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大学校友业余网站

我到(警总)内部事务办公室里喝(啉)“㗝呸”

文:李成琳 译:林康


说明:文集《荒谬:未曾披露的新加坡故事》(Ridiculous: Untold Tales of Singapore),张素兰、刘月玲合编,第八功能(Function 8)2022年2月出版。本文收在该书,是书中十一个故事之一。

文集《荒谬》编者按语
  2012年1月26日,公共交通服务业者新加坡地铁集团(SMRT Corporation Limited, SMRT)的171名巴士司机,由于对工资、歧视与住宿条件不满,发动罢工。罢工司机都是中国公民,他们曾向当局投诉,但据说问题得不到处理。一些司机后来在刑事法(临时条规)法令(Criminal Law (Temporary Provisions) Act)下被起诉——因为公共交通被视为“核心服务”(essential service),根据法规,罢工者必须事先给予两周通知,才得采取工业行动。
  李成琳是半岛新闻网络(Al Jazeera)的常规供稿人。她在为该新闻网络筹备拍摄记录片的研究过程中,找了一些司机了解情况。在分开进行的个别访谈中,其中两名司机——何军令与刘翔英告诉她,他们被负责审讯的警官殴打。本文作者将相关的访谈视频送交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要求对司机的申诉表示意见。她没有得到回应。随后,她把视频放到网上。

  2013年2月,警方找上她家去敲门,她经受了两次漫长的盘问,过程中,他们检查了她的膝上电脑、手机和电脑硬盘。

  2013年2月15日,本文作者在她的博客“攀藤影片”(Lianain Films,链接https://tinyurl.com/a2feec8h)上,写了这段经历,原题目是:《林(警监)在(警察总部)内部事务办公室泡“㗝呸”请我》(In Which Lim Makes Me Kopi At The Internal Affairs Office)。征得作者同意,本文集从博客选录了该文,并从清晰角度做了些编辑工作。

  过去15年来,我都在说别人的故事。现在自己不知怎地却成了故事中人,这难免有些难为情。我没看遍所有相关的新闻与报道,但总有朋友报讯,告诉我脸书上的一些贴文。上星期四,网上有数百条信息,对我在警局的遭遇表示关心和诧异。

  谢谢大家。蜂拥而至的支持,让我既受感动又感谦卑。我没事。人有些累,大致上还好。我将视频放上网时,我很清楚,新加坡地铁集团(SMRT)的巴士司机何军令(He Jun Ling)和刘翔英(Liu Xiangying),是做出了严重的指控。我认为,他们的申诉,应该得到有关当局正视。视频上网前,我曾经电邮发给有关政府部门,要求他们反应。至今,他们仍未正式通知我收到电邮。

  而内政部做的是,通过文告宣布他们会展开调查,并表示将寻求一些人士,包括视频的制作者来配合调查。

  我仍在设法弄清楚下来事态会怎么发展。

* * *

  2013年2月5日,星期二,他们找上门来。大约早上11点左右。昨晚上我迟睡,詹姆斯(译按:即梁思众,作者丈夫)也刚从中国飞回家,我们都疲惫不堪。可是敲门声一直不间断,我只好去开门。

  他们进来时,我仍穿着睡衣。开始是两男一女。过后,那个上午又来了其他便衣警员。雪花,我们的马尔济斯犬,变得有点焦躁,向着屋里的陌生来人狂吠。

  林展发(Lim Chan Huat,音译)警监自我介绍,说他来自警察总部内部事务办公室(Internal Affairs Office)。他态度似乎还好,他说他在调查何军令与刘翔英的指控,要看看我和这两人的访谈录像。我让他看那些视频。他问了几个问题。我回答了。接着,事情变得有些奇怪。

