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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杜代总理请愿函


反抗迫害!
保卫南大!
浩大队伍和平请愿

  9·26政府粗暴破坏大学自主权,无理逮捕南大理事与同学,又企图通遇不合理谈判控制南大,本会曾向当局提出谈判四先决条件,不被接纳,同学被迫罢课三天,但是政府还是不理不睬,迫的同学不得不在10·7集体前往总理署进行「和平请愿」,并向杜副总递请愿书。请愿书全文如下:——

敬启者:

  当 政府宣布欲解决南大问题之前后,却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南大理事会主席公民权被褫夺,南大毕业同学会在理事会之二名代表和在校同学被逮捕,殴打,侮辱等事件,致引起同学们愤懑而自动罢课半天,并向阁下提出四项要求,请政府接纳为与南大理事谈判的先决条件,但政府却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致激起同学更大的不满而罢课三天,并重申六项要求,但 政府仍视若无睹,充耳不闻,迫得我们不得不于今日群集总理署,向阁下和平请愿,我们要求阁下当场宣布政府接纳我们前此所提出的六项要求,即

  1.放弃褫套陈六使主席之公民权
  2.保证不得修改南洋大学法及不得利用任何谈判企图改变南大之民族大学之性质
  3.释放二名南大理事会理事及被捕同学
  4.保证不再动用军警、特务、建国队以破坏大学的自主权及安宁的学习气氛
  5.无条件资助南大
  6.承认南大学位

  我们认为,这六项要求完全是政府有没有诚意解决南大问题,公平合理对待民族教育及尊重基本人权的试金石,因为:

  (甲)我们的第三,五,六三项要求,正是全星马人民于四年前即向 政府提出并坚持至今的要求,本来,各民族都有权力自由发展其教育文化,这是举世的公例,也明载于我国的宪法。而利用岁收无条件资助一间民办大学,更是民选政府的义务。至于南大的学位,由于南洋大学在立法议院的通过,南大取得法人的地位,政府无理由加以拒绝承认,更何况南大的学术水准并不是低下的,早已由国外一些著名学者的称赞及 政府的承认南大同学是「有学有术」的而得到证明。

  (乙)据政府的文告,陈先生公民权的褫夺,是因为他于竞选时发表谈话呼吁选民支持出身于南大的候选人,然而陈先生这样的行动岂不是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麽?而其他两位理事的被捕,至今 政府还提不出什麽足以服人的事实证明他们「抵触国家的法令」。而这些行动却是谈判之前采取的,这个有令人深信政府欲图控制南大理事会而已。假如政府还有一些诚意解决南大问题,并且尊重基本人权,那就必须交还陈先生的公民权及释放那两名理事。

  (丙)南大是学术机关,警方人员根本无权侵入其范围内横施暴行,更何况几次的逮捕行动警察却是在没有得到校方的许可之下非法偷进校内的,这正是严重侵犯了大学自主权的。

  因此,我们看不出有什麽困难使 政府不敢或不会接纳这六项要求,除非 政府是存心控制南大,使南大变质及藐视大学的自主权和人民的基本权利。

  我们诚意地盼望 阁下能明确而圆满答应我们请愿队伍的要求。要是 政府还继续躲躲闪闪,装聋作哑,那人们是完全有理由肯定 政府是不接受这些要求的。

  此呈

新加坡总理李

南洋大学学生会启
一九六三年十月七日

(录自 1964-03-31《南洋大学学生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常年工作报告及其他》,71页。)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7年5月30日首版 Created on May 30, 2017
2017年5月30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3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