史学系及地理学系,此时,全校共设有十二个学系,文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现代语言文学、历史、地理、经济政治(分经济学组与政治学组)、教育等六个学系,理学院设物理、化学(分化学组与化工二种组)及生物(分动物学组与植物学组)等三个学系,商学院则设工商管理学系、会计学系及银行财务学系,学生人数亦增至2110人[25]。1963年时,将文学院原有经济学组及政治学组的经济政治学系分成政治学系及经济学系,并将经济学系列在商学院中[26]。1964年“为适合时代需要,配合国策,及提高教学水准”,在文学院现代语学系内筹设马来语文组[27],1965年则正式设立马来学系[28]。1965学年度时,南大学生已增至2126人,十年之中共有毕业生2890人[29]。

  1962年3月,英联邦大学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南洋大学为其正式会员,伦敦大学于5月17日亦致函南大,表示该校评议会已于5月16日,通过承认南大的学位[30]。次年4月,南洋大学于东南亚高等学府协会第四届大会由马来亚大学及泰国朱拉隆功大学推荐,成为该协会正式会员[31]。同年7月,世界大学联合会在英国剑桥大学举行理事会议,通过南大为该联合会会员[32]。

  南大自创校以来,学校行政系统一直纷争不已。首任校长林语堂于1954年10月就任,由于人事安排与创办人发生歧见,于1955年3月离职,由“南大执行委员会”负责推动校务。一年后执行委员会宣布,聘请文、理、商三学院院长、教务长、秘书长、建筑主任及执行委员会代表四人组行政委员会,为学校最高行政机构,文学院院长张天泽膺选为行政委员会主席,代行校长职权[33]。1959年7月,新加坡教育部委派魏雅聆、黄丽松、翁姑阿都阿芝等七人组检讨委员会,同年11月,该委员会对南大提“改组程序”报告书,基于报告书建议,南大执行委员会于次年2月宣布行政委员会的结束,任命庄竹林为副校长,主持校务[34]。同时,“大学行政首长名称从大学法中所规定的校长(President)修正为副校长(Vice-chancellor)显示南大有意改变过去从美国脱胎的中国大学体制进而沿袭英国大学体制,俾与本地高等教育制度趋于一致”[35]。1962年7月,依照新加坡议会通过之“南洋大学法”组成理事会,由新马十二州各推选一人,新加坡政府任命三人,南大教务会议及毕业生同学会各推派二人组成第一届理事会,陈六使被选为理事会主席[36]。

  身为东南亚地区最高华文学府,其对华文教育的立场与新马政治发展有不可避免的纠葛。南洋大学的发展也与新加坡的政局演变有密切的关联,当南大努力争取其学术地位时,新马地区之政治发展急速变化,英殖民地政府的离开,新马自治地位之获得,以及随后之独立,在在影响南洋大学的发展。南大创立初期,政府与南大学生之间曾因种种原因,导至双方的一再冲突,政府引用公安法令,不经审判,逮捕学生入狱。南大注册处曾为被捕学生函商国家安全部,准许被捕学生在监狱考学期考试及毕业考试[37]。由于南大学位迟迟未获政府正式承认,许多南大毕业生被迫前往海外深造[38],在南大与政府谈判期间,学生发动罢课,职员发动罢工,庄竹林副校长宣告“南大与政府谈判,因属大学行政问题,现由理事会负责进行中,相信政府与理事会双方代表将会根据实际情形,作公平合理之协商,以期获得圆满解决的办法”[39]。庄亦请求教师尽量设法劝导学生,专心向学,学生会亦呼吁同学结束罢课。据当时南大注册主任报告,“本校自罢课事件突发,迄至目前止,所有同学、教师、以及职员工友彼此相互之间,尚未闻有不愉快之事件发生”[40]。

三、南大的改革(一)

  南大自创办后,其行政首长之名称曾依环境而作数度之变换,担任此项行政职位的人员在任期间亦甚短。首任行政首长为林语堂,任职校长不及半年,因与执行委员会“在观念上与原则上发生甚大距离”而辞职离校[41]。南大执行委员会逐聘文理商三院院长、教务长、秘书长、建筑主任及执行委员会代表四人组“行政委员会,为本大学最高行政机构,对外代表大学,对内督导学校行政”,文学院院长张天泽当选为行政委员会主席,以此名义代表校长职务[42],1960年2月,南大执行委员会依1959年之“白斯里葛报告书”及新加坡教育部委派魏雅聆等之检讨委员会于1959年11月提出之十八项“改组程序”报告,终止行政委员会之职权,聘任庄竹林为副校长,主持校务[43]。

  南大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导致新加坡政府于1963年9月取消陈六使公民权。陈因而被迫离开理事会,理事会财政高德根代理理事会主席[44]。新加坡政府为“协助”南洋大学的发展,与理事会多次洽商后,于1964年6月5日双方代表签订协定并发表联合声明,“南洋大学改善后,新加坡政府将给予南洋大学与新加坡大学同等待遇,俾使南洋大学学生各项费用负担减轻,教职员待遇提高,一切设备更臻完善。[45]”6月19日,新加坡政府宣布补助在南大肄业之新加坡学生学费,拨款叻币一百万元供南大购买图书、仪器,并资助叻币一百万元建新图书馆[46]。7月4日,南大在马来西亚的各州委员会代表大会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接受南大当局与新加坡政府达成的协议。1964年7月8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举行临时会议,接受庄竹林之辞职[47],组织“临时校内行政委员会”,以商学院代院长刘孔贵为主席[48]。

  1965年2月11日,南大第二届常务理事会聘请当时之政治学系系主任兼代注册主任黄应荣为第一任署理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兼代副校长职务[49],黄应荣因而在南大的资料中,有一年多都被称为“代副校长”,1967年6月1日始由理事会将 Vice-Chancellor 的中文名称“正名”为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 为副校长,教育部官员卢曜亦于此时由南大理事会委任为南大的“副校长(行政)(Deputy Vice-Chancellor 'Administration')”[50] 此后黄应荣在文件中先被称为代理校长[51],然后为代校长[52]。

  庄竹林之去职,隐示南大与新加坡政府间之关系已有相当大的改善,在配合政府的政策下,南大当局对学生的各项活动开始压制。临时校内行政委员会主席刘孔贵于7月30日于教务会议中报告,“曾奉中央政府由本邦政府转下之指令解除校内职员约廿名,开除学生一〇三人,其中文学院学生四十九人,理学院十人,商学院三十二人,先修班十一人”[53]。8月11日,刘更宣布“本校前奉政府指令开除学藉学生,截至目前,已有七十余人,提起上诉,行政委员会均予照办。”[54] 黄应荣担任南大的行政首长后,对南大学生参与政治活动采取相当严厉的措施。1966年11月初,黄召开临时教务会议,讨论如何处置“学生团体不守校规,藉故生端,擅自集会,复非法组织所谓行动委员会,散发传单,乱贴标语,其主要之借题为:反对修正大学法及要求恢复学生会。”黄之报告经教务会议决,将学生社团负责人交纪律委员会议处,并以教务会议全体同仁名义发表告全体同学书[55]。告全体同学书强调,原有之“南洋大学法”因新加坡共和国独立而失效,因而必须修正,恢复学生会为时间上的问题,“一俟大学法修正颁布实施,新理事会成立后,便可依法进行筹组学生会。[56]”

  11月时,理学院学生陈伟英、陈锦福,“在校外参加非法活动,10月12日经法院判决有案,有违校规,业经本大学纪律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决,着即开除学藉,以儆效尤。”[57] 同次会议中,分别通过纪律委员会第四次及第五次会议记录,在纪律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之决议,将周慧鸾、林茉莉等六十名“怙恶不悛之重要份子”以“纠众滋事作种种非法活动,经师长恳切劝告无效”,“一律开除学藉,以儆效尤。”[58] 在纪律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之决议,“为贯彻政策,扰乱份子五十名,着即一律开除学藉,以儆效尤。”[59] 在政府与学校双方合作下,学生活动逐渐平息。

  南大在组织结构上的改革,除行政首长的名称曾作数度改变外,注册主任的设立亦为一重要措施。1960年2月依白斯里葛及魏雅聆之报告,除设立“副校长”(Vice-Chancellor)主持校务外,亦将原有“综理全校教务行政,分注册、出版等组及图书馆”之教务处改组为注册处,“由注册主任综理处务,分设三组,办理学藉、成绩、课务、试务及文书、讲义诸事宜。”[60] 在黄应荣任内,王赓武、卢曜等所组“课程委员会”在1965年时所提建议中,除新学制外,建议设立语言中心,“务使学生赖以作为学习工具之语文能达到有效程度,以适应学习与研究上之需要”,以准备实施王赓武报告书之各项建议,“当即采取若干措施,其首一步骤为加强注册处职责,将多年来原属教授兼职之注册主任改为专任。1966年3月16日,王佐先生受聘就任斯职,旋即着手调整注册处组织与工作。”[61] 注册处之职责扩大为办理全校之教务,人事行政及文书等工作[62]。1966年5月黄应荣以教务会议主席身份交议注册处之组织规程草案,黄于提案中说明,“本校为使注册处工作与本国现有高等学府之设施趋于一致,并使该处在执行职务上获得更高之效率起见”,提出注册处组织规程的修订草案。该草案曾经章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再经教务会议修正通过[63]。依修订后之注册处组织规程,注册处办理全校教务、文书暨人事行政事宜,设有教务组、文书组及人事组,“注册主任综理处务,兼承副校长(即Vice-Chancellor)推行大学权力机构之决议及处理大学行政事务,担任除本大学法规另有规定外大学各权力机构秘书,并保管大学文件。[64]”注册主任一职从此成为南大行政体系内之重要人员,对南大的各项改革,负有推动与执行的重责。

四、南大的改革(二)

  1959年5月“南洋大学法”经新加坡之立法议会通过后,依该法令,南大理事会理事由新马十二州各推选一人,新加坡政府提名三人,南大教务会议及毕业生同学会各推派二人组成。1962年7月14日,第一届理事会正式成立,选举陈六使为主席[65]。

  第二届理事会则于1964年7月20日选高德根为主席[66]。在第二届理事会中,新加坡政府委派卢曜、陈晋及陈祝强为理事[67]。新马分家后,“依照1965年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南大现任理事(即第二届理事)之名额,依现行法令办理[68]。第二届理事主席高德根于1966年4月病逝,陈锡九于5月被选为理事主席,接高之遗缺。新独立的新加坡,于同年12月12日修正“南洋大学法”[69],并于1967年10月27日宪报号外颁布,该修正法令于10月23日施行,第三届理事依规定组成,陈锡九仍被选为理事会主席。依修正后南洋大学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理事会主席为大学之首长,理事会主席及副主席由理事会自理事中选任,任期四年,第十八条规定,理事会由校长(Vice-Chancellor)及依第十九条任命之二十名理事组成,其成员为新加坡政府委任六人,毕业同学会就其会员具南大会员资格者选派二人,教务就该会委员中选派二人,南大会员大会就大学会员中选派三人,由卸任理事会就教育、文化、工商各界和知名人士中委任七人。依第二十条之规定,除校长外,理事自任命起,任期四年,“惟首任(第三届)理事半数于贰年后退位,用抽签法决定之。”[70] 南洋大学第三届理事会依此修正法令于1967年12月成立,南洋大学教务会依规定选出理事二人,南大教务会为此制定《南洋大学教务会选举理事会理事办法》,依此办法,“除校长为理事会当然理事外,本会委员皆为理事会候选人。”同时规定,选理事时须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出席为法定人数,选举时采无记名投票法,投票人应在候选人名单上圈定两名。该办法的第六条规定:“候选人得票较多而其所得票数达出席会员半数以上者为当选。倘投票结果未能选出足额理事,主席应即宣布继续举行第二次投票,并以第一次投票中得票较多者前四名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应以得票比较多数者当选。票数相同时,由主席抽签决定之。”[71] 12月中旬,为选举理事,教务会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教务会委员廿四人中有廿二人出席,经两轮投票结果,行政副校长卢曜及化学系主任高立人当选为教务会出任理事会理事[72]。