  林警监说他要拿走我储存前司机所有相关视频的外挂硬盘。我告诉他我不能让他这么做,因为硬盘里储存了其他资料——和他的调查不相干的信息、联系资讯、研究材料,作为一名记者和记录片制作人,这些是我不能够随便公开的。我反复建议,让他从我的硬盘抄录相关视频,但他不同意,反而向我出示总检察署的一封信,授权他根据“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 CPC)第16(2)条规定行事。根据该法条,警方可将一起“不可拘捕罪行”(non-arrestable offence,即除非有拘捕令否则不得逮捕的罪行),视同“可拘捕罪行”(arrestable offence),从而允许他们逮人或扣留文件与物品。

  然而,我并不是接受调查的罪嫌,所以我问林警监,到底是刑事诉讼法的什么条款,允许他带走我的物件。他无法回答,为此打了几通电话回他办公室。我们一起查阅刑事诉讼法,如此持续了20分钟。他指出若干条文,我读了他指出的条文说,“不,它不适用。”

  吴达文(Goh Tat Boon,音译)警监这时来了。他出现之后,事情变得越发奇怪。他说他来自勿洛警署,不是内务室的,他要行使他的“扣押权”(power of seizure)。

  我问他警方在乎的只是里面和前司机相关的视频,为什么非要带走整个硬盘。他说他们需要硬盘来“确定环境”。我问是什么样的“环境”。他说他只能告诉我是“围绕着案子发生的环境”。

  我打电话给一位律师朋友,他建议,要是他们允许我把硬盘里的资料全部抄录复制一份,而且同意只查看两个相关的访谈视频,就让他们将硬盘带走。这么做虽然不理想,但在那时候,我觉得也许不该再纠缠下去。不管怎么说,警方正对我在视频中曝光的投诉进行调查。假如他们承诺只看两个访谈,我应该能相信他们会信守承诺。

  我们把资料复制了一份。他们让我把相关视频所在的位置指给他们看,然后拿走硬盘。他们一再重复不去看其他资料的承诺。

  林警监说要取我的口供。“可以在这里问,明天到我办公室也行。”

  我选择在家里,心想这样方便些。可是,他一开始就问了些十分奇特的问题。

  “你有什么拥护的目标或事物?”

  “你是否从事志愿工作?”

  然后又问:

  “你有任何信仰吗?”

  (我相信的东西可多了——向鱼翅羹说不,向小狗繁殖场说不,反对死刑,反对缅甸在若开邦的种族灭绝。我信仰正义、公平、平等。但问题是,我相信任何东西都好,这同何军令与刘翔英是否在拘留室里被殴打,究竟有什么关系?我有没有到流浪狗收留所或流浪汉收容所当义工,或者我一整个周末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有关系吗?这一切和调查到底有什么相干?稀奇古怪得很。)

  詹姆斯建议我们叫停问话。快下午两点了,我们还有工作要做。我说,依照他们的建议,我第二天下午两点会到内务室去给一份新的口供,但我是不会答复不相干的问题的。

* * *

  内部事务办公室在依拉瓦底路(Irrawaddy Road)警察总部17楼。我第一次到访,滞留了约两个半钟头。问话在一个小房间进行。房门始终敞开,空调气温恰到好处,林警监全程彬彬有礼。

  他问我是不是从昨天停下的地方继续下去。我要求重新开始。

  我记录了好几页笔记——记下他的提问,还有我的回答。

  他问了不下90个问题,许多和促使我去访问何军令与刘翔英的环境有关。林警监问我为什么去访问这些前巴士司机,谁安排的访谈,为什么我不叫何军令与刘翔英报警。

  我说和许多记者一样,这起事故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于是通过公民组织“客工亦重”(Transient Workers Count Too, TWC2),向负责该事故的工作人员S提出访问当事人的要求。

  针对后一道提问,我告诉林警监,因为我不是提供法律咨询的适当人选。

  他问,访谈的记录似乎都是片段式的存在,为什么如此。我解释我们的摄像机是自动做片段式录存的。如今回顾,我想警监真正在意的是,那些“片段”之间也许隔了不少时间。摄像机不开机时,那两人怎么了?我有没有和访谈对象“额外”说了些什么话?

