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国相 ──
南方大学学院当局是否可以澄清为何不称自己为“大学”,而是用在英联邦大学制度下比较低一级的“大学学院”?在英联邦内,正规的大学都称为“大学”,新办的大学,则称为“大学学院”。他们往往都被安置在一所已经成名的大学之下,接受“指导”,直到课程比较上轨道之后,才正式升为“大学”。“南方大学学院”是否也含以上的意思?那么“南方大学学院”被安置在哪一所正规的大学之下?
作为一所有20年历史的大专学院,南方学院不仅亲自设有大专级的课程,也和世界名校联合开办正规大学课程,就读学生最后也可获得大学文凭。南方学院升格之后,没有理由继续停留在“学院”这个等级。
(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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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4
(编按):
2012-6-25接到读者评论。评论中提起相关法律,"Law of Malaysia, Act30, Universities and University Colleges Act 1971.",可从谷歌(google) 查到,关心的读者,不妨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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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9) 2012-7-3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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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4日首版 Created on June 24, 2012
2012年7月23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ly 23,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