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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陈六使的尊严

── 易柳诗 ──


南洋理工大学“复名”背后的真正动机,目前还不很明朗。提起南洋大学的事情,陈六使的不平遭遇,也就跟着上了日程。为陈六使平反,是不是要恢复陈六使的身份、地位、名誉、尊严和他的“光辉形像”?

陈六使于1950年当选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同一年,他被选为新加坡福建会馆主席,以后连任终生。陈六使一生的社会贡献,已经确立他的身份、地位、名誉、尊严和形像。

1963年9月21日,新加坡举行大选,“……开票结果人民行动党大胜,……李光耀续任总理。选举结束第二天,新加坡政府便采取法律行动,吊销陈六使的公民权。”(陶恒生,《陈六使与南洋华文教育》。)

如果说要恢复陈六使的身份,所指的应该是陈六使的公民权。公民权是官方认定个人身份、保证个人权力的一种法定形式。失去公民权,失去官方承认的身份,也失去政治上的权利。可是,对于众多南洋大学内外的人士来说,陈六使的社会地位、名誉、尊严和形像,完全不受褫夺公民权的影响。

网页书刊,早已出现《陈六使与南洋华文教育 》这类评论。1997年,香港南大校友会出版了《陈六使百年诞纪念文集 》。多年来,人们对陈六使的不平事件,都是心里不满,对有关的恶意诬蔑,也是十分愤慨。

网页读者这么写:“陈六使事件,失去尊严的是陈六使先生还是无理的褫夺者?……陈六使先生既不曾卖国、荼毒社会,何曾失了尊严?”因此,陈六使的地位、名誉、尊严和形像保持不变,要求“恢复尊严”或者“重现形像”,显然多此一举。

1972年9月11日,陈六使过世。此后,恢复公民权,再也没有实用价值。如果真诚地去做,却是一种象征表示,可以稍稍平息民愤。陈六使有灵,或者也可得点安息。

最近,报章上报导:“……几年后,内政部恢复陈六使的公民权,他的侄儿陈永裕(中华总商会名誉会长,曾任总商会会长多年)到内政部领回他的公民权证书。”平地冒出丈二金刚,令人摸不着头脑。

这个“几年后”,到底是何年何月?吊销陈六使的公民权,报上公布,书籍也有记载。新加坡内政部恢复陈六使的公民权,为什么不在报刊公布?到底有没有这么一回事?

如果“内政部恢复陈六使的公民权”的消息是实,也是过气的事了。有关方面不敢正面还个公道,怎能令人心服?又怎能算是已经平反?怎能算是恢复历史的清白?

事实上,有关当事人还在,陈六使的事敏感度还高,恐怕也不能得到彻底平反。所谓“恢复地位”,不能讨回公道,也扫不清迷雾。因此,“恢复陈六使先生的身份与尊严”的标签,也就要沦落成清高而不用执行的口号了。

2003-9-7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03年9月7日首版 Created on September 7, 2003
2003年9月7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September 7,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