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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大问题谈判致南大理事会函


先决条件是考验诚意的试金石
学生会致函南大理事会要求
在此基础上始与政府谈判

敬启者:

  最近政府当局又再提出重开谈判南大问题,但是,我们觉得政府对南大问题的谈判是完全缺乏诚意的,它只欲以此谈判为藉口达致全面控制南大、改组南大、改变南大民族大学之性质而为英文大学。

  此次,政府仍以过去深受各界非议之政策为基础重用谈判,尤有加者,九月廿二日政府谈宣布进行褫夺陈六使主席之公民权,以此逼迫陈主席放弃—贯维护民族教育保卫南大之正确立场与力量,九月廿六日政府又于谈判前逮捕南大理事会二名理事,且进一步遣派军警、特务闯入庄严学府逮捕、殴打、侮辱同学严重侵犯大学自主权与安宁了。

  这—切事实和过去政府对南大种种迫害,我们肯定政府重开谈判是完全缺乏诚意,因此我们恳切祈望理事会诸公应于十月二日谈判前,先行向政府提出四项先决条件:

  1. 政府必须放弃褫夺陈六使主席之公民权。
  2. 政府必须释放被捕南大理事会理事。
  3. 政府必须保证不修改南洋大学法,任何谈判不得改变南大之民族大学性质。
  4. 政府必须保证今后不得动用军警、特务、建国队及一切其他方式与行动侵犯大学自主权与和平安宁之学习环境。

  先决条件乃考验政府重开谈判是否具有诚意之试金石,倘若政府不接受四项先决条件,即证明政府存心控制南大、改组南大、使南大变质。于此情况下,任何谈判失却意义,出席此种谈判必然不能达致利于南大之结论。只利于政府并吞南大。事关民族教育、南大之存亡,敬祈理事诸公垂察明智抉择。

  此上
南洋大学理事会全体理事

南洋大学学生会谨启
一九六三年九月廿九日

(录自 1964-03-31《南洋大学学生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常年工作报告及其他》,57页。)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7年5月29日首版 Created on May 29, 2017
2017年5月29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