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大学校友业余网站

报告书风云 1959 ─ 1960

── 胡兴荣 ──


《弦歌初诵 1956 ─ 1958》〈〈〈

  在《白里斯葛报告书》发表翌日,政府又任命一个新的委员会检讨这项报告,以及大学改组的程序与范围。七人委员会在4个月内举行了27次会议,先后5次在南大进行实地考察及个别访谈,查阅各种官方文件及教职员、学生等提呈的备忘录。

  从1959年开始,接二连三的报告书,像魔咒般缠绕着南大,成了众人挥之不去的梦魇。

  1959年1月,南洋大学与政府同意聘请西澳大学副校长白里斯葛、哈佛大学教授洪煨莲(Willian Hung)、台湾大学校长钱思亮、荷兰莱顿大学汉学院院长胡恩威(A.E.P. Hulsewe)、菲律宾东方大学教授谢玉铭担任评鉴委员。

  五名评鉴委员在新逗留亘月,对南大的学术、师资与设备等进行评鉴。

南洋大学法通过

  3月4日,新加坡立法议院通过《南洋大学法》(Nanyang University Ordinance 1959);经总督批准,于5月27日在宪报上公布。从此,南大成为一间在法律上被承认的大学。按国际惯例,一间大学被国家法律承认后,其学位理应同时被认可,但南大的情形显然并非如此。

  《南洋大学法》规定:“为提倡及促进学术、文学、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及授予学位,应在新加坡设立一学术机构,称为南洋大学。”此一法令共分32条,分别规定南大的命名及注册权力、财产权、目的、聘用、收生、大学会员、理事会、理事会理事之任命、任期、管理及校务委员会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南洋大学法》还附有第33条“南洋大学章程”,具体规定学校各项管理事宜。

  5月30日,人民行动党在新加坡大选中获胜。6月3日,英国同意新加坡成立自治政府;6月5日,李光耀成为新加坡首任总理。新政府上任不久,即宣布平等对待四大教育源流的政策,人们普遍期盼久悬的南大学位问题,将迅速获得解决。

白里斯葛报告书

  但结果出人意表,7月22日,《白里斯葛报告书》出炉,对南大的学术地位提出有诸多负面评价,曰“不能向新加坡政府建议南大学位自动地与其他经被承认的学位相等”,“南大学位必须等待数年,方能考查”。由于报告书对南大的学术和行政皆不表满意,以至南大毕业生的素质普遍受质疑,连带南大的存在价值也遭到了否定。

  因此,报告书旋即引起群情激愤;建议邀请白里斯葛等前来南大作学术评鉴的行政委员会主席张天泽,亦为此呈辞。

〔只有大学的承认问题,没有学位的承认问题〕

  8月27日,严元章对《白里斯葛报告书》中有关学位承认问题表达看法:

  在法律上,根本只有大学的承认问题,并没有学位的承认问题。一间大学被承认了,便是这间大学的学位也被承认了。从前在中国,一间私立大学由政府批准“立案”,政府就自动承认这间大学的学位。在英国,一间“大专学院”经过国会的立法程序而升格为“大学”以后,政府也就自动承认这间大学的学位了。所以,依法成立的大学并不发生学位的承认问题。学位的承认发生问题 的大学有两种:第一种是外国的大学,第二种是不合法的本国大学。就星洲来 说,南大不属于第一种大学了。因此,南大学位理应伴随《南洋大学法》的实 施而被承认才对。

魏雅聆报告书

  在《白里斯葛报告书》发表翌日,即7月23日,教育部长杨玉麟任命一个新的委员会检讨这项报告,以及研究大学改组的程序与范围。新委员会由7人组成,主席为政府资深公务员魏雅聆医生,其他委员包括翁姑阿芝(Ungku Aziz)、吉隆坡马来亚大学教授符气林与黄丽松、《星洲日报》总编辑廖颂扬、《南洋商报》总编辑连士升和B.R.史林尼哇山。

“中英巫三种语文,南大乃星马真正的国民大学”