  当时他要是直接问我,我会告诉他“片段”之间几乎没什么空档。我们赶着在一天里面完成四个访谈。每个访谈用时至少一个半钟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问话大约在午餐时间结束,我朝东到一个商场去和会朋友。那天下午,我们和另一位朋友(以及她的小婴孩),在商场中庭的咖啡座喝咖啡吃蛋糕,我觉察有一个穿蓝色上衣的男人盯着我们看。此人约莫五尺五寸身高。圆脸。戴眼镜。他绕着圈子,盯着我们,对着免提手机讲话,然后走了。不久,一个稍高的白衣男出现,在我们桌子四周徘徊。

  “我们是不是被人跟踪了?”我问朋友。也许只是我自己多疑,难说。我们在咖啡座逗留了将近一个钟头。那两个男人在四周至少再多绕了三回圈子。许多的注目凝视。看起来,他们似乎对咖啡,或蛋糕,或购物,一点兴趣没有。

* * *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早上9点。詹姆斯告诉我,警察们又来了。这一回,来了两名内部事务办公室的警官,以及勿洛警署的吴达文警监。他似乎是个“头儿”。

  我开门,吴警监直奔主题。他要拿走我的膝上电脑、苹果电脑和手机。我问他,警方已经有了里头储存我访问何军令与刘翔英录像的硬盘,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吴警监只愿告诉我,这三样器材是“必需和相关”的,即便我“不开心”,他还是得带走。

  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拉维(M Ravi)律师。他和同事克劳蒂亚(Claudia Powers)立马赶了过来。拉维问吴警监依据的什么法条行使职权。他进一步指出,我前一天已经完全和警方配合了,而警方似乎过火投入(over zealous)了,尤其是我不但并非这案子的嫌犯,而且假如国家针对滥权的指控,决定起诉任何涉案警官的话,我还可能是控方的证人。

  吴警监的回应是,我们该让他扣押这些东西,过后再向当局投诉。

  拉维打电话给检察长(Chief Prosecutor),短暂交谈后,对方同意由我在当天下午,把膝上电脑和手机带到内务室,让警方在我面前检查这两样东西。

  亏得我向拉维求助,衷心感激他接到电话后,即刻放下手头工作赶了过来。他抵达时,警方早就拍好照、贴了标签,准备着要把东西带走了。有拉维的干预,我才得以将他们打算扣押的三样东西留下。

  有一个问题我搞不懂:涉嫌滥权动粗案子是由内部事务办公室负责调查的,它是警察部队的一个内部独立单位。可为什么那个上午,却是勿洛警署吴警监指导的一个行动?

* * *

  第二天我再次上警察总部,开始负责问话的是沈印吉(Sim Ngin Kit,音译)副警监。我还是自行做了笔记。

  一共问了我62个问题。前几个问题,仍然集中在我们拍摄司机访问视频那天。沈副警监要知道,那个访谈我们拍了几次,除了摄影师和我,还有谁在场。

  我告诉他,何军令与刘翔英的两个访谈,都是一次拍完的,除了摄影师,现场没有别人。

  沈副警监:你的口供我能不能这么记录,录像的一切都是你做的安排?

  李成琳:器材和摄影师,是我安排的。

  我反复被问及有没有跟任何人讨论过司机的指控。沈副警监似乎对我跟公民组织及两名司机的辩护律师是否有过任何交流特别感兴趣。他的问题越来越让我摸不着头脑。

  沈:你发了司机指控被殴打的视频之后,有没有和任何人联系过?

  李:发了视频后,联系我的人多了。

  沈:那里头你记得有任何公民组织吗?

  李:发视频后?

  沈:以及之前。

  李:那些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沈:那我就这么记下了。

  李:你要是向我解释清楚其中的逻辑,我可以回答你。

  沈:你把视频放上网之前或之后,就何军令与刘翔英的指控,有没有任何公民组织联系你?