  在南大的改革过程中,校友扮演着重要角色,1964年,一群南大毕业生筹组校友会,11月正式成立“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其成立宗旨为:促进对马来亚的效忠;作为南大毕业生的福利;以及经常与南大当局保持联系,促进南大的发展。此外,南大毕业生协会亦“为了广大校友的切身利益”,极力“争取马来西亚中央政府承认南大学位”[73],旋即加入南洋大学为会员[74],成为对南大发展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组织。1966年5月28日,南大毕业生协会,发行“燎原报”作为会刊,宣示将以坚定的立场为新加坡之建国而努力[75]。

  南大毕业生协会创立与新加坡的执政党似有密切关系,其重要职员中不乏人民行动党的党员及其支持者[76]。由于其发行的《燎原报》是在1965年8月9日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后所创办,除对英殖民政府之“临去秋波”所留下“种族主义的火把,给这半岛种下祸患的根苗”表示不满,也一再警告当地华人,千万不要造成新加坡国内各族群间的分裂[77],同时也呼吁南大毕业生为建立新加坡为一“独立自主的多元种族的国家”而奋斗[78]。南大毕业生协会在面对新加坡各项教育改革时,通常都公开表示支持政府的措施,支持李光耀的教育改革目标,以期“建立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的自由民主平等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

  《燎原报》公开揭示,“一个国家的教育,如果不符合国家的需求,脱离了现实社会条件,未能配合国家的发展、社会环境的进步,这种教育只是象牙之塔,不切实际;甚至可说是徒然消耗国家财富,培养一批‘不识时务者’。”[79] 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于1966年申请加入南大成为会员,在《南洋大学法》修订后,获有推选两名理事会理事的权力,孙传智及叶昆灿“获选为母校第三届理事会理事。”[80] 新加坡政府则委派关世强,李绍光等六人为理事[81],卸任理事会所委任的陈锡九、盛碧珠等七人为理事,会员大会所选的纪崇及白成根为理事,连同校长黄应荣于1967年12月组成第三届理事会[82]。

  第三届理事会于1969年8月1日依1966年修订后之“南洋大学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抽签决定半数的理事于12月时退任,结果由政府委任关世强、李绍光、沙渊如,毕业同学会选任之孙传智、叶昆灿,教务会选任之高立人,卸任理事委任之陈锡九、盛碧珠,以及会员大会选出的纪崇与白成根中签须于当年12月退任。退任理事的空缺由原单位选人递补,毕业同学会再选出孙传智、叶昆灿补孙传智、叶昆灿之缺,新加坡政府则派关世强、李绍光、胡清才补关世强、李绍光、沙渊如之缺,再派郑维廉、连瀛州替代孙一尘及白纯瑜,吴水阁补温典光辞职之缺,其余单位亦分别选派代表补所遗之缺,1970年2月18日,第四届理事会正式成立,黄祖耀、吴水阁分别当选理事会主席与副主席[83],黄祖耀、吴水阁自此分别担任南大理事会之主席与副主席直到1980年的第八届理事会[84]。在同一时期,关世强、吴水阁、郑维廉、连瀛州一直由新加坡政府委任为南大理事,孙传智及叶昆灿也一直由毕业同学会选派为理事[85]。事实上,人民行动党藉的南大毕业生协会之主要成员,如庄日昆、王书泉、郑奋兴、高立人等亦常以教务会代表或会员大会代表担任南大的理事职位[86]。

五、南大的改革(三)

  1965年2月11日,常务理事会决议聘请政治学系主任兼代注册主任黄应荣为第一任署理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同时兼代副校长职务,开始从事改善行政组织及调整课程等工作。“为适应新需要”,南洋大学于1965年1月20日聘请王赓武(马来亚大学)、王叔岷(新加坡大学)、汤寿柏(马来亚大学)、许少治(工艺学院)、林和合(经济发展局)、卢曜(教育部)、刘孔贵教授组织一课程审查委员会,“全盘检讨各学院急应兴革事项”[87]。

  5月14日,此一委员会完成报告书,建议建立新学制,实行新课程;若干学系应作适当调整,增设马来学系,并设立为全体学生服务之语言中心。在继续保持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基本前提下,发展南大成为一适应多元民族社会之需求,造就具有符合本地专业公会会员资格人才之学府[88]。该报告书经南大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接受[89],计划于1966学年度实施新学制,设立“普通学位”及“荣誉学位”,“俾与当地学制趋于一致”[90]。

  1966年3月24日,教务会议正式议决新学制课程之实施,并要求各学系主任依课程报告书之内容,开列一年级新制学生课程,于3月26日前交注册处转送课程特别委员会汇报审查,再提教务会议通过后实施[91]。1966年度开始,实施新学制课程,二、三、四各年级课程则仍照旧制[92],“各院系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一年级课程均照课程报告书建议实施。一年后视实际情形及施行效果,再行讨论。[93]”

  此一新学位制下分“普通学位”与“荣誉学位”两种,前者采用学分制,凡学生修满108学分而富有学术价值者,视为合格获得学位;通常应于三、四年内修毕;如经五年而未能修满108学分不得授予学位。“荣誉学位”不采学分制,凡在三年内获有普通学位而成绩优异之学生得攻读荣誉学位,考试合格后依成绩分别授下列等级:壹等荣誉学士学位;贰等甲级荣誉学士学位;贰等乙级荣誉学士学位。普通学士学位课程为一学期修完之三学分科目及两学期修完之六学分科目,两者皆除教师之授课外,另加指导或研讨课。荣誉学士学位课程,则不计学分,依学院之不同,每科相当于三学分或六学分之普通学士学位课程。每一学科结束时应举行考试,三学分者考试时间为两小时,六学分者则为三小时。攻读荣誉学士学位者,除各科必须及格外,尚须撰写毕业论文或报告,通过后始授予学位[94]。

  在新学制实施时,南大之文、理、商三学院,共有中国语言文学、马来学、历史学、地理学、政治与行政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及经济学等十二个系,并将设立语言中心,实施语言教学列入学则之中[95],理学院之生物学系分动物学组及植物学组,而商学院之工商管理学系则分工管学组及银财学组[96]。马来学系的筹设,虽具有指标性的意义,显示南大除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强调英语教学外,对马来语文亦表重视,俾使南大毕业生“应最少通达一种华文以外之其他语文,以便在本邦之多元种族社会中有所贡献。”[97] 但1966学年时,因考生素质不佳,且“教师尚未聘足,该学系暂缓开设”[98],1967学年时仍因“马来学系考生18名,素质未臻理想,除1名外均未达录取标准,该学系暂缓开设,该生依第二志愿予以录取。”[99] 直到1968年时马来学系始正式录取新生九名[100]。

  南大创校后,除正常的招生,也招收先修班。对参加南大入学考试未被录取,而成绩达相当标准的学生,准其进入先修班就读[101]。先修班的设立,“以训练有志升入本大学之青年,一面使其对基本学科之程度加以提高,以期达到入学水准;一面使其对本来专修学科有适当认识,俾升入大学后,能顺利完成学业为宗旨。”先修班分文、理两科,每周上课二十四小时,除中、英文及数学外,文科每周须上历史及地理各两小时,理科则从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任选两科。每科每周两小时,修业期限为一年(分两学期)[102]。

  修业期满,结业总成绩符合学生志愿升入之学院标准者,始得结业。例如,志愿升入文学院者,总成绩须在300以上;志愿升入理、商两院者,总成绩须在240分以上。除总分规定外,依不同院系另有详细规定。例如,志愿升入学院者,中英文两科各不得低于50分;进中文系者中文不得低于60分;志愿升入理学院者,中文不得低于30分,英文不得低于50分,自然学科不得低于50分[103]。

  1966年南大学制改变后,不再设立先修班,但自1965年初,设立大学预科中、英文专修班,“一九六四年度本校先修班学生结业成绩总分达到本校所规定之录取标准,仅英文一科低于录取标准而达30分以上者,得入本大学预科专修班肄业;一九六五年度新生入学考试成绩总分已达本校录取标准,仅中文或英文低于录取标准者,亦得进入本大学预科中、英文专修班肄业”;专修班学生经修满一年,而中文或英文成绩及格者,得升入一年级肄业[104]。

  南大自1965年担任代理校长的黄应荣于1969年初退休后,理事会聘黄丽松为校长[105],南大自1970学年度开办进修班(Department for Provisional Students),招收“马来西亚及外地修毕中学教育具有毕业证明文件而报告投考者,在新生入学试中总绩分达录取标准,各科成绩未能符合有关学系之规定者,经招生委员会审查核准,得成为进修班学生。”“凡进修班学生年终考试成绩经招生委员会审查后,达到标准者,可升为正式生。[106]”此后,南大开设进修班直至1973年[107]。此外,南洋大学自1964学年度开始,设有招收旁听生的办法,“凡具有中学教育程度,及心性纯正爱好学术者,均得申请为旁听生;经系主任及任课教授之核准;免试入学,无性别年龄之限制。”旁听生每学期之旁听科目,文商两学院以三科为限,理学院则以两科为限。旁听生没有参加考试之要求,但也似不给予学分证明[108],旁听生之招收似与先修班,进修班的情形相似,1974年度以后,在现有资料中不再出现[109]。

  1966学年度的新制学生于1969年初毕业,同时“标志旧制不分等级四年普通学士学位学制的结束。”南大的各学系在1969-70学年度开始设荣誉学位的班级。此时适逢黄丽松接任校长,到任后所拟订的许多发展计划,“筹划设立的研究院即其中重要的一项。”[110] 南大研究院的设立,于1969年经教务会议议决送理事会通过而筹设[111]。1970年3月由黄丽松正式宣布南大研究院的设立,设立时,研究院共设有亚洲研究所,商学研究所,教学研究所及自然科学研究所,同年4月,甄选第一批研究生进入各研究所,共有廿四名研究生进入各所攻读硕士学位:三名攻读中国语言与语文硕士课程;三名攻读政府与行政学硕士课程;五名攻读数学硕士课程以及五名攻读生物学硕士课程[112]。1971学年度开始,将研究生分为全日时间与部分时间两种,此时共有三十七名学生,其中二十名为全日时间的研究生,在三十七名研究生中,四名攻读博士学位,卅三名攻读硕士学位[113]。依照研究院规则,攻读硕士学位课程者需两年,已得硕士学位而攻读哲学博士学位者,亦再需两年始能毕业[114]。1971-72学年度结束前,有八名硕士生及一名博士生修毕规定课程并完成论文,经校外考试委员评阅后,论文考试委员会依其报告作成决议向教务会推荐,再经教务会接受,由校长颁发学位[115]。此后南大的研究院,不但开设博、硕士班的课程,也出版书籍,推动研究计划[116]。

  南大的改革过程中,教学媒介语一直是个重要焦点之一,作为东南亚地区的华族最高学府,华文作为教学媒介语为许多创校发起人的坚持与向华社募捐的重要诉求,然而在面对新马地区华、巫两族群不谙华文的政治领袖的压力,以及因政府在政策上强调英文之重要而诱导社会对英语文之重视之下,南大的理事会与学校行政当局为“适应社会环境”而一再调整其语文政策。