  在七人委员会和南大行政委员的联席会议上,陈六使说:

  我们创办南大之目的,旨在创立一所如过去英美教会在中国创办的有名的中国式大学一样中英文兼重,而为适应当地环境起见,至1957年又计划开办巫文班,翌年即告正式开课,目下南大学生除中英文外,对于修习巫文,已有相当成绩,学生中甚至有编制出版巫文字典者,此可说明了南大乃星马真正的国 民大学,因目前星马最需要者,即此三种语文,不过学生亦可视自身将来到外 国深造之需要,另再选修法德等语文。

  南大今年第一届毕业生,将不似其他大学之毕业生,只谙一种语文而已,彼等将来在星马政府机关与社会各界,将为最适用之人材,如彼欲在华巫英报馆服务,也将有较好之机会。

  同时,陈六使还扼要报告了南大原定之第二期计划,即1961到1965年,增收学生的经费预算问题。最后表示:“我人深望星马政府,为适应当地学生深造之需要,能再办出如南大这样的大学,同时,本人亦感至此阶段,对于当地教育事业上,已尽其相当义务矣。”

  七人委员会在4个月内举行了27次会议,先后5次在南大进行个别访谈,查阅各种官方文件及教职员、学生等提呈的备忘录。

  11月20日,委员会拟定报告书内容,具体提出18项改进南大的建议,其要点为:

  一、任命一名代理副校长;
  二、设立临时理事会,接收南大权力;
  三、解散执行委员会及行政委员会;
  四、设主评议会,毕业生同学会及其他法定机构;
  五、设立联合工作小组,由南大、马大及两地政府代表组成,以策划两所大学的将来关系;
  六、制订修正法令,因南大法令中的许多缺点是由于南大在特殊情况下建立,于1953年按照有限公司组织产生;
  七、解散南洋大学有限公司。

“先生洎执委会诸公之指导与信任,尤使国渠永铭肺腑”

  12月31日,当了南大四年秘书长的潘受,正式向执委会主席陈六使呈辞。他写道:

  回顾四年来,董教学通力合作,成就虽未易言,而基础已立,规模已具,当公众人士共见之事实。先生洎执委会诸公之亲切指导与信任,尤使国渠永铭肺腑。兹谨趁首届毕业生步入社会之日,退避贤路,修函恳辞。以求我大学前途,益臻美善。尚乞俯鉴微诚;赐准于明年二月十五日新学年开学前离职,不 胜惶体感激之至。

  结合翌年初教育部部长杨玉麟的言论,不难想见,潘受的辞职其来有自。

庄竹林主持校务

  云南园的上空此时正被一股低气压笼罩著。1960年1月11日,南大执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陈六使宣布聘中正中学校长庄竹林为副校长,主持校务;严元章任文学院院长、学生福利委员会主任及教育系主任;博文楷为商学院院长。自1955年以来的“行政委员会”,至此完成了历史任务;庄竹林的领导班子,则在紧张的气氛下,受命于危难之中;他曾亲自率领学生美化校园,立下南大学生对云南园深切的归属感。

  2月8日,新加坡财政部部长吴庆瑞,发表聘用南大第一批毕业生文告,宣布承认南大首批400多名毕业生的学位,与其他被承认的大学学位相等。至于将来毕业生的学位承认与否,将另作安排;政府持保留态度,胥视新出台的报告书而定。

  2月9日,《魏雅聆报告书》正式发表,基本上与《白里斯葛报告书》相类似。对此,黄丽松在其回忆录《风雨弦歌》中言及:“我们用自己所发现的来检验五人委员会的看法,我们所得的结论与五人委员会的大同小异。我们的报告,虽然包裹在比较温和的语气之下,但同样建议了一系列类似的改革方案。”

政府意图改组南大

  2月10日,教育部长杨玉麟在立法议院发表对南大政策的声明,表示原则上接受《魏雅聆报告书》,并提出外国新生入学人数限于15%。其实,所谓“外国新生”固然指的是非新加坡籍,但主要乃针对马来亚华校生而言。

