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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追剿:“冷静日”干扰冷静的张素兰

作者:张媛容 译:林康


说明:文集《荒谬:未曾披露的新加坡故事》(Ridiculous: Untold Tales of Singapore),张素兰、刘月玲合编,第八功能(Function 8)2022年2月出版。本文收在该书,是书中十一个故事之一。
2022年3月30日晚7:30,出版社举办该书的网上发布会(见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Lh8DLaxGek)。

  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凌晨2点七八名警方人员闯进67岁小女人家里。她要求来人脱鞋进屋,没人理会。这些人在屋里恣意搜查了不止一个钟头,到处走动,随意录像拍照。离开时,取走她台面电脑的中央处理器、膝上电脑和手机。

  闯进张素兰家,扣留她的个人物品,是紧随着有人报案后立马采取的行动。选举局(Elections Department, ELD)向警方检举,说她武吉巴督(Bukit Batok)补选的冷静日当天,有四次脸书贴文,无异于从事竞选宣传。

  要是触犯竞选宣传法规罪成,张素兰将面对最高达S$1,000罚款,或坐牢不超过12个月,或两罚并行。

  什么是“冷静日”

  “冷静日”(Cooling Off Day)是新加坡政府以保护公民不怀着危险的激情投票名义,于2010年7月1日创造出来的。政府在其官方网站如此宣告:

  投票日前一天,称为“冷静日”。在当天的24小时期间,禁止从事竞选活动,以便让投票人投票前有时间对各项议题做理性思考。

  新加坡至今已有过七个冷静日:

迄今为止的冷静日
 选举名目冷静日投票日
1大选2011年5月6日2011年5月7日
2总统选举2011年8月26日2011年8月27日
3后港选区补选2012年5月25日2012年5月26日
4榜鹅东区补选2013年1月25日2013年1月26日
5大选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
6武吉巴督选区补选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7日
7大选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

  根据公开资料,在过去七次选举中,有三次没发生关于抵触冷静日规定的投诉。其他四次警方接到有人触犯冷静日规定的检举:

警方接到触犯冷静日/投票日规定的报案
年份选举名目报案人针对
2011年大选某公民陈佩玲
2011年大选某公民佘雪玲
2015年大选某公民Vivian Balakrishnan
2016年武吉巴督选区补选选举局新加坡独立网
2016年武吉巴督选区补选选举局张素兰
2016年武吉巴督选区补选选举局鄞义林
2016年武吉巴督选区补选某公民Jason Chua
2020年大选某公民Bilahari Kausikan

  最近一次关于触犯冷静日规定的报案,是某公民投诉巡回大使比拉哈里·考西坎(Bilahari Kausikan),指责比拉哈里2020年大选冷静日,“在脸书做政治性发文,影响公众投票的政党政治倾向”。

  比拉哈里在该已从公众阅览范围移除的脸书文章,训斥李显扬(新加坡首任总理李光耀次子)加入新加坡前进党(Progress Singapore Party)。比拉哈里认为李显扬强力攻击自身从中受惠的体制,只是为了阻止兄长(李显龙)处理其亡父原先馈赠给他(兄长)的欧思礼路38号故居。比拉哈里也批评李显扬有从政的野心,并进一步指称李显扬给出不参与该次大选的理由,既“空洞”又“懦弱”。

  2020年大选,新加坡前进党派出24名候选人,和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候选人竞选。截至本文写作(2021年5月31日)当下,不见有警方由于该投诉对比拉哈里采取任何行动的新闻,也不见选举局针对此事发表过任何评论。

  武吉巴督选区补选

  2016年5月7日武吉巴督选区补选,新加坡民主党候选人徐顺全对垒执政党候选人穆仁理(Murali Pillai)。

  2016年5月27日,选举局发布文告,声称已针对社会政治网络媒体“新加坡独立网”(The Independent Singapore, TISG),以及张素兰、鄞义林涉嫌触犯选举规定事,向警方报案。

  这是选举局首次,也是仅有的就触犯冷静日规定做出的检举——该局为此向警方报了三次案。公开资料显示,针对触犯冷静日规定的所有其他检举,报案人都是个别公民。

  接到选举局投诉后,新加坡警察部队闪电般行动,其效率令人留下深刻印象。

  2016年5月28日,晚上9:59
  张素兰在家大门下方,发现警方留了一封信。信中通知张素兰,事关竞选宣传触法调查,要她到广东民路警察总部报到。报到是强制的。

  2016年5月29日,早上9:30
  一名警员上张素兰家敲门。尽管那天是星期日,他还是一早登门,亲自来查实张素兰收到了警方来信,并要她确认会去报到。

  2016年5月31日,早上10:00
  张素兰来到广东民路警察总部。在那里,她长达两个钟头被连续问话。下午12:15,她要求中止问话让她去吃午饭,警方拒绝。问话又继续了一个钟头,然后四名警官押着她坐上车,证物室四名警官则坐了另一辆车尾随,即一共八名警官、两辆警车一起到她家去。