  1965年南大依王赓武所主持之“课程审查委员会报告书”,不但采用新学制,也设立语言中心,提供南大学生学习华文以外之语文,南大理事会与新加坡政府代表达成之协议中,明定“南洋大学毕业生应最少通达一种华文以外之其他语文,以便在本邦之多元种族社会中有所贡献。”[117] 1966年底,南大当局更宣布《南洋大学各学院第一年学科考试办法》,《办法》之第三条明白规定,“学科考试使用文字:中国语言文学系各学科及中国史地等学科,均使用中文;语文各科,则使用其所授之文字;其他各学科,各生于中英文可自由选择……”[118]。

  为提升学生之语文程度,南大在招收大一新生时依学生在中学的背景而有下列之规定:“1.(a)华文源流:免试入学对英文科不及格或未选考者及参加新生入学考试英文科成绩未达标准者,经录取后必须编入语言中心参加英文补习班,不计学分。(b)英文源流:免试入学对华文及参加新生入学考试华文科成绩未达标准者,经录取后必须编入语言中心参加华文补习班,不计学分。2.参加华文或英文补习班之学生,其第一年经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在第二年仍须继续补修,补修后仍不及格者则令退学。”[119] 为提升学生之语文程度,语言中心提出鼓励方法,提议在1967学年度开设中、英、巫文课程时,对修读学生授予证明书,其办法如下:英文101-102、英文201-201 及英文301-302,每周五小时,凡修习两年考试及格者,授与证明书;中文101-102 及中文201-202,每周五小时,凡修习两年考试及格者,授与证明书;马来文101-102、马来文201-202 及马来文301-302,每周五小时,凡修习两年考试及格者授与证明书;华语101-102 及华语201-202,每周五小时,凡修习两年考试及格者授与证明书。该案经两次教务会议讨论后议决通过[120]。

  1968年时,语言中心更建议,除英文101及102外,学生选修其他英文课程于年终考试及格后,可获六学分,语言中心以为,“此种办法将可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英文,以纠正目前由于英文课程不计学分,学生未能热心学习之现象。”教务会议认为,“为欲使本大学学生毕业后,在工商、学术及行政方面,易于获得工作机会起见,实有提高各院系一般英文程度之必要”,该提案经教务会议议决:中级英文201-202 及高级英文301-302,可作为全校共同选修科目,各六学分[121]。对华文源流而英文不佳的学生须修读不算学分的“补习英文”(英文101-102)的规定,一直延续到70年代初期[122],但授予初级英文(英文201-202)六学分的规定则自1970年时取消,而将英文201-202改列为无学分之课程,另再开设每门六学分之英文301-302与英文401-402供全校学生选读[123]。自1974学年度起,南大与新加坡大学组联合招生委员会,统筹处理有关新生之入学事宜,申请入学的学生,“第一语文及第二语文考试成绩皆须达到本大学所规定之标准”[122]。

六、南大的改革(四)

  南大自1966年仿英国制实施新学制后,虽有“一年级视实际情形及施行效果,再作讨论”的决议,但其学制除逐年稍作修正,大体上一直维持原来的规划[125]。各系所设的课程日渐增加,各系除提供必修科目供学生攻读外,亦开放学生选修由其他系开设的课程。1970-71学年时,上学期各院系所开课程共有226科、244班,实验73班;下学期时,共有231科、246班、实验61班[126]。例如,当时历史系的必修科目包括:东南亚近代史、中国通史、欧洲文化史、史学概论、东南亚早期史,十六至十八世纪东南亚史,中国近代史、欧洲近代史、日本史、南亚近代史、考古学、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史、史学方法、中国断代史(随唐五代史)、英国史及俄国史,而选修科目则为:现代中国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提供),人文地理学概论(地理学系提供),政治学思想总论、心理学概论(以上四门由政治与行政学系提供),以及历史系自己开设的人类学导论、中国断代史(明清史)、中国断代史(辽、宋、金、元史),东南亚华人史、欧洲文化交流史以及大英帝国联邦史等六门课。此外,尚有由各学系开设之东南亚地理、新马政府与政治等十六门课[127]。1972年9月黄丽松辞职前往香港大学,理事会延聘“精通中文、英文及法文之薛寿生教授为校长。”[128] 薛就任后,1974年时南大的课程“为配合时代之需求”又“稍修订”[129],这项新的规定适用于1974-75学年度起入学之新生。新的学制不再采学分制,而是采主、副修的学科制,新学则第四、五、六条分别规定:“本大学设各主副修课程,主修课程至少十九个学年科目,副修课程则五至六个学年科目。”“学生除修读主修课程外得选一副修课程。”“凡学生在三年至五年内修足十八学年科目,考试及格并符合其他规定,即可授给普通学士学位。”第二十七条更规定,“学生于一、二、三年级各须修毕四个学年科目,八个学年科目、十一个学年科目,否则应令退学。”[130]

  在这种新制度下,各学系开设的课程大为减少,以便主、副修之学生方便选读。例如,历史学系在该年度为一年级开设东南亚史、史学概论等五门学年课,主修历史的学生可任选其中二门学年课,副修者则只须修读其中一门;二年级则有中国社会经济史、中国近代史、欧洲近代史等三门学年课、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史、东南亚国别史等五门学期课[131],主修者至少须选读三学年又一学期科目,副修者则只须任选二学年科目;三年级时,历史系开设有东南亚民族主义,中国思想史等二门学年课及东南亚华人史、美国史等六门学期课,主修历史的学生须选读三学年又一学期科目,副修者则只须任选二学年科目[132]。这种主副修的课程改革,获得南大毕业生协会的赞赏,协会发表一篇《欢迎南大课程上的改进》的声明,该协会对薜寿生校长实施主修与副修课程,鼓励同学加强英语文的学习,开设更多实用课程,“至表欢迎。”该篇声明更进一步提出其对南大语文政策的看法,“虽然南大为华文教育最高学府,但是除了吸引华校高中毕业生外,南大更应该设法积极地去鼓励其他源流学校的毕业生;尤其是英校的毕业生进来攻读。在语文学习中,除华语华文外,大学更应该加强英语文的训练与应用,以配合国家两种语文教育的政策。”[133]

七、南大的改革(五)

  1974年7月,新加坡教育部长李昭铭在南大第十五届毕业典礼上,发表一篇演讲,李提出“南大发展为全国性高等学府,作为各源流学生深造的中心。”李指出,由于新加坡积极推行两种语文的政策,“各源流学生之间的差距,最终将消失之,各初级学院的课程都是两种语文兼施并用,这些毕业生将更能掌握华文与英文,同时愈来愈多的华校生申请进入新加坡大学。”[134] 南大毕业生协会因而呼应李的看法,认为“南大的课程,十多年来并没有甚么改进。”南大毕业生协会进一步指出,华语文虽是南大主要的教学媒介,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南大在教学方面已逐渐兼用英文课本与英语教学,也兼收非华文源流的学生。为求南大的生存与发展,南大毕业生协会因而呼吁,“南大最理想的发展,应该不受语文的限制,即南大的课程、教学用语,中、英文都能视需要而使用。这样,南大既不会变质,亦能配合国家发展的需要。”[135]

  1975年3月17日,李昭铭被任为南大校长[136],南大毕业生协会发表“欢迎李教长出任南大校长”的声明,声明中提出李昭明出任南大校长将对南大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观点,声明宣称,“近年来,新大之所以能够具有特殊而优越的发展,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长出任该大学校长。在此同时,我母校却停滞不前,相形之下一般社会人士自然对我母校的发展感到失望。”对南大的发展,声明中一再指出,英语英文的应用已在南大越来越普遍,南大“为贯彻全国性大学的政策而继续录取各民族学生,将不会遭遇甚么困难。……因此,我母校应鼓励学生视实际需要而交相使用华英语文,以达到能够良好掌握这二种语文的目的;同时,我母校亦应鼓励语文能力尚未达到理想水平的学生,努力进修语言中心所提供的课程,以达到良好掌握的地步。”[137]

  李就任校长后,任命副校长卢曜兼任文学院院长[138],积极推行改革。首先在招生方面,南大首次招收各民族的学生进入南大攻读,发展“南大为全国性大学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同时对学制作“彻底的改革,即以具有更灵活与更广泛基础的课程结构,以取代向来属学系为中心的狭隘教学内容。”[139] 学生不再归属于南大创校以来的十一学系,学位的授予扩大为分属文、商、理三大学群的十七个学科[140]。依照新的学制,南大的普通学士学位分为文学士、商学士及理学士三种,除各院另有特别规定条件外,修读普通学士学位的学生(商学士中之会计学科除外),须于第一学年在文科、商科、理科三大类中选读其中一类之三学科及另类中之一类中选读第四学科;在第二学年时,学生必须继续修读第一学年所选读四学科中之三科;在第三年时,则继续修读第二学年三学科中的两学科;至荣誉班时,每人专攻最后二学科中之一学科。这些学科的课程,除由南大原有的十一学系以及新设的电脑学系负责开设外,另增加大众传播、心理学与社会学、统计、环境科学及理化科学(Physical Science)等七学科[141]。

  在与此同时,李昭铭亦推行教学媒介语的改变,除中国文学语言学系课程及历史系的中国历史课程外,一律改用英语教学[142]。同时将1974学年度才采用的学科制改成学生属院不属系的学分制[143],李甚至将已印妥的《一九七五-七六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作废,重新印制另一版的南洋大学概况。新版的概况甚至将各学院的英文译名由 college 改为 faculty,各学系系主任的英文称呼由 Chairman 改为 Head [144]。

  李昭铭的急速改革措施,引起了南大师生的不安,李曾一再召集教学人员,以英语宣布其推行改革的决心,南大的教学人员“无法适应,难以用英语教学。他们虽然是华校出身,到美国大学考取博士学位,却因为多年来恢复以华语教学,以致英语变得生硬不流利。”许多华文源流的南大学生,更无法适应这种突然的改变[145]。李昭铭的改革,尤其是有关教学媒介的改变,远超南大毕业生协会以往支持政府要求南大学生必须提高英语文能力的范围,因而面对李的这种激烈措施,南大毕业生协会于1975年9月19日发表声明,认为“此种突然之改变,不但可能导致南大学术水准之降低,而且可能影响二十年来辛苦建立起来的良好声誉”,强调“南大中、英文并用始符合国家教育政策”,也认为“实施未及两年的仿英国的学科制改为原来的学分制,而新学制却以院为主无系别之分的学科制,改制匆匆,教职员没有充分思想准备,亦不充分了解改制的内容实质,结果对于混淆不清的学生无法给予正确的指示,在选课时显得茫然和无所适从。”[146] 两周后,面对“南洋大学行政当局”对其声明视为无的放矢的指责,南大毕业生协会再度于1975年9月30日发表“南大不能作为试验学制场所”的声明,此次声明中提出“不论学科制也好,学分制也好,抑或是有院无系学制都好,其本身都有利弊存在,故世界上的大学,对于采用何种学制为佳,都没有一致的定论。”因此,只要所选的学制“能更适应南大的特殊环境和为国家社会培养更多有用的人材,本会将表欢迎。”然而,南大毕业生协会反对李主持的南大行政当局“将南大当作试验学制的场所”[147]。协会引用李光耀于1970年8月11日应南大历史学会邀请时的专题演讲,李在演讲中提到南大须提高水准,培养出精通中、英两种语文的毕业生,李也指出,两种语文的学习,须从小学开始,而不是在大学才开始[148]。