  杨玉麟指出:

  检讨委员会已经找到了问题的核心,南大的行政是从许多当地华校的管理制度中承袭下苦干特点,这种制度就是由捐助学校经常费的人士或者其他代表去组织董事会,它不但有权委任及辞退教职员,且有权处理学校的教育政策。 诚然,学校董事会如具有高瞻远瞩和良好意识的人士,未尝不可以使那间学校 达到高度的效能水准。但反过来说,由具有良好的意念,但却缺少教育知识的 董事会来干预学校的用人和教育政策,以致严重地阻碍了学校的进展,也并不 是罕见的事情。

“大学是求学和研究的机构,不是做生意的场所”

  南大在成立后的十年来,受了许多打击,可是没有一个打击比缺少专家的计划和咨询更严重,一群精明的商人很热情地开办了这所大学,可是一间大学是一个求学和研究的机构,而不是一个做生意的场所。能使生意成功的方法, 不一定适合用来管理一间学府。在一间大学里,一般政策跟学术政策之间必须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而后者必须掌握在学术人员的手中。在南洋大学里,我们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位对大学行政毫不熟悉的秘书长,竟置身在所有的学术委员会里面,而且还是毕业考试委员会的三名委员之一。

  持平而论,针对一所大学的管理方法或有仁智之见,但此番代表政府的言论,矛头直指创办人陈六使和秘书长潘受,则不无商榷之处,尤其陈六使延揽庄竹林、严元章等饱学之士及教育学者,若说“缺少专家的计划和咨询”实有欠公允,其背后包含的政治潜台词乃昭然若揭。事实上,潘受在1958年早已被英殖民政府褫夺公民权,他在新学年之际提出呈辞,更多的是为了保全南大的声名。

  经此一役,新马华人社会对新加坡政府意图控制南大理事会的疑虑遍起。

反对限制招收外国学生

  南大槟城委员会副主席刘玉水,向陈六使表示强烈反对新加坡政府拟议限制招收外国学生之举,因它有悖于新马华人集资创办南大,为两地华校生提供升学机会的宗旨。

  为此,限定招收外国学生的建议,乃成为南大执委会与新加坡政府商讨的课题之一。2月23日,教育部长杨玉麟与陈六使及27名执委就南大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讨论。

  南大学生会对报告书所引发的南大改组问题,亦作出了回应:

  这里有必要对“专家办学”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我们认为:专家对于大学的确是必需的,但我们需要的并不是那些办外国大学的专家,或者办殖民地大学的专家,我们就是吃了林语堂、白里斯葛这些人的“专家”亏。我们要求的是:富有办学经验,熟悉教育潮流,热爱华文教育,并且具有民族思想的教 育专家。

  新马人民是一家人,南大是新马人民共建共有的大学,任何改革都不应该影响南大的泛马性大学的品质。根据南大的创办宗旨,任何形式的限制联合邦学生入学都是不合理的。

“两大学的合并违反了新马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检讨委员会的大多数委员都不赞同南大与马大合并,他们大多数认为本邦需要一间以上的大学。我们认为应该极力支持他们的意见。我们要强调:南大马大的任何形式的合作,绝不应导致两大学的最终的合并。两大学的合并是与新马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冲突的。也就是违反了新马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另外,此次南大学生通过毕业考试的及格率超过92%,同样备受舆论各界诘难,包括早前教育部部长杨玉麟亦认为毕业考试“马马虎虎”。

“我们确曾在逆境中自强不息,以采取知识的宝藏”

  3月14日,南大毕业生同学会筹委会于《南洋商报》公开致函总理李光耀,郑重说明:

  南大的毕业考试是有异于马来亚大学或其他英国大学之处,主要是由于南大采取学分制;因此,一个学生能否毕业,并不特别着重于最后一次的毕业考试。每一个学分的取得都经过学期考试,而每个学期的考试,都是重要的……在四年中,便有许多名学生被淘汰了…… 南大毕业生的绝大多数,四年来并非懒散度日,我们的确曾在逆境中,自强不息,以采取知识的宝藏。于此,我们 可以说是无愧于心。至成就之高下,我们雅不欲自我标榜,只可留待今后凭我 们的服务事实来表明。

