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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谋算南洋大学历史场景会

新加坡文献馆


以下是2015年7月6日《新加坡文献馆》的评论:

1959年6月5日,新加坡成为半殖民地的自治邦。按常理规律此后的政体历史发展势必朝向共和之路前进。于是,华社期待在民族语文平等权力下,华人社会创办的南洋大学必然会摆脱英国人的限制,堂堂正正成为一所国家的人民大学。

然而,事与愿违,南大发展却是与潮流背道而驰,在半殖民地政治环境下走了回头路。一所新兴民族大学被强迫的逆势而行,往殖民地大学模式的方向转变。

南洋大学法与大学学术评议会是改变南大发展的两件政治工具。

现有南大历史记述里,除了相关日期与简短文字记述之外,南大法与评议会的背景历史乏善可陈。相关论述主要是针对事后之事,即对南大法与评议会的批判。但是,对两件政治工具的来源与背景一无所知。这一段历史空白必须给予填补。

陈六使创办南洋大学而李光耀摧毁南洋大学是历史结论。这并非历史假说。一个立论之成立与否取决于其解释历史过程的能力。为此,不妨借填补历史空白来验证李光耀摧毁南洋大学的史实。换言之,证实李光耀是破坏南大发展的主要因素。

南大历史是华人政治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南大历史事关英国殖民政府,华人政治,李光耀与华人大学之间的相互纠葛。在此,界定李光耀为英国代理人有助对历史发展的理解。《李光耀回忆录》记录了与英国人的不寻常关系,从中不难确定李光耀是代理人之说。

1957年4月英国人提升李光耀的政治角色为殖民政权接班人。所以1957年4月之后的历史过程塑造了往后新加坡政治发展的轨迹。这一段历史正好可以填补南大历史的空白。

1957年3月林有福与李光耀参与在伦敦的第二次宪法会议。李光耀提出两项建议,一、构建新加坡内部安全理事会。二、反颠覆条款。前者是镇压反殖民运动,后者是阻止被逮捕者参与议会选举。英国人极为赞赏李光耀的杰出表现,就此确定了接班人角色。

坊间文献的说法是内安会成为李光耀打击政治对手的国家机器,也有学者直言内安会成为代罪羔羊。换言之,那是夹带私货,假借危害国家的罪名消灭政治竞争对手。

对成为接班人的李光耀而言,华人政治的两个对手是华人职工会与华校生。内安会与反颠覆条款可以有效的压抑来自华人职工会的挑战。基于同一道理,也有必要设计相应的政治工具来消灭华校生的政治威胁。

于是,南洋大学法与大学学术评议会应运而生,成为打击华人文化教育的工具。

评议会与南大法分别在1957年岁末与1958年年初执行,先后有数个月时差。个别针对大学内部构建与外部环境籍双管齐下打击大学运作。两者的起点虽有时差,但其终点却是一致的设定在1959年3月初旬。南大法后发先至是因为政府内部作业无所顾忌能够随心所欲。

谋略考量有两个层面。针对大学本身:质疑南大学术素质可以弱化华社对大学的经济支持,也在模糊华校中学毕业生的学术水准远胜英校生的事实。换言之,打击南洋大学的名誉助力保护马来亚大学的社会地位。针对大学理事会;南大法除了规范理事会权力,更是布局官员入侵理事会伺机夺取治理南大权力。