  面对校内外的压力,李昭铭于1976年底离开南大[149],理事会任命研究院院长吴德耀为代校长(Acting Vice-Chancellor)[150],吴在其代理校长的一年多期间,极力抚慰南大师生,再度强调华、英文两种语文并重的政策,同时增加与教学人员的接触,鼓励同仁从事研究[151],增加“东南亚研究”作为学生选读的学科[152]。

八、南大的改革(六)

  1977年8月13日,在第十八届毕业典礼上,理事会主席黄祖耀宣布成立一个四人特任委员会,取代校长的职位负责处理南大的校务,此特任委员会为黄祖耀、关世强(新加坡大学校长)、刘景煊及林和合[153]。南大理事会执行委员进一步于8月23日通过一项改革方案并向南大教职员发出一份声明,依据华校入学率之逐年下降以及自1974年与新大联合招生后,越来越多华校高中毕业生在填升学申请书时以新大为第一志愿的调查资料,理事会认为“如果南大要生存,就不能单靠吸来自华文源流的学生,为使整间大学,除了中国语言文学系外,有效地以英文作为教学媒介,则必须提高学生的英文水准……。南大必须发展成为一间,如果不是更佳,至少水准与新大相等的高等学府。”理事会进一步宣告,要达到上述目标,南大必须与新大更密切合作,“制定聘用新教员和审查现有教员合约的共同标准;”积极推动与新大“采用共同的课程提纲、考试和学位。”[154]

  12月时,理事会借调新加坡政府的社会福利部常次(常任秘书)兼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陈祝强以南大理事会秘书长(Director-General)主持校务[155],副校长卢曜退休,继王佐退休后才担任注册主任两年的梁国新也去职,由不谙华语的新大副注册主任胡桂馨接任注册主任职务[156]。南大一时陷入完全由英语出身的行政当局掌握之中。在陈之指令下,南大的各院系“为了促使南大与星大(新大)能够更密切地联系以及达到发展两大学成为平等夥伴的目标而各自保有本身的特色和自治”[157],与新大相对单位进行接触、沟通与谈判。在双方交换意见时,发现双方对两间大学如何发展成“平等夥伴”的看法差距甚大。但在陈氏指令下,将南大现有课程规划作废,完全采用新大的现有科目与课程,南大以后不但与新大联合招生,南大的学生也将与新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考试,以便全力提升南大学生的学术水平与英语能力,以期南大发展成新大的平等夥伴[158]。

  1978年2月,李光耀应南大历史学会之邀,前往南大发表《两种语文与我国的高等教育》专题演讲,李在南大建国堂的演讲,除再度强调大学生必须掌握两种语文,李强调以后的中学生必须“搞好第二语文,才能升入先修班”,以便确保以后升入大学的学生都通晓第二语文,李认为在华文源流方面是英文,在英文源流方面是华文。李宣称,依他的工作经验中发现:越能干的人,就越能掌握两种语文;在接受华文教育以后,应用英文英语越多和越常,对英文英语的掌握就越有效;越早学习一种语文,就越能在文法上正确而流利地用那种语言讲话。由于“南大校园是根深蒂固的华语环境,英语的应用不容易在这种环境里建立起来。”因此李建议将南大学生“全面浸入”说英语的环境中,才能让他们有效掌握英文。在面对南大的前途时,李光耀明白表示,新加坡应有两间大学,一间在肯特岗(新大),一间在裕廊(南大),“彼此互相竞争,相辅相成。”[159]

  在李光耀具有政策性的演讲后,南大理事会与新大理事会进行协商,两校理事会于1978年3月6日发表联合声明,宣布自该年7月起,在新大的武吉知马旧校区设立联合校园,作为两校学生共同修读课程的地点,两校学生修毕共同课程后,将参加统一的共同考试,并由校内、外考试委员批阅试卷。声明中又提到,三、四年后,当两间大学平等合作的目标达到后,南大师生将返回其裕廊校区[160]。面对新加坡政府对南大改革的要求,南大毕业生协会在1977年12月19日曾对陈祝强出任南大秘书长以及南大理事会所宣布南大与新大实施共同课程,共同考试的政策表示支持,认为“这样两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必然均等,也不再产生某校毕业受歧视的现象,这不失为使我国两间大学在学术疆场上并驾齐驱的好办法。”[161]

  在南大理事会与新大理事会宣布设立联合校园后,南大毕业生协会再度发表声明,支持理事会的决定,认为是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办法,呼吁南大校友及其支持者,不必过分担虑。但声明也指出“现在,空谈教育理论和南大优良的传统已于事无补,让我们所有热爱南大的人士和南大毕业生,全心全意支持南大理事会的这一措施,因为我们大家心里都会明白,南大这一次的改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否则的话,南洋大学恐怕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了。”[162] 8月,在南大的第十九届毕业典礼上,蔡崇语以新加坡教育部政务部长身份发表演讲,明白表示南大必须全面更换教学媒介语为英语,目标在使南大与新大在平等地位上合作,为新加坡造就精通华英两种语文的专业人才,蔡寄望三年后的南大毕业生能适应新加坡社会的需求,成为新加坡的高等人才[163]。

  在联合校园里,新加坡大学校长关世强为两校的共同行政首长,绝大多数的院系主管由新大的人员担任,南大的教学人员皆配搭在新大原有人员担任的课程,名义上关世强仍为新大校长,南大的裕廊校区亦仍由秘书长陈祝强主持,有关南大在联合校园的教学人员考绩与评估,依规定由新大校长与南大秘书长谘询后处理[164]。南大教学人员在新大的武吉知马倍感压力[165],由于联合校园的成立,在南大的裕廊校区的师生逐年减少,在1980年时,除南大的教职员宿舍外,原南大校区已荒置。不少南大教学人员纷纷辞职或表示约满时不拟续约[166]。

  1978年7月联合校园正式开课,新大经济研究所在11月公布了一项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在联合校园中,新大华校生的英文程度比南大生好;新大的华校及英校生,其高中会考成绩都比南大生好;英文源流的学生在听课,阅读指定参考书都比华文源流的学生较少遇到困难[167]。南大毕业生协会认为该项调查对南大生不尽公平,因而发出“对待联合校园南大生应合情合理”的呼吁,南大毕业生协会以经济研究所在开学的第五、六周,即南大生刚进入联合校园不久,就作调查,显然有失公允,“学生在语文的学习上,绝不可能就能从第二语文的程度一跃而至第一语文的水准。”[168] 南大毕业生协会指出,“一个学生经过了十二年以华文为主,以英文为辅的教育之后,他的英文(第二语文)当然不比第一语文(华文)来的强。”南大毕业生协会进一步提出一个辩论,“如果把一个英校生调到云南园(南大的裕廊校区)去上课,他的华文(第二语文)绝不可能在六个星期的学习后,就能提高到他的英文(第一语文)水准。”[169]

九、南大的关闭

  1980年3月7日,李光耀致函南大理事会,李在信函中指出,自从1975年以来,华文源流的高中毕业生中,越来越少人在大学的入学申请中以南大为第一志愿,英、巫两源流学生以南大为第一志愿的更是仅有个位数的申请者,而南大的教职员短缺,又“难以聘请资格高深的新教职员”,在这种情形下,“正确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新大和南大合并成一间新加坡国立大学。”同时李在信函中又提到,“南大出身的国会议员都一致认为[170],解决的办法就是把新大和南大合并成一间新加坡国立大学,在南大校园设立某些重要的学系或学院,以辅助肯特岗校园。大多数的南大理事会成员都支持这个解决办法。”[171] 理事会主席黄祖耀对李的信函提出不同看法,黄表示倾向支持南大的继续存在,黄之理由有两点,“第一,本人深信新加坡需要并且拥有资源来维持两间互相竞争,同时又相辅的大学。第二,南大是新加坡以及本地区的各阶层人民出钱出力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对于南大的创立有贡献的人士,包括三轮车夫以至百万富翁。”[172]

  数日后,李光耀之首席秘书林祥源代表李致函报社,认为一间优秀的大学,其师生比例应为一比四,因为新加坡无法聘请到好师资到此两间大学任教,故两间大学不能并存,但可能在南大的裕廊校区设立一间“南洋工艺学院”[173]。

  3月12日,新加坡政府透露了英国教育家丹顿爵士(Sir F. Dainton)于1979年10月间在新加坡作实地访问后作的教育报告书(Dainton Report),这个在新加坡听取了总理首席秘书的简报后,在新只停留了三天的英国爵士,建议南大与新大合并,丹顿认为,新加坡的大学生总数不及一万,不必有两间大学,加上两间独立的大学,会形成学科的重复与浪费[174]。丹顿的报告,被南大的教学人员认为草率而不了解实情。丹顿在四月一日接受《星洲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在了解新加坡人对于南洋大学前途的各种不同看法和建议后”,为了保证新加坡具有最好的高等教育制度,仍然主张新加坡只须一间一个校园的大学[175]。

  3月21日,理事会主席黄祖耀公布其致李光耀的覆函,黄建议南大采用美国大学学制,并与一间美国有名望的大学建立联系,使得南大可继续存在,这个方案可由新加坡政府聘请一批美国学术界专家去作深入研究,“如果专家认为这项建议行不通,他将建议可以考虑不必拥有两间互相竞争的大学,而是拥有两间相辅的大学。在这个建议下,可以把目前各学院及学系分配在新大和南大开办。”黄进一步表示,“如果阁下不能接受这些建议,则南大就不得不与新大合并。本人深信为了南大及新加坡保存南大的名誉,并确保其能继续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扮演有贡献的角色,本人准备接受阁下的建议,把南大和新大合并起来,并且把各主要学系或学院安置在南大校园。”[176] 数日后,南大理事亦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的林继民公开建议南大再改组,支持黄祖耀的建议,采用美国的大学制度,林指出,美国在许多教育领域占优先地位,而新加坡设有“两间不同学制的大学,提供相互竞争以及互不相同的课程,我们也许可以把新加坡发展成为东南亚的一个高等教育中心。”林进一步表示,“南大的改组,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才能够成功,除非政府完全接纳这个概念,不然,我提议我们不要进行。”[177] 另位南大理事连瀛洲也以南大增设旅游、旅馆管理等新的科系去吸引学生,维持南大的设立,如果一定要合并,连建议新的校名为“南大与新大合并的新加坡国立大学。”[178]

  陈嘉庚的侄儿陈共存,亦以南大理事的身份,对李光耀将南大并入新大的观点未尽同意,陈认为从将来的利益观点上看,南大与新大的合并,并非上策,陈建议新大和南大分别开办不同的学系。陈辩解,“两间大学开办不同的学系,不但不意味着两间大学的学术上失去竞争,反而是他们的竞争对象扩大到国际上……目前,新加坡已发展成为本区域的工业、商业和金融中心……在高等教育……方面,如果领导层和教育界人士也能够以同样的决心和干劲来下一番功夫,我深信,新加坡肯定能成为本区域的高等教育中心。”[179]

  李光耀在面对黄、林、连、陈等南大理事不完全赞成合并的答覆,提出新的建议,李首先警告,“南大的前途要看它能不能培养出配合我国经济的毕业生而定。即使南大成为一间与新大相辅相成的大学……优秀学生也会因为私人机构给南大学位比较低的市价而选择进入新大……”李然后解释说,“要摆脱这种束缚,就是只设立一间大学,因此,南大出身的国会议员才建议把南大新大合并成一间国立大学;使到相同的学位具有相同的市价。”李进一步提出一个远景,先在南大设立一个由新大工程学院教学人员任教的理工学院,学生也授予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学位,“到了1992年,当我们有能力付得起在院系和教职员方面重叠复用的负担时,即我们在南大校园另外设立一间自主的南洋理工大学”[180]。