第一届毕业典礼

  尽管面对诸多的棘手问题,4月2日,南洋大学仍如期举行第一届毕业典礼,毕业生共计437人。这一天,校内各项建筑均已陆续落成,校园中林木成荫,嘉宾及学生家长莅临观礼,咸有百年树人之感。陈六使在典礼上致词:

  俗话说,万事起头难,试翻翻世界各大学历史,有那几间比我们南大的产生,遭遇到更多的阻碍与困难?又有那几间的起头,比我们南大起得更稳健,发展得更迅速?

  社会公众人士,有目共见,我们南洋大学初办期间,能达到这种境地,是值得欣慰的!

  从英国、美国好几间著名大学接受了我们好些位这第一届的毕业生直接进入研究院攻读更高学位看,又从新加坡政府正式承认我们这第一届毕业生的学位,并大量接受他们进入政府各部门工作看,就充分证明本大学过去四年来所给予学生的学术训练,是名副其实的大学训练,我们毕业生的学术水准是不应 该受到不公正的怀疑。

“诸君之荣辱成败,永远与南洋大学不可分割”

  毕业生诸君:你们现在是大学生了,南洋大学今天正式颁给你们学位,发给你们文凭。这在你们当然是一种光荣,但在另一方面,也加重你们对社会国家以至全人群的责任。一个阶段的结束,正是又一新的阶段的开始。他们不论从工、从商、从农、从教育,或从别的什么,或者继续学术研究工作,必须各 本所学,各尽所能,更加努力,去施展他们的怀抱,达到你们的志愿。活到老, 学到老,还有无穷无尽的事物,等待你们毕业到社会上去了,人是政治动物, 当然可以各本信仰,参加政治,本大学所希望于你们的,简单说,只有两句话: 第一句是“效忠国家”,第二句是“为最多数人谋最大幸福”。记得前年本大学 举行落成典礼的时候,本席曾对全体同学说过这样几句话:“南洋大学之名,分 而为诸君之名,诸君之名,合而为南洋大学之名。诸君之荣辱成败乃与南洋大 学永不可分割者!”今日谨向诸君以及诸君的家长道贺。

  5月4日,南大执委会与新加坡教育部成立“特别联络委员会”,共同探讨大学改组之问题。委员会两次举行会议,期间政府公布南洋大学助学金申请办法,每位学生每年最高的数额为1500元。但是,双方对南大理事会组成人数持有差别意见。政府建议未来的临时理事会组成情况是:12名南大赞助人代表、12名新加坡政府代表、4名教授代表、3名毕业生同学会代表、3名社会贤达,共34名;而南大执委会则主张:12名南大赞助人代表、6名新加坡政府代表、3名教授代表、3名毕业生同学代表、3名社会贤达,共27人。

  政府取消了原拟津贴联合邦学生15%的建议,但将每年资助南大经常费预算的55%。可以设想,当一所大学过半的经费由政府提供时,这意味着政府便拥有了主导该大学的绝对权力。

“新马分家,南大绝不并入马大”

  此外,《魏雅聆报告书》所提的南大改革方祛,是“向马大看齐”;于是,社会上关于南大势必与马大合并的谣言愈传愈盛。6月1日,李光耀在记者会上回应此谣言说:“在马来亚大学新马分家之后,南洋大学绝不并入马大。”

  鉴于首届毕业考试中,南大没有组织校外考试委员,遭外界非议;11月14日,南大举行第二届毕业考试,特别延请来自台湾、香港、日本和美国的专家学者,担任校外考委,以鉴定南大的学术水平。


(按):录自胡兴荣著《记忆南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

〉〉〉《陈六使落幕南大 1961 ─ 1963》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07年6月15日首版 Created on June 15, 2007
2007年6月15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ne 1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