  同一天,鄞义林也来到广东民路警察总部,被盘问了约三个钟头,接着押他回家,取走了他两台膝上电脑、两个硬盘、若干记忆卡和一支手机。

  由于选举局针对“新加坡独立网”报案,警方对该网络媒体的四名工作人员分别问话,随后其中两人被警方押着,一个带到他家里搜查,另一个带去搜查他家和办公室,两人的电子器材都被警方扣留。

  2016年6月13日,某公民向警方报案,检举行动党脸书粉丝专页在武吉巴督补选投票日(2016年5月7日)有两篇贴文,疑为竞选宣传。其中一篇文章对参与武吉巴督补选的执政党候选人表示支持,另一篇批评参与补选的新加坡民主党候选人。举报的公民说,他看了选举局对张素兰和鄞义林贴文的诠释方式后,2016年5月30日写信给选举局,告诉该局行动党脸书粉专疑似违法的行为。久久不见选举局回复,他因此决定在2016年6月13日向警方报案。2016年6月17日,创设行动党脸书粉专的 Jason Chua Chin Seng 被警方传召问话,随后搜查了他的家,扣押他的手机、苹果平板电脑和两台膝上电脑。

  武吉巴督补选引发余波,警方针对四起关于在冷静日和投票日进行竞选宣传的检举,采取了雷厉行动。四起检举:三起是选举局报的案,另一起报案的是某公民。合计,共有七人被问话,警方进行了六次搜查(其中一人的家和办公室都被搜查),五人的个人物品被扣押。

  对张素兰的检举

  选举局对张素兰的检举,事关她在冷静日介于凌晨2:16至早上7:45之间的四次脸书贴文:

  1. 针对亚洲新闻台2016年5月5日新闻广播,指出报道没有给予人民行动党和新加坡民主党相等的时长与覆盖,凌晨2:16发文;
  2. 转贴新加坡民主党呼吁支持徐顺全博士的图片,早上7:22发文;
  3. 转贴画面有不知名人士讲述为什么支持徐顺全博士语录的图片,早上7:32发文;
  4. 提供淡马亚教授(Paul Tambyah)在群众大会演讲视频的链接,早上7:45发文。

  关于冷静日规定及其例外事项引起的困惑

  国会选举法令(Parliamentary Elections Act)第75B条,列示冷静日期间允许和不允许的行为。该法令定义下的“竞选宣传”,在冷静日与投票日都是被禁止的,但有例外事项。

  在禁止从事竞选宣传的若干法定例外事项中,以下和张素兰检举案有关:

  第78B(2)(c)条例外事项

  一名个人和另一名个人之间,就前者政治观点进行的非商业性质的电话或电子途径的交流;

  2016年6月1日,选举局和新加坡警察部队发表联合声明,回答媒体询问。联合声明有如下说法:

  尽管冷静日相关的规定曾经公告数次,也公开了过去违犯触法的报告,我们留意到2016年武吉巴督选区补选期间,仍有蓄意及严重触犯国会选举法令条款的事例。选举局在冷静日前已发出警告,冷静日当天再作提醒,这类触犯法规的事还是发生了。

  选举局针对冷静日的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到底是如何向公众解释的?

  公众对冷静日的能做或不能做什么事,是否已经取得正确理解?

  检视选举局过去发出的诸多警告,发现该局对上述例外事项给出的诠释,前后并不一致。

  (译者按:以下讨论,事涉英文对名词的单数与复数有区分形态,此为华文所无。这些地方,都把相关的英文句子列于下方,方便参照。)

  针对新加坡的第一个冷静日,选举局2011年5月5日发布文告,解释什么是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基本贴近该法令用词,做了如此描述:

  任何个人,利用电话、互联网或其他电子途径,就他的政治观点和另一名个人进行非商业性质的交流;
  (The transmission by any individual of his personal political views to another individual, on a noncommercial basis, using the telephone, Internet or other electronic means;)

  然而,在其后发布的文告中,选举局采用了显著不同的方式来描述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这其后的四份文告(2011年8月24日、2013年1月23日、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27日),对例外事项描述如下:

  某些人利用电话、互联网或其他电子途径,就其政治观点和另一些人进行非商业性质的交流;
  (The transmission of personal political views by individuals to other individuals, on a non-commercial basis, using the Internet, telephone or electronic means;)

  具体而言,选举局舍弃“一名个人……对另一名个人”(by any individual... to another individual)的说法,在修改的版本中选择采用了复数,“某些人对另一些人”(by individuals to other individuals)。选举局为什么舍弃法令的用词,改为以“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说法来描述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难以理解。

  2016年5月27日的文告尤其奇怪,因为它同时容纳了对第78B(2)(c)条所指例外事项的两种不一样,而且相互抵触的描述版本。该文告有A、B、C三个附件。附件A这么说:

  一名个人对另一名个人,就前者政治观点进行的非商业性质的电话或电子途径的交流;
  (the telephonic or electronic transmission by an individual to another individual of the first-mentioned individual’s own political views, on a non-commercial basis;)

  附件C则这么说:

