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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分享能构成毁谤吗?

作者:梁实轩 翻译:林康


说明:文集《荒谬:未曾披露的新加坡故事》(Ridiculous: Untold Tales of Singapore),张素兰、刘月玲合编,第八功能(Function 8)2022年2月出版。本文收在该书,是书中十一个故事之一。

  我相信,迄今为止,我是世上第一个,而且是唯一一个因为在脸书分享了新闻网站的一则新闻报道,也没加任何评论,就以毁谤罪被起诉的人。那是一则关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 1MDB)风波的新闻报道。分享该文的人多达9,000多人,我之外,没有其他人被起诉。该文作者,发表该文的马来西亚新闻网站“覆盖”(The Coverage),也都没有。

  2018年12月,我被总理提告当时,还不晓得这是史无前例的新鲜事。

  20多年来,我写了数千篇文章,主要就政府公布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我写了数百封信,在报章言论版发表。我在 YouTube 上,做了数百个演说视频。我也写了四本书。我写作和演说的目的,纯粹是向政府问责,要求透明。

  2018年11月10日上午7:30,我电脑开机,被看见的东西吓了一跳。邮箱里有新加坡资讯与通信发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MDA)2018年11月9日发来的电邮,指令我在六个小时内,将我分享的一个发文撤下。电邮是前一天晚上11:32收到的。依照指令,我即刻删除了相关贴文。

  两天后,11月12日,来自“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代表李显龙(Lee Hsien Loong)总理的律师,上门到我家里亲手递交了律师函,命令我移除发文,公开道歉,并提出赔偿献议。

  我没多加理会,以为两天前我既然已经把文章撤了,这肯定只是个重复的通知,不会有任何问题。我想,他的律师想必还不知道我已经删了文章,才有递交李总理律师函这事。而且,政府驳斥该新闻报道是“假新闻”,也已经广泛获得媒体报道。那是由四个政府机关联合发表的声明。

  11月16日,我收到德尊律师事务所另一封律师函,并将11月12日的前函作为附件。我意识到,贴文是删除了,事情也许还没了结。

  2018年11月18日我离开新加坡,下来约三周,我多数日子都在国外,在四个城市、三个国家之间流转。这期间,由于有几个会议要开,回了新加坡四趟。

  2018年12月5日,我结束第四趟国外行程刚回到家里,发现李显龙总理的传票(writ of summons)就挂在我家铁门上。

  我找林鼎(Lim Tean)律师帮忙。他答应无偿帮我。他的意见是,没有其他办法,我只能对指控进行抗辩,此前有案例显示,不抗辩将导致法官直接对被告作出“即决判决”(summary judgement)。鄞义林(Roy Ngerng)就是如此。鄞义林2014年被李显龙总理以毁谤罪起诉,在他的道歉和赔偿献议都遭到拒绝后,法庭对他作出了即决判决。他被判对所造成名誉损害作出S$150,000赔偿,另外需承担S$29,000的律师费等。

  李显龙总理针对我的毁谤诉讼,订于2020年10月6日至9日在高等法庭审理,由艾迪·阿都拉(Aedit Abdullah)法官听审。10月2日,开庭前几天,我到林鼎的办公室去,打算为诉讼做最后的准备。我在场时,“商业事务部”(Commercial Affairs Department)的三名警官进来逮捕了林鼎。他们说,他们在调查针对他涉嫌刑事背信(criminal breach of trust)和跟踪(stalking)的两起投诉。我的诉讼准备因此被打断,警官们把林鼎上了手铐,带到广东民路的警察总部去。

  案子开审,由李显龙总理出庭供证掀开序幕。这里引述“亚洲新闻台”(Channel News Asia)2020年10月6日关于李显龙总理和我代表律师之间交锋的报道: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我——政府,还有我——如何面对来自你的客户一再、多次、长时间的猛烈抨击,”李总理向梁先生的律师林鼎说。

  “老实说,你的客户,还远远够不上是最大声、最尖锐、最有力道的,批判新加坡政府的人。比他强有力的人多了去了,我们都没有提告。因为那不是我们要的结果。结果是——我们终将在政治斗争中取得胜利,”李先生说,他指的投票箱。