  李光耀在给陈共存的覆函中明白宣示他对南大无法继续存在的看法,李以南大在1960年代滥发学位,已造成社会大众对其学位认定的偏见,如不澈底脱离过去,“南大没有可能得到挽救。”李并对陈以南大可维护儒家文化与中华传统的看法提出反驳,李指出,“南大已经是教授英文,不是中文”,而且人生基本哲理是在家庭与小学里培育的,“南洋大学在灌输这些文化价值方面,也是无能为力的”[181]。南大理事会在4月2日集会讨论南大的前途,几经讨论后,决定接受李光耀总理的第三项建议,把新大和南大合并为新加坡国立大学。1980-81学年起,除华语中心外,其他院系学生不再在南大校园上课,但自1982年起,将在南大校园成立南洋理工学院[182]。李光耀以总理身份于4月12日再覆函南大理事会,新加坡国立大学将自1980年7月正式成立,届时所有新生及联合校园学生都将成为国大的学生,同时李表示欢迎大马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学生前往申请攻读。李并宣告,新的正式校名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合并新加坡大学和南洋大学)”[183]。随后李任命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陈庆炎自7月1日起为首任国大的校长[184]。李称赞陈为一了解他心意的人,一定可把工作做好[185]。1980年6月30日,南洋大学正式“关闭”,南大成为一个历史名词[186]。

十、讨论

  南洋大学的创立,原以提供东南亚地区,华校高中毕业生升学之路为其主要目的,因而以华文当作教学媒介语为其重要特色之一。成立之初,任何企图变更教学媒介语的看法与建议,皆为南大当局及新马华社所排斥,南大校方虽不反对加强英、巫语的训练,但以华语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立场二十年而不变,连一向支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南大毕业生协会,亦从未公开表示支持以英语取代华语作为南大的教学媒介语。当新加坡政府为将南大纳入其教育系统时,除一方面增加经费补助外,且于1965年底与南大理事会达成协议,“保证南大永远为华文大学”[187]。

  为提升学生的英语程度,南大曾采取许多措施,例如,对英语程度不佳者,强迫其修读不计学分的英文班,对志愿修习两年英语课程者,授予修读证明书,以资鼓励。当南大当局正竭力提高学生之英语程度时,新马的政治情势却在急速演变,两地先后获得自治地位后,曾于1963年合组马来西亚联合邦,两年后,新加坡脱离联合邦而独立。夹在印尼与马来西亚两个马来族国家的中间,以华族为主导力量的新加坡执政党可能顾及国际现实,不敢过分强调华语之重要。立国之初就宣布以平等对待英、巫、华、印(淡米尔)四种语文,同时更以巫语作为“国语”。为避免触怒马来族群,李光耀及其人民行动党不顾新加坡华族领导层的期望[188],以英语作为该国官方的工作语言,政府文件亦承继英语殖民地政府惯例,一律以英语为准则[189]。李光耀对采取英语作为新加坡的共同语言曾作下列辩解:“反对以英语作为全民共同语言的声浪持久不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自己跟他们一样热切渴望保留华文教育的精髓……然而问题的症结是,在这个多元种族、多元语言的社会里,英语是唯一能让大家接受的中立语,并能让新加坡立足于国际社会。”[190] 英语逐在新加坡社会的“功利”价值超过华、巫、印3种官方语文,在1970年代已成为各族群间的沟通语言[191],支持南大继续以华文大学存在的力量自然逐渐减少。

  新加坡执政当局非常担心以马来族群为政治主导的邻近国家对其有“华文沙文主义”的指摘,这种担心,并非无据。1964年的种族暴动,曾对新加坡的社会造成严重的损伤[192],而马来西亚1969年的“五一三”事件[193],亦再次提醒新加坡的政治领导阶层勿过分强调华族在新加坡的族群优势[194]。早在1966年,南大毕业生协会就对影射新加坡为“第三中国”的看法加予痛击,认为这种“不是十分新鲜的论调”,会分裂新加坡“各族同胞的情感”,不可“当儿戏的话来看待”[195]。新加坡政府及南大毕业生协会一向谨言慎行以避免任何可能引起“华族沙文主义”的指摘,然而,南大毕业生协会虽一再表示支持南大提高学生英语程度的种种措施,却从未主张或支持以英语取代华语作为南大的教学媒介语[195]。这些南大校友,由于出身于华文源流的中学,除对华文有所偏好外,也泰半能了解华文的使用与华族沙文主义的产生虽可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但两者之间却有所不同,固其可以一面支持南大,乃至中、小学的华文使用,采取不愿变更南大以华文作为教学媒介语的立场,一面驳斥华族沙文主义。但执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中的领导人物,泰半出身英文源流学校,即或为选举而学会了一些华语,也可能重视华族传统美德,但无法真正了解华文教育的精髓,不易分辨华文教育与华族沙文主义,以及华文教育与共产主义间的区分,而李光耀在从政早年与具华文教育背景之共产主义者之间的斗争以及在南大校园受到出身华文源流学生的侮辱,似乎深深烙印在他的脑海,因而混淆其自傲颇具逻辑思考能力的头脑,无法分辨大学的华文教育与华族沙文主义间之不同,因而不少华文教育的人士对李光耀容易产生误解,认为李是在新加坡需以英语作为各族群共同语言的借口下,处心积虑将南大的教学媒介语由华语改变为英语,并进一步将南人并入新大[197]。

  1980时,李光耀提出他认为南大无法继续存在的理由,因南大在1960年代后期滥发学位[1968],造成新加坡社会大众对其学位的歧视。李进一步指出,此时的南大,已以英语为教学媒介,且人生哲理需在家庭及小学阶段培养,因而南大对扮演维护儒家文化的角色上也没有价值。李的看法在当时的情景下,似乎颇具说服力,但若进一步探讨,可以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现存资料显示,南大的历年改革,新加坡政府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加坡教育部官员卢曜,自1967年出任南大的行政副校长,担任该职长达十年之久。依1967年修正后之《南洋大学法》成立的理事会,又几乎全在政府的监控下,依修正后之《南洋大学法》除校长之外的二十名理事中,政府可直接任命六名,而教务会议之两名代表,毕业同学会之两名选任理事几乎完全在政府的掌控之中,而由卸任理事会委任的七名理事,在政府的影响之下亦不可能出现“不受欢迎”的人士,新马地区之“非政府”社会人士,似只可能在南洋大学常年会员大会中选派三人的名额中出线。例如,当1969年底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依规定需抽签半数(十名)退任时,政府委任,毕业同学会选任之理事中签后,政府及毕业生协会透过相关作业,选派出同样人选,在在说明政府对理事会之理事人选,具有绝对的掌控。

  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学制的改变、学系的增减、校长的任命、招生的规定、教师的聘任,乃至教学媒介的改变,政府皆可透过其能控制的理事会作全盘的操控,如无政府的首肯,所谓“南大当局”几无可能“滥发学位”。尤有进者,李氏所作滥发学位的指摘,并无确切的事实可作佐证,而南大毕业生在新马地区乃至国外的各项表现,似乎在在显示其对培养高等教育人才的贡献,而南大由于长期以新马地区之华校高中毕业生为招收对象,其毕业生之华文程度及对中华文化的了解与认同自比以英校生为主要招收对象的新加坡大学毕业生来得深厚,而南大之改用英语授课,乃系遵从新加坡政府之指示而作出之决定,南大在新加坡政府,尤其李光耀总理指令下的历年改革,已逐渐失去华文大学的特色,新马地区华文高中毕业生自1975年开始,自无以南大为第一志愿之理由,李氏对南大的各项指谪,似有倒因为果之嫌。在南大关闭二十年之后,李氏虽仍为其行动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也不讳言,新加坡全面推行英语至上的教育政策,让他“开始担心我们在逐渐失去华校的一些可贵的东西。”[199]

  事实上,身为一个务实的政治领导人,李光耀在1978年倡议设立联合校园时,似尚无关闭南大的计划,“丹顿报告书”以及随后而来对南大继续存在价值的挑战,似乎都未受到强烈的反对,因此赋予李光耀关闭南大的决心,因李氏对南大提出一连串批评时,虽然在大马地区有些反对,但此时新加坡社会大众对南大作为一间华文大学并无太大支持[200]。因而南大的关闭,不能说是李光耀及其人民行动党的预谋结果,而是新加坡在人民行动党主导下,英语源流的教育成为主流后的必然结果[201]。仔细探讨南大关闭过程,我们发现一个相当有趣的事,李光耀在其回忆录中虽提到李昭铭在1975年出任南大校长的目的在将南大的教学媒介由华文改成英文,但直到1980年,李光耀从未明白提到要在南大以英文取代华文,从1975年至1980年,五年之中历经李昭铭、吴德耀、陈祝强三位行政首长,南大虽被要求,一再提升其师生之英文程度,但未无将华文从南大剔除的要求,连一向唯政府政策是瞻的南大毕业生协会,也从未放出这种信息[202]。

  当南大为适应环境的变更,一再改革时,即或有部分南大校友不满南大在政府影响下,太过重视英语文的运用,但自1966年南大在政策影响下变更学制开始,南大校友对政府的决策,从未作正式的抗议,但在另一方面,即使一向支持政府政策的人民行动党成员的南大校友,赞成将南大关闭的,也是绝无仅有的,身为人民行动党国会议员的校友,虽见南大声誉在联合校园的实施阶段中日渐下降,一再催促李光耀采取必要手段去挽救这种趋势[203],但从未见有南大校友赞成将南大并入新大,而李光耀除一面勾勒出在原南大的裕廊校园将设立南洋理工学院的美丽远景,亦从未说出将南大关闭或将南大拼入新大的言语,或许这就是李光耀政治手段高明的地方,因此,虽有不少南大校友认为南大与新大合并,等于是将南大并入新大,使南大走入历史而不复存在,但在名义上,李光耀并没有将南大关闭,而南大因成为国立新加坡大学的一部分而永远存在。

十一、结语

  南洋大学自创立到关闭,为因应主、客观环境而作了一连串的改革。其改革范围涉及甚广,从课程的内容与安排,学制的变更,教职员及行政主管之任免,入学标准的规定,乃至教学媒介的改变,使南洋大学自一间私立、仿美国学制的华文大学,逐步改变成由政府资助,乃至由政府监控、依英国学制而塑造的英文大学。在改革的过程中,新加坡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逐次加重。在关闭前夕,南洋大学几已成为一间名为由“南洋大学公司”设立,实为新加坡政府完全控制的“公立”英文大学。

  南洋大学的关闭,表面上是越来越少的学生申请就读南大,事实上则是华语的重要性在政府的刻意规划下在新加坡逐渐减弱,而大马地区的华文源流高中毕业生在南大与新大合组入学委员会,南大改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后,逐渐淡出于南大的入学申请,因而到1980年时,几乎没有几个人愿意以南大为入学的第一志愿,而政府此时更集中火力,指摘南大的不是,否定南大的贡献与成就,面对李光耀强势领导下的新加坡政府的批判,许多支持南大继续存在与发展的新加坡人士,不愿也不敢为南大挺身而出[204],而在大马地区的反对声音,在新加坡政府刻意“消音”下[205],不易传达到新加坡,更不可能引起共呜。