  李:我不理解这为什么有关系。说真的,为什么这有关系?

  沈副警监没回答我的提问。

  过了一阵子……

  沈:你说你在访谈中提了些问题。为什么你会提这些问题?

  李:因为这些是有意思的问题。

  沈:之前你跟任何人讨论过这些问题吗?

  李:没有。

  过了一阵子……

  沈:你为访谈准备这些问题时,有任何记录吗?

  李:没有,没有什么记录。

  沈:那么这些问题是怎么来的?

  李:我在访谈进行时,就这么问出来了。

  沈:你在此前的证词中说,那两人的指控是严重的,有关当局需要处理。你能不能告诉我们,视频是怎么上传的,你用什么器材上传的这些视频?

  李:你不是又想拿这当借口,来扣押我的电脑吧?这问题怎么会相关?视频是上传到Vimeo的,一个视频网站。

  沈:使用的器材呢?

  李: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关联性。

  在问话进行中,我开始认真怀疑,我才是被调查的那个人,而不是司机指控的滥权施暴者。他们是否想确定,我到底有没有生造出这些指控来?或者说,怀疑我跟何军令与刘翔英的律师,以及若干公民组织合作,伪造些什么出来?

  当他们开始检查我的电脑时,我的猜疑进一步得到增强。来自科技罪案法证部门(Technology Crime Forensic Branch)的两名警官解释说,他们要先把我的硬盘拆下来,再接上某个叫“书写保护器”(write blocker)的东西,以“确保(检查过程中)数据不被覆盖或产生新的数据”。

  我问检查我的硬盘时他们会留意些什么,一位叫弗洛伦斯许(Florence Koh)的警官说,“跟案子相关的任何东西”。

  李:假如我的跟案子无关的保密资料外泄,该怎么说?

  许:我们不会向外泄露。

  李:你保证不会?

  许:是的。

  拆卸我的膝上电脑,负责这事的警官遇到了棘手问题。他们摸不清该怎么打开电脑外壳,摸索中,一度甚至上网去“谷歌”解答。我生怕他们把我的电脑弄破损,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就这样直接看电脑。

  康妮(Connie,电脑专家):负责调查的警官如果直接从你的电脑读取文件,你文件的日期会改变。

  李:这对案子有什么实质影响?

  康妮:我们是惯常如此操作的。我们要确保检查过程中不会意外产生新的文件。

  他们终于成功拆卸了我的硬盘。一旦把它接上他们的器材后,我发现警方不但能读取电脑里现有的东西,而且能读取所有过去已删除的文件、视频和照片。他们也能看见我网上操作的记录。难怪他们非得把我的电脑拆开——这样他们就能放到法证软件里去跑,把我电脑过去的操作踪迹全找出来。好吧。

  检查花了很长时间,我想主要是他们要找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一位叫朱光孟(Choo Kwang Meng,音译)的警官说要看我硬盘里的视频。一共有四个,都和他们的案子无关。我告诉他们我所有关于何军令与刘翔英的东西,全在被他们没收去的那个硬盘里,我的膝上电脑没有足够容量可收存大的视频文档。

  但他们还是不放弃。

  他们查遍我所有的文档——我为过去记录片撰写的脚本,我书写中的一本书的草稿,我的笔记,研究材料,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这时候,我有些不耐烦了。

  李:你们干脆告诉我在找些什么,好吗?那里面没有(何军令与刘翔英的访谈)视频。我这个电脑容量不够大,收不了(它们)。你们这里的同事能证实这点。

  朱:你的脚本呢?

  李:没有脚本。

  朱:问题?