  林先生,他也是反对党阵营的政治人物,指责李先生在“数千个”分享涉嫌毁谤文章的人当中,单独挑出梁先生来对付的做法。他认为总理起诉梁先生恶意毁谤,“不是为了维护”自身名誉,而是为了“吓阻其他人”。

  “我没那个用意,”李先生回答。接着说:

  “被告对我们来说,好比一根芒刺,长时间在找麻烦,一根小小的芒刺。他……在许多地方,对政府的各项施政说三道四,中央公积金,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他理当被起诉。”

  诉讼的结果是,总理赢了官司,判决他获得S$133,000名誉损失赔偿,以及S$129,327.22法律费。

  赔偿金额细目如下:

  名誉损失:S$ 133,000.00
  律师费: S$ 50,000.00
  其他开支:S$ 79,327.22

  总计:  S$ 262,327.22

  赔偿判决最惹议、最可争辩、最叫人不满的部分,也许是开支项下支付给香港潘光俊(Tuan Quang Phan)博士的专业服务费$43,022.58,潘光俊通过 Zoom 视频供证不到三小时。

  潘光俊承认,李显龙总理的律师协助他撰写报告。他宣誓书(affidavit)的一些部分和总理的宣誓书有雷同之处。

  针对这点,我引述审理第二天(2020年10月7日)的法庭记录:

  问:你在宣誓书列为主要证据的专业报告,这报告是你自己撰写的吗?

  答:是,是我写的。

  问:你自己撰写报告的每一部分?

  答:文达星律师事务所(Davinder Singh Chambers)的律师帮我。

  问:报告的实际撰写,是你自己在做的吗?

  答:我撰写报告的大部分,我确认报告里头都是我的资料,是的。

  法官:林先生,我想你要问的是,有没有人帮他写这份报告?

  林先生:是的,写这份报告时有人帮你吗?

  答:我撰写报告时,有律师帮我。

  问:哪一个律师?

  答:戴维方(David Fong)先生,还有提莫西(Timothy)。

  问:也就是说你的报告不全是你亲自完成的,是这样吗?

  答:他们帮我。这是我第一回充当专家证人。他们帮我按法律文件的格式撰写报告。

  问:你写专业报告,怎么会需要别人帮忙?你又不是以律师的身分出庭,你是以专家的身分来这里履行责任,一个具有独立性的责任。

  答:是的……

  问:潘博士,你报告的第36段,和原告在作为主要证物的宣誓书第50段里所说的,可说逐字逐句相同。为什么会这样?

  答:林先生,我同意你说的这个。这是文字精准与简要表达的现象。

  问:你没有亲自撰写报告的第36段,你有吗?

  答:我写报告时有人帮我,因为,如我说过的那样,这是我第一回以专家身分供证,我也尝试把报告撰写成法律文告。所以这——我相信这报告是正确的。

  问:我不想麻烦庭上读出原告2019年2月11日宣誓书第39段。不过,在我们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中,我们将作出比较,看看为什么说三个段落几乎一字不差地相同。我向你表明,我告诉你,潘博士,你在本法庭所扮演的角色,并非对法庭有独立责任的独立专家,你其实是在代表原告参与论辩。

  我的律师针对总理索偿金额提出减额上诉,上诉被驳回。他律师列出的费用清单连一分钱都不能扣税。我听说,这也是过去少见的。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起诉出版物与反对阵营政治人物,有长足历史。许多主要的新闻报刊,如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华尔街日报(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亚洲周刊(Asiaweek)、远东经济论坛(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泰晤士报(The Times)、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等,都曾被提告,被判处付出巨额赔偿。

  反对阵营的政治新手邓亮洪(Tang Liang Hong),是面对最高赔偿额的一个。他被判处须支付超过3百万新元的赔偿额。近日来,连博客也被起诉。鄞义林是第一个被起诉的博客。他被判处支付S$150,000赔偿名誉损害。