实质上,内安会与反颠覆条款和评议会与南大法有着明显的共同点。类似的政治功能与效益。概念上后者是前者的翻版复制。最大公约数为李光耀是唯一受益者。

除此之外,这段历史事迹可以换个层面来看,究竟评议会与南大法是不是马绍尔或者林有福的政治决定?换言之,探索马绍尔与林有福所可能扮演的历史角色。

马绍尔任首席部长14个月,1955年4月6日至 1956年6月7日。马绍尔是否涉及评议会与南大法可以参考一些文献记述。一、吴庆瑞批评马绍尔在处理华校罢课事件上的手段十分柔弱。二、林语堂在预算案纠纷上欲委托马绍尔律师办理起诉手续和执委会对簿公堂,但马绍尔是南大的会员,他热爱这间民办大学,拒绝林氏委托,表示愿出任调解人,劝林氏稍息勿噪。三、马绍尔以官员身份访问兴建中的南大时有一段文字记录:马氏称,我始终支持南大,又以参加南大会员而自傲,东南亚人民渴求高度智识的泉源,此是一所东南亚急需的大学,十年后,这里是东南亚高等教育的中心,最好大学之一。

此外,评议会与南大法是1957年之后的历史事件。可见,马绍尔和评议会与南大法不会有所关系。

马绍尔在伦敦的第一次宪法会议提出一步到位的独立被英国人否决而辞职。林有福接任首席部长。林有福认识到绝对服从英国人是成为接班人的最重要条件,所以尽其所能强势处理华人职工会与华校生的反殖民运动。虽然忠心耿耿,但是,1958年殖民地大臣伦诺克斯明确告诉林有福:你不是我们的接班人。

这一个政治语言涵义是表示,殖民地大臣在嘱咐林有福听命于作为接班人的李光耀。这就是李光耀趾高气扬,狐假虎威的以未来主子自居的历史背景。换言之,李光耀以立法会议员与权力接班人的双重身份介入殖民政府的行政与决策过程。

诚然,1959年3月4日的议会会议上,一个极度失意与沮丧的林有福大发牢骚说:‘这个政府尽心尽力为了人民行动党的利益而清算人民行动党的内部障碍,我与人民行动党商议之后为人民行动党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简言之,林有福听命于李光耀,做了李光耀想要干的各种各样的好事。由此观之,李光耀通过林有福执行评议会与南大法是一件有理可依的判断。时间上,这两件政治工具是在李光耀正式执政之前完成。毫无疑问,林有福也是李光耀的代罪羔羊。

有一件涉及殖民地大臣伦诺克斯的历史事件值得一提。李光耀原本不符合林德宪制的参选条件所以没有资格参与自治邦选举,为此,吴庆瑞要求伦诺克斯介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李光耀最终不仅参选而且成功成为接班人。历史启示是,权势可以左右法律,所以李光耀得以参选,而林清祥却失去参选机会。这一个政治现实也正是马来亚大学与南洋大学之间的得与失之最佳写照。可见,南洋大学的发展历史确实就是在权势左右的法律中渡过短暂的历程。

还有一件相关的历史记述。南大历史纪实中有一则:1959年林有福政府宣布不承认南洋大学学位。记录只有年份没有月份,而如果确实有此项政府宣布,则应该是在自治邦成立的6月份之前。所以坊间的另一则记述:1959年7月林有福政府宣布不承认南大学位;是错误的。回顾历史,1956年5月2日,周瑞麒是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南洋大学学位将不能获得政府承认。因此,官方宣布不承认南洋大学学位是再次确认此前的口头威胁,将之落实为政府政策。毕竟,白里斯葛报告书的建议不具法律权力,所以还需要确切的政策来歧视南大文凭。

厘清了这一段历史,应该足以明确证实,南洋大学法与大学学术评议会是李光耀的精心杰作。说白了,李光耀必须承担摧毁南洋大学的历史责任。由此来看,陈六使创办南洋大学而李光耀摧毁南洋大学是历史结论的观点是成立的。

当然,这还只是南大历史的一个大框架,各种细节究竟如何,还有待未来的学者给予有血有肉的文字补充。

末了,同样重要的是,这一段历史凸显了李光耀政治的黑暗与阴险特色。一方面,依赖华人职工会与华校生动员华人社会争取胜利的选票。与此同时,心怀不轨的在谋算与陷害为建立人民行动党政权而做出无私奉献的华人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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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首版 Created on May 10, 2019
2019年05月10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