  李:没有事先准备好的问题。

  然而他们还是在找,没完没了地查找。夜渐渐深了。所有警官都没有让人不快的态度。他们对我不错,请我喝美禄(Milo),吃快熟面、饼干、包点和糖果。甚至有“卡布奇诺”(cappuccino)意大利式泡沫咖啡,他们说,是林警监现泡的(林氏㗝呸,“Lim's kopi”,我心想)。

  (译按:新加坡式英语移用闽南话发音,把“喝咖啡”直接叫做“啉㗝呸”:lim kopi。)

  晚上8:02,我收到朋友张素兰(Teo Soh Lung)发来的信息。

  “我现在出门,过来带你回家。”

  其他朋友和家人,也开始打电话过来。我一直将这里的动态持续发给韩俐颖(Kirsten Han),我知道她在自己的博客把它转贴出来。可是我不清楚如此分享出去的消息传得有多广,直到我“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前同事也打电话来。

  晚上8:07,我发信息给韩俐颖,告诉她他们开始检查我的手机(他们不久前下载了我手机的内容)。

  警官也问我用不用“网页电邮”(web-based email)。我告诉他们我用的。他们问能不能把密码给他们。

  李:不能。

  朱:为什么?

  李:你会让我看你的电邮吗?

  我手机里没找到视频,而弗洛伦斯许警官对里头的照片显然没什么兴趣。结果,她把多数时间用在检查我的短信(SMS)——妈妈告诉我父亲到医院看病的时间,詹姆斯发来的无聊信息,和闺蜜会面的计划等。和陌生人一起浏览这些,是某种超现实的感觉。许警官特别留意我跟两位司机的律师和负责他们案子的工作人员有没有联系。她也让我看我前一天发给詹姆斯的一则短信:“我们被跟踪了”。

  许警官将她认为重要的信息打印出来。他们叫我核实这些是从我手机里下载的东西,然后在每一张印件下方签名。

  这时,已经到晚上9点。我以为完事了。然而,沈副警监此刻现身,说我还要回答几个问题,这一回和我拒绝披露我的电邮密码有关。他们也讨要帮助我拍摄访谈的摄影师的电话号码。我没给他们。

  晚上9:07。他们让科技人员组装回我的膝上电脑,将他们从我手机下载到他们系统里的资料删除。康妮向我保证,他们使用的程序能确保一切都清除干净。那又是个漫长的过程。

  在这期间,我感觉到走廊远处有某种会议正在进行。我当然无法确知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自己饿了。我手机不断在响——朋友、亲戚,甚至还有“雅虎”(Yahoo)的记者,都在问我这里什么时候能完事。

  约莫晚上9:20,许警官通知我,从我手机打印下来的短信和案子没关系,让我见证他们将有我签名的那些印件用碎纸机销毁。

  我不晓得自己该笑,还是该松一口气——浪费所有这些时间,回答一连串问题,闯进我的家,差点没没收我的东西,侵犯我的隐私,就为了这些不相干的信息?那些被指控殴打司机的警方人员,是否也面对这些同样的待遇?

* * *

  我在大约晚上10点左右离开警察总部。铁门外面聚集了一群人。大多是我的朋友,也有些我没见过的。我深受感动。他们出于关心,不辞劳苦来到依拉瓦底路,只为了确保我没事。

  回家后,我看到脸书上关于我被“面谈”的各种贴文。我电邮的来件信箱,满满是支持我的信息。几位记者发来电邮,问我对此事有何评论。公民组织想知道,有什么他们能帮得上忙的。

  再一次,向伸出援手的人们——我万分感谢你们。

  我也听说了,我的朋友文森(Vincent Wijeysingha)在当天早些时候,召开了一个国际记者会,讲述我的遭遇。他已经把自己的声明撤了,因为里头有一两个地方不准确。我对文森表示感谢。我深知他因为关心我所以采取了行动。信息不完全准确不是他的错——他发表声明前没法子和我谈上话,他也不曾参与我访谈视频的制作。有些细节他是不可能知晓的。

  有人问,我做访谈视频有没有政治动机——我是不是和新加坡民主党合作,或者为民主党而做的这些视频?