  尤有进者,新马地区的华人社会中强调华文教育重要性的人士,在新马两地都无法说服不谙华语文或不了解华语精髓的政治人物去接受多元文化中华语文之重要性;大马地区的马来领袖固然排斥华文教育,华族中出身英文源流的政治领袖亦忽视华文教育对华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而新加坡执政党中华人领袖对华文教育的轻视或不了解,更导致华文教育在新加坡的没落,支持华文教育者在既无法获得英文源流出身之华人的支持,又无法争取巫、印族群在新加坡作为一多元化、多元族群的国家中重视华文的价值,自然变得形单影只,无法捍卫南大在维护华族文化上的存在价值。

  从现有的资料研判,李光耀所主导的新加坡政府虽对南洋大学的存在无甚善意,并参与对南大的历次改革,但并无必欲致南大于死地的计划,但自1960年代,经十多年的政治运作,李光耀已将新加坡置于严紧的统治下,因而其对南大存在与发展的一言一行,皆深具影响力,作为一个务实的政治人物,李不过在客观环境许可下,一步步将南大导至“必须”关闭的境地,因而南大关闭成为当时情景下不可避免的结果。

(按):根据李业霖主编《南洋大学史论集·南洋大学的改革与关闭》(2004年3月版)校正。




[1]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台北:世界书局,2000年),页173。
[2]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4;1978年2月10日,李在南大发表《两种语言政策与高等教育》的专题演讲,在明白表示新加坡将保留新加坡大学(简称新大)及南大两间大学的看法后,建议将南大师生“浸入”新大。李之演讲全文见《南洋商报》,1978年2月11日。
[3]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5。
[4]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6。
[5]南大的创立,一方面为南洋各地华校毕业生提供升学之门,另方面亦为这个地区的华文中、小学培养师资。请参阅《南洋商报》(当时新加坡两大华文报纸之一),1953年1月19日社论;《南洋大学创校史》,新加坡:南洋大学,1956年版;陈金士,《从福建会馆创办南洋大学看华文教育中“商人、会馆、教育”的连锁关系》,新加坡:南洋大学荣誉学位论文,1970年版,第二章;新马地区的著名史家许云樵认为南大的筹建促使马来亚大学中文系原先只设3项选修科目“中国语言、中国语文史和华侨研究”的规划,成为一个具有三年课程的系,见许云樵:《南洋华侨与大学教育》,《南洋学报》,第9卷,第2辑,1953年12月,页15。许云樵也认为南洋大学除可成为南洋地区的中华文化中心,而其培养出的人才,除因具中国文化且因了解当地语言与文化,可研究本地区的历史与文化。见许云樵:《南洋华侨与大学教育》,页18。
[6]见《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南洋大学,1966年),页35。1996年,新加坡教育部长王邦文便曾明言,“那时候的殖民地政府对南大的看待即算不敌视,也难免没有歧视和不理会的嫌疑”。
[7]白氏的调查报告全文及当时相关讨论,请参阅 C01030/567: Nanyang University, Singapore; C01030/568: Nanyang University, Singapore, Annex, Report of the Nanyang University Commission, 1959.
[8]见《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7。
[9]石崖:《南大过去的一段历史》,《绿州双月刊》,第五期,1979年2月,页7-8;1965年南大理事会与新加坡政府达成的协议,由理事会主席高德根于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接受,其要点为保证南大永远为华文大学。见《南洋大学1965学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10月25日,页2。
[10]据李光耀的回忆,白里斯葛报告书“建议政府不要承认南大的学位,因为水平太低了。”白氏的报告“立即在说华语或方言的社群中引发抗议浪潮,商界领袖认为这是冒犯他们,低估了他们的能力。”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台北:世界书局,1998年版,页391;李为安抚南大学生,于1959年10月28日前往南大的裕廊校园,作其第一次向南大师生的演讲,李应允在南大第一届四百名毕业生中吸收七十名到政府工作,李声称,“如果第一批毕业生证明他们是能干、守纪律的工作人员,准备在平等的基础上跟英校生竞争,对社会作出贡献,你们的价值会受到承认。”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342。
[11]《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9月26日,页2;《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10月31日,页6。
[12]马来西亚联合邦中央政府于1964年发表白皮书,指责南洋大学为一受共产党渗透及控制的学校,详见 Communism in the Nanyang University, Kuala Lumpur: Jabatan Chetak Kerajaan, 1964。南大行政当局曾为此份报告,召开一次特别教务会议讨论因应之道。见《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二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7月3日。
[13]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23-1965》,页461-464。
[14]李光耀之总理公署甚至发表声明,“任何一个人不论他财势多大、地位多高、身分有多重要,如果他充当共产党人的帮手,以致危害新加坡的和平与繁荣以及马来西亚各民族之间的和睦与团结,就一定要受惩罚……他既公开又露骨地介入这次选举,以所谓维护华族语言、文化和教育为借口,在共产党人起草的声明上签名,谴责政府。这些共产党人是以社会主义阵线候选人的身分参加竞选的”;数日后,“政治部在联邦政府命令下,逮捕了20名南洋大学学生,其中三名曾经以社阵候选人的身份参加大选,但被击败。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骚乱,他们攻击正在把逮捕学生带走的政治部护送队。”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579。
[15]高德根于1964年7月当选第二届理事会主席,参阅《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23。
[16]这个协会提出三大宗旨:(1)促进对当地政府的效忠;(2)争取南大毕业生福利;与南大当局保持联系,协助发展南大。一年多后,出版《燎原报》以推广他们的影响力,并参加南大公司成为会员,选派两名代表为南大理事会理事。南大自成立至关闭期间,从数千毕业生中吸取数百人为会员,其中不乏为执政的人民行动党的重要干部。请参阅《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5年版,页8。
[17]除报章杂志一般性报导外,相关研究见 Chua Song Chai, "Politics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PAP and Nantah (1965-1980)", Singapore: Academic Exercise,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1986; Ong Teck Hui, "Nanyang University, 1956-1968: the question of official recognition", Singapore: Academic Exercise,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1984。Chua 文试从新加坡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讨论 PAP 与南大的关系,Ong 文则针对南大学位的承认问题作一探讨。此外,作者曾于数年前对南大的创立与关闭作一初步探讨。见古鸿廷,《星马华人政治与文化认同的困境:南洋大学的创立与关闭》,《东南亚华侨的认同问题【马来亚篇】》,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版,页169-195。
[18]实际注册人数为420多名,其中文科170余名,理科240余名,到同年12月12日文理两科共有329名参加结业考试,其中302名及格,“成为南大第一批所录取的一年级新生。”见周焕扬:《南洋大学先修班之沿革》,《马来西亚教育学报》,第2卷,第1期,1965年6月,页14。
[19]《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6。
[20]《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61、70、79。
[21]《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50。
[22]《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6-17。
[23]《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54。
[24]《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57-58;但在1961年时又将会计、银行两系合并回会计银行学系。
[25]《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66-70;《南洋大学一九六一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1年11月30日,页2;《南洋大学一九六二年度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2年1月4日,页2。
[26]《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71-74。
[27]《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9月26日,页4-5。
[28]《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28;《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一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3月31日,页2;种种原因,1968年时始正式开始。
[29]《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30。
[30]《南洋大学一九六二年度第五次教务会议记录》,1962年5月24日,页1-2。
[31]原由马来亚大学及新加坡大学推荐,因新加坡大学于推荐时,尚非该协会正式会员,无资格作为推荐人。新加坡大学亦于该会期内较南大先成为该协会会员。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五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5月30日,附录。
[32]《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七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7月25日,页1。
[33]《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6;《一九七三-七四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新加坡:南洋大学,1973年版,页9。
[34]《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46;庄在南大的文件中,一直被称为副校长,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3月28日,页1;《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六次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6月25日,页1。
[35]《一九七一-七二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新加坡:南洋大学,1973年版,页10。
[36]《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
[37]《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9月26日,页4;《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10月31日,页4。
[38]《一九七三-七四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18。
[39]《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一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10月8日,页1;庄于1950年代担任新加坡中正中学校长,为“维护华族语言文化的沙文主义者”。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254。
[40]《南洋大学一九六三年度第一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3年10月8日,页3。
[41]《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5。
[42]《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45、48。
[43]《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46、48;庄竹林从就任到辞职的四年多任期内,一直被称为“副校长”,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一年度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1年1月27日,页1;《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二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7月3日,页1。
[44]1966年7月20日,第二届理事会推举高德根为第二届理事会主席。见《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
[45]《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
[46]《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8;《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七次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7月30日),页1。
[47]庄于1964年6月27日主持教务会议时尚无辞职之表示,且该次会议议决,推举庄向理事会报告学生被捕事件,“洽请政府对于此次被捕各生,予以慎重考虑,如无特别严重情事,望能早日释放。”见《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一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6月27日,页1A、1B;庄于7月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教务会议,与同仁对政府发表的“白皮书”作广泛之意见交换,以作为次日向理事会报告之资料。见《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二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7月3日)。
[48]《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七次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7月30日,页2。
[49]《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9,48。
[50]黄应荣于1967七年的一次教务会议中报告时称,“自1960起,本大学校长职位沿称为‘副校长’(Vice-Chancellor),且自1965年起设置‘署理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职位。1966年南洋大学(修正)法,经将此两项职位规定为 Vice-Chancellor 及 Deputy Vice-Chancellor。其中文名称,现经理事会决定自1967年6月1日起正名为‘校长’(Vice-Chancellor)及‘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第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7年6月29日,页1。
[51]《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三次会议记录》,1967年6月29日,页1。
[52]《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记录》,1967年12月16日,页1。
[53]《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七次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7月30日,页1。
[54]《南洋大学一九六四年度第三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4年8月11日,页1。
[55]《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二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11月9日,页1。
[56]《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二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11月9日,附录。
[57]《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11月24日,页1。
[58]遭开除之学生名单,见《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11月24日,页2-4。
[59]《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11月24日,页5-6。