  我转向公众寻求协助。我想情况不像过去那样,譬如惹耶勒南(J B Jeyaretnam)那个时候,现在人们会愿意帮忙,特别是如今有了社交媒体。我通过众筹(crowdfunded),只用了11天,人们筹足了 S$130,000名誉损害赔偿额。我被通知另须支付原告S$129,327.22的律师费与开支后,这款额在下来30天筹足。

  我历经两年半的折腾,在2021年5月15日晚上9:38宣告解脱。通过众筹,新加坡公众帮我筹足了S$262,327.22赔给总理。

  鄞义林说,我第一阶段众筹成功筹到S$133,000,给了他启示,他尝试也为尚未偿还总理的欠款进行众筹。那是高达S$144,000的惊人款额,他原本安排下来用12年,每月分期付款S$1,000。结果,他不到10天就筹到了这个数目。甚至还多出几千新元余额,他捐了给我。

  也就是说,通过众筹,公众用49天总共筹到S$406,327.22赔给新加坡总理。49天里,有不只6,000笔的转账交易在进行。我估计,捐款人约有20,000个,因为每一笔捐款里头似乎都有好几个人的贡献。许多人指出,他们从家人、朋友、同事等收集捐款。

  这其实可说是新加坡人一次历史性的活动。通过众筹,筹足支付给政治人物的赔偿额,过去还没有过这类成功的例子。

  在众筹进行当时,互联网在那些日子里显得十分活跃。评论、分享、观看 YouTube 的次数、观看脸书直播的次数,合起来达数十万。

  许多新加坡人制作了视频、海报,写作诗文等,来支持我的众筹。

  李总理的弟弟李显扬(Lee Hsien Yang),也支持我的众筹。他在接受一家国际新闻媒体采访时说,“许多捐款人挺身而出,协助梁(实轩)还清法庭判处的赔偿额,我很高兴成为其中一个。有这么多新加坡人站出来表达他们的支持,非常了不起。”

  我个人收到数千封信和信息,向我表示支持与鼓励。我尽量回复,继续和每个人保持联系,尝试在社交媒体上每天至少和两个人致谢。我也在脸书,给数万条评语、贴文等点“赞”。

  关注人权的国际公民组织(NGO),几乎每一个都为我的案子发表了声明。

  在饱受折磨的两年半期间,我也受到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部(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英国、哈萨克斯坦等地的公民组织的邀请,以“新加坡的言论自由”为题发表演讲。

  我就此写了一首诗:

  我只是在脸书转贴分享
  没加任何评论的贴文赤裸空荡
  65岁生日却迎来心惊肉跳
  抗争吧我有些不敢
  但每天都有人前来送暖
  我只是要求一点清新空气
  要一点公平一点正义
  自由和言论不可分开
  可怜呐这里说那是祸害
  我无奈别上光荣的徽章
  施压的手必须松开
  无论征途多长多险峻
  要把恐惧彻底扫除干净
  给孩子留一个没有惊悸的未来

  人民众筹成功的新闻,在约50个国家获得报道。我对今后的期待是,政治人物起诉别人毁谤这种事,到此为止。

  文集编者向我邀稿时,让我借此给“所有自由斗士”写几句话。我想向所有的自由斗士们说的是:“请你们一起努力,把政治人物对付社运活动者的毁谤诉讼叫停。下一次遇到政客提告毁谤,若判处赔偿金额为S$20,000(这是一些东南亚国家的典型赔偿额)——你不妨发起全球范围的众筹运动,请2,000人每人捐出S$10,然后在同一天去往所在国的使领馆表示抗议,这将带来世界性的宣传与关注。如此一来,政治人物想提告别人毁谤,恐怕就必须要三思(若非十倍于此)而后行了。”

作者简介:梁实轩(Leong Sze Hian),曾任新加坡人权公民组织“尊严”(MARUAH)会长,以及三个专业团体的职务。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校友。四本书的作者,电台节目主持人,报章专栏作家,电影《爸妈不在家》(Ilo Ilo)执行制片人。拥有3个硕士学位、2个学士学位、13个专业资格。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22年05月31日首版 Created on on May 31, 2022
2022年05月31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