  某些人利用电话、互联网或其他电子途径,就其政治观点和另一些人进行非商业性质的交流;
  (The transmission of personal political views by individuals to other individuals, on a non-commercial basis, using the Internet, telephone or electronic means;)

  尤有进者,选举局以“某些人对另一些人”来描述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基本上几乎是逐字从新加坡政府官方网站两篇文章抄来的:

  1. 《冷静日发生了什么?》,2015年8月25日发表;

  2. 《冷静日与投票日,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2015年9月10日发表。

  截至本文书写当下(2012年5月31日),该两篇文章并未作修改。

  选举局一直到了2020年大选的文告,才改回以“一名个人对另一名个人”来描述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那基本是法令的行文。

  即使在选举局改回以“一名个人对另一名个人”的说法来描述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直至今日,政府官方网站对第78B(2)(c)条所指例外事项的表述,依然还是“某些人对另一些人”。

  不管怎么说,选举局自2022年8月24日起截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以“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说法来描述第78B(2)(c)条所指例外事项,不折不扣是个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海峡时报2016年5月6日刊登的一篇文章,针对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是这么说的:

  人们和别人谈论他们个人的政治观点,也是允许的,只要和商业无关。

  海峡时报的说法,意思是“人们”可以在冷静日和“别人”谈政治,只要这种交流不涉及商业利益。这传达了错误的印象。因为它忽略了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只适用于一人对一人的交流这个事实。

  2016年,本地新闻从业员韩俐颖(Kirsten Han)撰文指出,选举局对第78B(2)(c)条所指例外事项的描述,和法令本身不同,这种差异可能带来麻烦:

  法令本身的用词……未明说地指出例外只适用于一人对一人利用电话或电子途径的交流,在这种情况下,张(素兰)和鄞(义林)的发文不属于例外范围。

  选举局网站的版本则似乎让人觉得,个人在脸书上的公开发文是落在例外范围内的——因为这是通过互联网向另一些人讲述个人观点。

  事情就如韩俐颖评论的那样:

  为什么有两个不同版本?选举局既然在自身网站另行书写法律,它就很难责怪公民感到困惑或接受错误信息,进而触犯了法规。

  谜底终于在2016年7月11日揭开。当天,国会有人书面提问,要求总理澄清在什么情况下,个人“利用互联网进行非商业性质的个人政治观点交流”不再属于例外范围。

  来自陈振声部长的回答,澄清了第78B(2)(c)条所指的例外事项,只适用于一人对一人的政治观点交流:

  针对议员的第二个问题,在冷静日与投票日,个人对个人进行非商业性质的个人政治观点的交流,法律确实是允许的。所以,要是某人发电邮或短信给一个朋友,分享他对选举的个人政治观点,这么做并不视为违法。然而,要是他写博客,或在所有人都能读到的脸书发文,呼吁读者投票支持特定的政党或候选人,那就显然是在从事竞选宣传了。

  自从被选举局向警方检举后,张素兰在警方长时间的盘问下受到伤害,随后八名警官押着她去家里搜查,也使她蒙受羞辱。

  警方无预警地忽然登她家门,是必要的吗?

  七八名警官闯进她家里,是必要的吗?

  扣押她的手机、膝上电脑和电脑中央处理器——里头有她所有的私人通信资料,是必要的吗?

  在警方盘问时,张素兰坦承选举局检举的那些贴文,是她发的,她独自一人所为。所以她不明白,为什么还要搜查她的家,取走她个人的物品,无时限地剥夺了她使用这些物品的权利。尤有进者,被扣押的个人器材里,有和选举局检举事项全然不相干的资料。她私人器材里的私人资料,竟成了完全的陌生人可以公然随意翻查的东西。

  2017年2月,警方结束调查。没有人被控告。作为起诉的替代,新加坡独立网的三人,以及 Jason Chua、鄞义林和张素兰受到严厉警告(即总共发出六份警告书),扣押的东西也就成物归原主。

  拿回东西时,张素兰发现她的膝上电脑,已经损坏到了无法修复的程度。

  选举局在2016年5月27日的文告中说明,他们衡量了发文的性质,评估发文可能造成的影响,留意到张素兰和鄞义林“经常性地参与政治课题的传播、推广与讨论”,因此向警方报案。

  换一种说法,选举局盯上张素兰和鄞义林,是因为他们受到公众关注。

  当权者的目的如果是杀鸡儆猴的话,在武吉巴督选区补选过后对张素兰等人采取的行动,确实能奏效。

  再说一句。要是你的园丁光顾着去除正在萌芽的花蕾,你的花园将变得无花可赏——这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作者简介:张媛容(Jeannette Chong-Aruldoss),在新加坡执业超过30年的律师。2009年至2019年期间,曾积极参与政治,受委出任过不少政治职务。也曾以在野党候选人身份,参与2011年和2015年大选。目前,她是关心新加坡人的义工,也是已晋级为祖母的四个孩子的母亲。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22年06月06日首版 Created on on June 6, 2022
2022年06月06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ne 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