[60]《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28;自1956年至1964年,注册主任一职由商学院之谢哲声教授兼任,谢曾任会计银行系及经济系教授,注册主任职位在1964-65年及1965-66年分别由政治系黄应荣与刘平候兼任。见《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52、61、67、74、76、81。
[61]《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9。
[62]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28。
[63]《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5月19日,页2。
[64]《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5月19日,附录一。
[65]事实上,第一届的理事会名单中,马来亚各州之委员会除推派代表一人为理事外,尚有两名候补理事,新加坡委员会则派出陈六使为首的九名代表为理事,新加坡政府及南大教务会议则依规定分别派出三名及二名代表为理事,毕业生同学会派出二名理事及二名候补理事。理事之名单见《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38-39。
[66]《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23。
[67]《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40。
[68]《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40。
[69]南大毕业生协会成员何家良,以国会议员身份在国会辩论南大法令修正案时,明白指出,“南大法令修正的目的是加强理事会有效的拟订履行大学的发展计划。理事会的成员是包括各阶层人士──政府代表、大学当局、毕业生组织、热心人士以及马来西亚代表热心人士。这一组织,可说是相当开明而合理。”见《燎原报》,第五期,1966年12月11日。
[70]《南洋大学法》,全文见《一九七〇-七一南洋大学概况》,新加坡:南洋大学,1970年版,页10-25。
[71]《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七次会议记录》,1967年11月30日,附录一。
[72]《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记录》,1967年12月16日,页2;卢曜旋即请辞选任理事而由数学系主任郑奋兴递补。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八次会议记录》,1967年12月28日,页3。
[73]秘书处,《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5年版,页6。
[74]秘书处,《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页6。
[75]《燎原报》,1966年5月28日,创刊号之发刊语。
[76]该协会前后任会长或副会长王书泉、庄日昆、何家良等皆为人民行动党籍的国会议员。
[77]《燎原报》,创刊号,1966年5月28日;第二号,1966年7月2日。
[78]《燎原报》,第八号,1968年8月8日。
[79]《燎原报》,第四号,1966年10月15日。
[80]秘书处,《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页6。
[81]关世强为李光耀在莱佛士学院的同学,1964年时任新加坡教育部秘书,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640。
[82]理事名单整理自《一九六九-七〇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69年版,页1-3。
[83]《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70年版,页1-3;《一九七〇-七一年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16、24、106;《一九七一-七二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新加坡:南洋大学,1971年版,页106-107。
[84]资料整理自《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2-3;《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新加坡:南洋大学,1974年版,页43;《南洋大学现行章则》,新加坡:南洋大学,1973年版,页3-7;《南洋大学简介(1977-78)》,新加坡:南洋大学,1977年版,页15-16;《南洋大学简介(1979-80)》,新加坡:南洋大学,1979年版,页13-17。
[85]同上注;毕业生协会在第八届理事会未再派代表参加。
[86]庄日昆为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王书泉为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高立人及郑奋兴则多次代表教务会为南大理事会的理事。
[87]《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9。
[88]《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学年度第五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5月27日,页1;《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页19。
[89]南大理事会与新加坡政府,对课程委员会报告书所达成的协议,由理事会主席高德根于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接受,“其原文要点如次:1。保证南大永远为华文大学;2。南洋大学将配合政府平等对待四大源流之教育政策,收容来自四大源流教育之学生,然因南大教学媒介乃以华文为主,故凡欲进入南大之学生,最低程度必需通晓华文,今后入学资格必须符合此项规定;3。南洋大学毕业生应最少通达一种华文以外之其他语文,以便在本邦之多元种族社会中有所贡献……。”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学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10月25日,页2。
[90]《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学年度第七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7月29日,页1。在受英文教育的人士眼中,华文教育为着重记忆背诵的教育,学生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所学知识与实际生活无关,在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文字的艰涩,文学历史渊远流长,华校的学习负担远较英校学生沉重。虽然只有少数学生能真正了解英国文化的精髓,但大部分英校学生可表面掌握英文而进入职场享受舒适生活,歧视受华文教育的学生。见 Wolfgong Franke, "Problem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Malaysia Journal of Education, vol. 2, no. 2, 1965, p.189.
[91]《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3月24日,页1-2。
[92]《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3月24日,页5-6。
[93]《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一次临时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3月31日,附录于《本校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课程特别委员会报告》。
[94]见《南洋大学学则(二)》,附录于《南洋大学1966年-六七学年度第四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年6月23日。
[95]《南洋大学学则(二)》,1966年年6月23日于1966-67学年度第四次教务会议通过,1966年6月29日于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核定施行。
[96]《南洋大学招生简章,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新加坡:南洋大学,1967年版。
[97]南大第二届理事会代表与新加坡政府代表达成协议,“保证南大永远为华文大学”。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学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11月25日,页2。
[98]《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年度第二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4月28日,页2。
[99]见《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十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3月23日,页3。
[100]《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十一次会议记录》,1968年3月28日,页1。
[101]1959年3月新加坡政府公布的白斯里葛报告书曾对先修班学生在结业考试及格就可进入南大就读提出异议,认为1年的先修班训练无法实际将“一些低级材料改变成为大学人才。”故建议停办先修班,见《一九五九年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新加坡:新加坡文化部,1959年3月12日,页18。同年11月魏雅聆报告书则建议,以“大学先修班”取代原有的先修班,建议只接受那些入学考试时只有英文科不及格而其它科目已达录取标准的学生就读大学先修班,见《南洋大学检讨委员会报告书》,新加坡:新加坡文化部,1959年11月20日,页10。上述2报告书皆引自周焕扬:《南洋大学先修班之革沿》,《马来西亚教育学报》,第2卷,第1期,1965年6月,页16-17。
[102]《南洋大学先修班招生简章,(一九六三年度)》,《南洋大学一九六二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2年9月27日,附录二。
[103]《南洋大学先修理学生结业考核办法(一九六二年度)》,《南洋大学一九六二年度第九次教务会议记录》,1962年9月27日,附录一。
[104]《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年度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1月28日,页7;《南洋大学预科中、英文专修班简章》,附录于《南洋大学1965年度第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3月25日。
[105]《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3。
[106]《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121。
[107]1972-73学年度,“进修班”仍有七十一名学生,“除依旧开设中文、英文、数学、物理、化学、簿记等文科外,其中英文及数学两科并依学生程度之高低,各分成三种班级上课。”见《一九七二-七三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72年版,页129;1974年以后,《南洋大学常年报告》中,不再列有先修班或进修班之项目。
[108]《招收旁听生办法》,(一九六四年四月四日第一届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核定施行),《南洋大学现行章则》,新加坡:南洋大学,1973年3月,页67。
[109]南大自1974-75学年度,与新大组成联合招生委员会。见《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74年,页41。
[110]《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3。
[111]《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62;《一九七〇-七一年学年度南洋大学教务会第四次会议记录》,1969年7月31日,页1-3。
[112]《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62。
[113]《一九七一-七二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71年版,页67-68。
[114]《一九七二-七三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72年版,页53。
[115]《一九七二-七三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53。
[116]《一九七一-七二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67-70;《一九七二-七三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53-56;《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新加坡:南洋大学,1974年版,页50-54;;《南洋大学简介,1976-77》,新加坡:南洋大学,1976年版,页75;《南洋大学简介,1978-79》(新加坡:南洋大学,1978年版,页80。
[117]《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学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11月25日,页2。
[118]《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6年12月29日,页4。
[119]该项由招生委员会所提之临时动议,经教务会议议决通过。见《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十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7年1月24日,页3-4。
[120]《南洋大学一九六六-六七学年度第十三次教务会议记录》,1967年3月23日,页4;《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1967年4月9日,页4。
[121]《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记录》,1968年4月6日,页4。
[122]在南大的正式文件中,英文101-102被称为“补习英文”,这门无学分之课程专为“对粗浅之英文了解与口语尚感困难学生而设”。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七-六八学年度教务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记录》,1968年4月6日,页1。
[123]《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189-191。
[124]《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53。
[125]1970年时,对入学资格规定较1966年的规定详细,在1970年时,除申请理学院及文学院之马来学系外,英文源流或马来源流申请者,必须具有中华语文听、讲之能力。《南洋大学学则》第四条乙项(一九七〇年九月四日第四届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修正),见《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83;一。
[126]《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35。
[127]《一九七〇-七一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222-232。
[128]《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11。
[129]《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常年报告》,页27。
[130]该项“学士学位学制”由1974年3月8日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通过。该学则全文见《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24-27。
[131]两个学期科目等于一个学年科目。
[132]有关当时历史系为主、副修学生所开设之全部课程名称见《一九七四-七五学年度南洋大学概况》,页106-109。
[133]《燎原报》,1974年7月25日。
[134]李昭铭之演讲词,见1974年7月28日校刊。
[135]《燎原报》,第二卷,第三期,1974年9月30日。
[136]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Singapore: "Nanyang University, 1975", p.12.
[137]《燎原报》,1974年7月25日。
[138]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p.48.
[139]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p.13.
[140]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p.19-20.
[141]"Academic Regulation for Undergraduate Studies", Nanyang University Calande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p.19-20.
[142]除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其他各系的课程皆以英文列印,见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p.94-135;1975学年度开始不久,李于1975年7月25日召集文、商两学院教学人员时,宣告其以英语作为南大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决定,当天再以校长名义通告担任一年级课程的教学人员,除重申英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外,警告他们必须善尽教学与辅导一年级新生的工作,“将不允许反对的态度(Negative attitude cannot be tolerated)。”见1977年7月25日,Dr. Lee Chiaw Meng, Vice-Chacellor to Academic Staff 的公开信。
