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大学校友业余网站

南大校友会应在各国法院控告
李光耀污蔑南大和南大师生

── 愤 老 ──


全世界南大校友会应在各国法院控告李光耀污蔑南大和南大师生!

李光耀用国家机器消灭华文和封闭南大,我们在枪尖之下,只能作出无言的反抗和沉默。可是李某事隔三十年,还要公开污蔑南大同学和老师,的确是件人神共愤的事,使我们难以接受。我们应该学学李某人,动辄控人于法院要求赔偿。所以在此建议在世界各国的南大校友会,在各国法院起诉李光耀此人,要求他对南大和南大师生所作出的污蔑和诽谤,赔偿名誉损失。当然在各国法院的判决不一定能有效的执行,可是这一方面可以证明李光耀在汅蔑和诽谤南大和南大师生;另一方面我们在某国胜诉,李某一旦到该国访问,我们便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判决,使李某如同丧家之犬。

2010-2-8


回 应

── 我也愤 ──

愤老的暴君哲学,只教大家“学学李某人,动辄控人于法院要求赔偿”,不传授“用国家机器”的招数。把握不了的“法院起诉”,怎好说全世界南大校友会“应”当去执行?

30年前,30年后,历史和事实都很分明。怎么还要依赖“法院起诉”寻求“这一方面可以证明李光耀在汅蔑和诽谤南大和南大师生”?

愤老说:即使“在某国胜诉”,也要等“李某一旦到该国访问”,才可以要求“执行判决”,一共是三重条件。愤老也声明:“在各国法院的判决不一定能有效的执行”。怎样“使李某如同丧家之犬”?也有待愤老说个详细。

愤老当地的校友会,有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时间和精神去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料理这些法律事务,难道比支援华文文化教育的工作更重要?

2010-2-9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10年2月8日首版 Created on February 8, 2010
2010年2月9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February 9,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