  答案当然不是。文森和素兰是我的朋友(文森是新加坡民主党党员,素兰是前党员)。我从来不曾出席过新加坡民主党的会议,不曾在他们的活动中当过义工,不曾想过要参加该党(或任何政党)成为党员。

  巴士司机、他们的律师、政党、公民组织工作者和我之间,是否存在炮制有关指控的合谋?这想法太可笑。访谈时,没人教司机该怎么说话。没有脚本,甚至也没有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清单。何军令与刘翔英的访谈,是分开进行的。每一次在场的都只有三人——接受访谈的司机,摄影师和我。再没有旁人。也没有重拍。

  安排访谈,不是为了让何军令与刘翔英说出自己被殴打。两人是在访谈中自己提出来的。拍摄前,老实说,我更有兴趣知道的是,他们为什么会来到新加坡工作,什么原因导致罢工,罢工带来什么变化。

  至于何军令与刘翔英是不是和公民组织及他们的律师合谋,整一个故事出来对付警察,我能说的是:怎么会有如此多人(其中多数是睿智、有既定成就、受尊重的人)揽在一起,拿自己的前途、生计、名誉和安全冒险,来做这么一件蠢事。

  再来,我为什么把视频放上网?这答案,对我来说,是不言而喻的。这不就是每一个记者在做的事吗?找人做访谈,就发现的事物做公开报道。不是吗?要是内政部,或总检察署,或监狱当局,或警察部队来找我,针对司机的申诉做出反驳或回应,我一样会把和他们做的访谈放上网。我上述的邀请依然有效。能够和上述机关的任何代表对话,对我是开心不过的事。

  调查方尽力从各方面着手,以便排除我有任何不当的行为,也许是需要的。不过,容我借用拉维的话,我想当局是“过火投入”(over zealous)了。他们想必认为我的新闻专业完全是垃圾,或者相信我会愚蠢到为了博得头条,把自己的前途扔掉。

  过去15年来,我为世界最大的一些新闻广播公司工作过,参与过两个不同的联合国特派团并完成了多项工作。詹姆斯和我,曾经在难民营与活雷区,甫冲突过后的地带,进入世上最神秘的国度,拍摄了多部记录片。我们拍摄过叛军领袖与毛派军人,访问过政治人物、诺贝尔奖得主、杀人犯、民兵和普通人。我们做自己喜爱的事,过上了好生活。这里那里,我们也得了些奖。凭什么我会为了制造两个小视频,把这些全给抛弃了?

  有些关心我的朋友相劝,要我“闭嘴”、低调,别分享我的经历,不要再多说什么新加坡地铁集团的风波。“别万一被‘内安局拘’(ISD-d)了,”他们半玩笑、半认真地说。“光谱行动(Operation Spectrum)可还没过去多久。”

  不过,内安局(ISD)为什么要对我感兴趣?我相信透明和公开。我也愿意相信,今天的新加坡,已不再是八十年代的新加坡。我们进化了。有权势者清楚,过去那套苛厉严酷的做法,赢不了民心和尊敬,不会巩固他们在比较成熟、掌握资讯的民众当中的地位。

  警察总部内部事务办公室人员向我保证,他们“非常严肃”地看待何军令与刘翔英的指控,他们会把这件事追查到底。我希望当真如此,期待他们有所发现。两名司机要是撒谎,他们就该受到惩罚。他们所说要是确有其事,那么殴打他们的警官也理当面对制裁。不管真相为何,我继续关注内务室的调查,对此保持高度兴趣。等他们准备好了,也许他们甚至会同意,让我做一个有关他们工作的访谈——拍摄时间不会超过7个小时(不花费太多时间),放心。

  在那之前,我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有片子要拍,有更多问题要问,有故事要说。这些里头,说不定会有关于新加坡地铁集团前巴士司机的故事哦。

作者简介:李成琳(Lynn Lee),记录片制作人、导演,兼记者。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22年06月03日首版 Created on on June 3, 2022
2022年06月03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ne 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