[143]新的学则全文见 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 p.19-26.
[144]Nanyang University Calendar, 1975-76(南洋大学概况), p.48-49.
[145]根据李光耀的说法,详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4-175。
[146]《南大中英文并重并用始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页38。
[147]《南大不能成为试验学制场所》,《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页39。
[148]李光耀的演讲内容见《南洋商报》,1970年8月20日。
[149]在李任期的后半年,学校的重要会议恢复华英并用,南大的学则也再度出现华文版本。见《南洋大学简介,1976-77》,新加坡:南洋大学,1976年版,页59-64。
[150]《南洋大学简介,1977-78》,新加坡:南洋大学,1977年版,页15-17。
[151]由研究院下拨款,鼓励同仁提出研究计划,同时发行《专题选刊》(Occasional Paper),就任之初,吴致函全体教职员,呼吁大家发挥爱校精神,提高行政、教学及服务品质,鼓励年轻同仁出国进修,同时肯定南大以往的成就,提出南大成为训练精通华、英两种语言甚至华、英、巫三语人才之愿景。见1976年8月30日,南大校长室致教职员公开信──"As Nantah Looks head"。
[152]《南洋大学简介,1977-78》,页64、70。
[153]《南洋商报》,1977年8月14日。
[154]《南洋大学政策声明》,新加坡:南洋大学,1977年8月。
[155]《南洋商报》,1977年8月19日。
[156]《南洋大学简介,1978-79》,新加坡:南洋大学,1978年,页15-19。
[157]《南洋大学简介,1979-80》,新加坡:南洋大学,1979年,页8。
[158]从1977年10月开始,双方的相对单位进行接触,刚开始时,南大院系以新大院系之课程作为典范,计划仿造新大的各项规定与措施,新大之各院系对南大之相对单位维持冷淡而客气的态度,但在12月16日南大理事会又作出政策性声明,“主张把南大与新大的现有课程,提供共同的课程,共同的讲授,以及共同的考试,以期待南大发展成为新加坡大学的平等夥伴。”见《燎原报》,第三卷第三期,1978年4月。
[159]李光耀之演讲全文,见《南洋商报》,1978年2月11日。
[160]Circular No.IS/78/0232, Information Service and Public Relations Office to All Senate Members, dated 6 March, 1978.
[161]《燎原报》,第三卷第三期,1978年4月。
[162]南大毕业生协会1978年3月7日的声明,见《南洋商报》,1978年3月7日以及《设立联合校园应颁共同学位》,《燎原报》,第三卷第三期,1978年4月。
[163]蔡崇语为南大第一届会计系毕业生,于1960、70年代,曾任南洋大学的事务主任。代会计长及财务主任等职务;蔡之演讲见《南洋商报》,1978年8月13日。
[164]Circular No.IS/78/0232, dated 6 March, 1978.
[165]新大院系主管对南大教学人员的歧视,在一年多后当两校计划合并时,公开爆发。1980年5月初,当新大与南大在李光耀主导下,决定合并为国立新加坡大学时,新大的各学院院长甚至联名致函总理公署,提出其对南大教学人员的评估,认为南大教学人员之学术品质远较新大的差(NU staff are believed to be inferior in quality),而他们所具备的华文学校的教学方法与态度使他们不易在两间大学合并后的国立大学任教。见 "Submissions By SU Deans? enclosed in NU Registrar to NU Staff", dated 15 May 1980.
[166]原生物系教授安妮·约翰生首先于1979年12月25日离职,原文学院院长洪国平于1980年3月离职,原化学系系主任江爱泾,语言中心主任蓝美津以及语言中心的多位英藉教师皆表示不拟续约。见《南洋商报》,1980年3月11日。
[167]《南洋商报》,1978年11月14日。
[168]在新加坡当时的中学教育,华文学校学生以华文为第一语文而以英文为第二语文,在英文学校,则以英语为第一语文,华文或巫文为第二语文。
[169]《燎原报》,第三卷,第四期,1978年12月。
[170]李在回忆录中提出支持他看法担任国会议员的校友为庄日昆、何家良、李玉胜及钱翰琮,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4。
[171]李在信函中述及,他把新大南大合并为一间国立大学的构想,虽已获“大多数的南大理事会成员都支持这个解决办法。在会上,黄祖耀、林继民、连瀛洲和陈共存却不能对合并成一间国立大学表示公开支持。”李的信函全文,载刊于《南洋商报》,1980年3月11日。
[172]黄氏之意见,详见《南洋商报》,《星洲日报》,1980年3月11日。
[173]林祥源致各报编辑部之信函全文见《南洋商报》,《星洲日报》,1980年3月16日。
[174]丹顿报告内容,见 Report on University Education in Singapore 1979, released in the Straits Times, March 11, 1980;丹顿爵士的调查报告,请参阅《星洲日报》及Sunday Times(Straits Times 的星期日特刊),1980年3月16日。
[175]相关访问报导见《星洲日报》,1980年4月2日。
[176]《南洋商报》,1980年3月21日。
[177]《南洋商报》,1980年2月25日。
[178]《南洋商报》,1980年4月3日。
[179]陈共存3月29日致李光耀函之全文,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四日。
[180]李光耀之覆函,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2日。
[181]李光耀更在4月1日在回覆陈共存的信中明白表示,“如果不彻底改组,脱离过去的南洋大学,是没有可能挽救南大的。南大的学位就像贬了值的货币。从196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滥发学位给那些根本就不应该收入南大的学位,结果颁发给许多优秀学生的良好学位的价值,也受到怀疑。”李对南大存在的价值与继续生存的可能都表示怀疑,其覆函全文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4日。
[182]南洋大学理事会的声明,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6日。
[183]《南洋商报》,1980年4月13日。
[184]《南洋商报》,1980年4月25日。
[185]Straits Times,1980年5月30日。
[186]1991年在原南洋大学裕廊校园的南洋理工学院升格为南洋理工大学,有人简称之为“理大”。1995年6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在南大创校四十周年集会上,代表政府感谢南大生对新加坡的贡献,称赞自强不息为南大精神,并将南大毕业生名册从国立新加坡大学移交给南洋理工大学,但不少大马地区及在海外的南大校友,虽对新加坡政府的善意表示欣慰,但并不认为这是南洋大学的再生。1998年8月,在南洋理工大学颁发曾任南洋大学秘书长(1955至1959年)潘受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时,潘受呼吁新加坡政府“尽早把南洋理工大学复名为南洋大学,以安抚人心。”潘向参加典礼的听众说,让南大复名,是他唯一的愿望。当教育部长张志贤称赞南大毕业生协会协助南洋理工大学发展时,南大毕业生协会会长谢万森却表示,“最好在世纪结束前正名。”见《联合早报》,1998年8月27日;2002年5月,南洋大学校友在沙巴亚庇举行第八届全球南大校友联欢会,不少校友表示,“1980年南大被关闭了,大家仿佛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反哺的对象,凝聚力反而加强。因此,从1983年起,从未间断地举行聚会,从新马校友轮流举行的‘南大之夜’到全球南大校友联欢会。”见《联合早报》,2002年7月27日。甚至有些南洋大学的早期毕业生表示,即使新加坡政府将南洋理工大学改名为南洋大学,在他们有生之年仍会为母校的关闭而悲痛,因为“母亲”已死了,另一位年轻的女性,无论如何美丽,毕竟不是他们的母亲。
[187]南大理事会与新加坡政府代表达成之协议原文要点除保证南大永远为华文大学外,尚有南大为配合政府平对对待四大源流教育政策,要求南大毕业生须通达一种华文以外之其他语文。见《南洋大学一九六五学年度第十次教务会议记录》,1965年11月25日,页2。但是,新加坡教育部长王邦文在1964年底于马来西亚国会上表示,新加坡所采的平等对待英、华、巫、印4种语文政策与《拉萨报告书》所提的国家教育目标,途径虽然有异,但目标一致。见自Saravanan Gopinathan, Towards a National System of Education in Singapore 1945-1973 (Sl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4), p.38;同时,王邦文指出,马来西亚以英、巫作为中学教育媒介的作法太过激烈,王认为采用共同课程,提升第2语文以及扩大族群交流的课外活动可达到族群的融合。见 Saravanan Gopinathan, Towards a National System of Education in Singapore 1945-1973, p.41.
[188]1959年时,新加坡以巫语作为国语,其国歌亦以巫语为词。新马分家后不久,以中华总商会就公开要求政府确保“华语作为新加坡官方语言之一的地位。”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69。
[189]李强调“以英语为工作语言使新加坡的不同种族避免了因语言问题引起的冲突。”如果没有以英语为工作语言,“新加坡今天不会有全球多家大型跨国公司和200多家数一数二的国际银行在这里营业,国人也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地接受电脑和互联网。”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80。二次大战后,英殖民地政府已积极采取鼓励英语教育而压制华文教育的策略,同时透过津贴方式,监控华文学校。1957年时,绝大多数华文学校己成为政府津贴学校,见 Wolfgong Franke, "Problem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p.182-184.
[190]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67。战后新加坡教育的主要特征为重英、轻华文,在建国初期所采的“多元民族政策”,在实际操作上,以“弱化新加坡的中国性”为主,见雷春斌:《新加坡华人社会变迁》,薜君度、曹云华编:《战后东南亚华人社会变迁》,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年版,页160、173。新马分别独立后,为消除境内各族群间之隔阂,进而塑造其心目中可融合族群的“国族”,对学校教育远比殖民地政府重视。见 Wolfgong Franke, "Problem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p. 183.
[191]Saravanan Gopinathan, Towards a National System of Education in Singapore 1945-1973, p.48.
[192]有关1964年7月至9月的暴动分析,见 Foo Kim Leng, "The 1964 Singapore Riots", Singapore: Nanyang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History Department Academic Exercise, 1980.
[193]1969年5月12日,马来西亚举行第三届大选,联盟虽继续执政,但马华公会大败,不但在提名的三十三名国会议员候选人中只有十三人当选,且失去槟城的执政权,马华公会因而宣布退出联盟政府,马来西亚各地逐爆发“五一三”种族暴动,许多华人伤亡。
[194]2002年2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曾就新加坡内部安全局拘捕与阿富汗恐怖组织“盖达”有联系的“回教祈祷团”十五名恐怖份子时表示,恐怖行动可能导致新加坡不同族群间的误会与猜忌,因而必须尽早扑灭,见《中央日报》,2002年2月12日。
[195]《燎原报》,第二号,1966年7月2日。
[196]1971年时,南大毕业生协会且曾发表专文,对南大在举办“新加坡小型工业研讨会”上采用英语为会议用语时加予指责,“我们对南大当局表示遗憾。对于校内某些人员以讲英语为荣这件事,我们除了认为少数有关人员是为了表示对极少数人的讨好,谄媚以外,他们这种软骨头的行动,只有令人感到恶心。”见《燎原报》,第十四号,1971年3月28日。在李昭铭接掌南大,全力推动英语为教学媒介语时,南大毕业生协会亦于1975年9月19日发表以“南大中英文并用始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的声明。见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特刊》,页38;1978年3月20日,新加坡教育学院副院长陈飞龙在向南大毕业班学生演讲时指出,南大学生的英文程度,比普通教育文凭高级水准(高中)的学生来得差。见《南洋商报》,1978年3月25日;有位南大校友对外界指责南大学生英文程度不佳时表示,一方面感到难受,但也一方面表示不平,因为南大学生来自华文教育源流,他们的华文好过英文,“正如英校的学生是英文好过华文一样。”见《燎原报》,第三卷第五期,1979年8月,页6。
[197]在名义上,南大与新大合并为国立新加坡大学,但在不少人心目中,却是将南大并入新大,依其回忆录所记,李氏的作法,并未得到人民行动党中具华文教育背景的王邦文支持。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4。
[198]为支持李氏对南大学位的轻视,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公布一项报告,列举十名在中学时成绩平平而在南大念书时却成绩优异的南大毕业生,并以讽刺口吻说,他们对对这些人“能够施催眠术而获得高分感到迷惑。”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3日。公共服务委员会的指摘,不但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因中学成绩平平在大学时表现优异的学生很多。不少南大教学人员私下表示,能将中学成绩平平的学生教成好学生,正是南大教育对学生具启发力的证明。
[199]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 1965-2000》,页177。
[200]虽有一些知识份子不赞成合并,但这些零星的反对声音在新加坡华社并未引起太大的反应,新加坡各界对些事的看法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6至12日。
[201]华校中、小学学生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乃因新加坡政府偏重英语教育。见丁莉英:《新加坡华校课程及教科书的渐进初探》,新加坡南洋大学荣誉学位论文,1973年;新加坡华文小学的一年级新生数目,1959年起,英校超越华校。见 T.R. Doraisamy(ed.), 150 years of Education in Singapore, Singapore, Singapore Teachers' Training College Publications Board, 1969, p.31 转引自 Saravanan Gopinathan, Towards a National System of Education in Singapore 1945-1973, p.39;1981年以来华校新生更是锐减,严格来说,自1987年起新加坡已无所谓华文学校。见《中国时报》,1984年2月20日:李光耀在其从政初期,为争取说华语的社群,不敢表示“喜欢以英语而不是华语作为学校主要教学媒介语。”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241-258。至于有关新马地区社会变迁与南大关闭的探讨,见古鸿廷:《星马华人政治与文化认同的困境:南洋大学的创立与关闭》,《东南亚华侨的认同问题(马来亚篇)》,页169-195。有关李光耀主导的人民行动党在新加坡的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对南大发展的影响,见 Chua Soon Chai, "Politics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PAP and Nantah (1965-1980)", pp.1-9;47-71.
[202]1979年8月,当联合校园设立后,作为“反映南大毕业生意见”的《燎原报》,以“南大开办英语课程”为题,指出南大当时除中文系外,都已以英语授课,且华文源流的中、小学也加强英语文的程度,“譬如华文小学离校考试,小学生必须参加英文的笔试与口试,中四会考亦如此,而且升高中的标准,英文必须P8,明年为P7,高中毕业升大学,英文必须P6,这些都说明了,华文源流的英文水准,在要求不断的提高中。”因而作者指出,“南大不断在开办短期、长期的学讲英语课程;南大校园,该不会再是缺乏讲英语的环境了吧。”同时作者也明白表示其对南大开设英语课程的不满。“南大是高等学府,是学术研究的中心,南大也是以华文为主的学术机构。”见《燎原报》,第三卷,第五期,1979年8月,页5-6。
[203]南大担任国会议校友庄日昆、何家良、李玉胜及钱翰琮支持李插手南大事务。见《李光耀回忆录,1965-2000》,页174。
[204]学术界中似乎只有时任南洋大学研究院院长吴德耀愿一再主张南大的继续存在,吴曾经公开及私下表示反对南大与新大合并,吴并对主张新加坡只需一间大学的“丹顿报告书”表示不能接受。吴之言论见《星洲日报》,1980年3月18日。
[205]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发行的《星洲日报》及《南洋商报》无法越境流通。对合并案,大马地区的南大校友会表示遗憾,见《南洋商报》,1980年3月12日。数日后马来亚南大校友会再发表声明,“一致支持南大存在。”见《南洋商报》,1980年3月19日。马来西亚教总主席沈慕羽表示“只要李总理愿意,便可把南大救活。”见《南洋商报》,198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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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31日首版 Created on March 31, 2006
2006年03月31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rch 3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