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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名字与肖像的商业化和商品化

── 商丘羊 ──


  大凡名人去世,总会留下大是大非的评论。由于名人有名,根据他在世的作为,人们总想要替他留点痕迹,或褒或贬,无可厚非,而尽管有些活人不愿意看到或褒或贬,那也是无可奈何的。

  就以李光耀来说,死后不到百日,有人以舰艇为他命名,有人提议机场以他命名,钞票印上李光耀头像,甚至国庆庆典要虚一席,留个座位,如此下去,以他命名的机会多如牛毛。最近有人把李光耀的肖像画在慈善晚宴拍卖,筹得八十万元。于是又有人出来喊话,不可滥用李光耀的名字和肖像,说得具体点,叫着不可“商业化和商品化”,说这话的人是李光耀生前的选区民众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主席林征庆。这位先生说:“不久前便有商业用品如食物使用李先生的名字,和商店售卖李先生雕像的报道。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是表达对李先生哀思的方式,但其他人却可能用此来谋利。”人死留名,这名字在世界上已经毫无用处,只有或褒或贬之人才会留意,甚至为此表示“关心”,要让他“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林征庆担心别人利用李光耀之名和肖像“谋利”,据他所说,他是出于“预防任何对他和新加坡名誉的负面影响”。这种考虑简直多余,林先生和所有官方背景的人绝对不会随便利用李光耀的名字和肖像,当然也不允许人们随便利用李光耀的名字和肖像。再向前进一步,可能有人会提议立法保护李光耀的名字和肖像,滥用者要处以罚款和监禁,总理公署是否应该设立一个部门称作“李光耀名字与肖像保护部”?。

  现在要是某个小贩中心突然出现一档“李光耀猪杂汤”,或是“李光耀咖哩鱼头”,或是“李光耀辣椒螃蟹”,哪一个政府部门应该去干涉?用什么条例去干涉?马来西亚有“刘德华肉骨茶”、“叶子楣大包”,都是民间自发的创意,谁去理睬还活着的刘德华和叶子楣的感受?美国有“李鸿章杂碎”、新加坡有“左(宗棠)公鸡”,中国有“(苏)东坡肉”,宋朝以来就有“油炸(秦)侩”,没听说这些名人的后代子孙投诉别人“谋利”,更没听说这些名人的后代子孙投诉把他们的先人“商业化和商品化”。将来新加坡是否会出现与“李光耀”有关的食物名称,这不是当代人应该操心之事。此外,要是有人把李光耀肖像当作中元节福物招标,是否也要对付?李光耀的名字不可滥用,富有创意头脑的人大可以立法不准人们用这三个字取名,为了彻底消除隐患,最好连“光耀”两字也不准用,不然出现陈光耀、张光耀、孙光耀……怎么办?话到于此,不是已经有个印度仁兄为儿子取名“李光耀”了吗?这位印度仁兄绝对不是为了“商业化和商品化”而给儿子取名,这肯定叫林征庆先生五内俱焚,寝食难安。

  毛泽东从西柏坡进入北平城立刻下令,不准为领袖做寿,不准为领袖命名街道、建筑物等,光风磊落,将个人名誉置于国家人民之下。毛生前死后出现许多胸章、雕像、画像、照片,那是中国人民对他的敬仰,这些物品到处都有售卖,毛氏家人丝毫没有得到好处,从来就没有人觉得这是利用毛泽东“谋利”。

  李光耀刚死不久,连名字也成了某些活人的专利。这些“唯利是图”的掮客,巧立名目,歌功颂德,吹捧奉承,纷纷攘攘,看来是不想让死人安息,或是想从死人身上沾点光。李光耀的名字和肖像需要保护,那么过去几任总统的名字和肖像是否也要保护?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5年5月26日首版 Created on May 26, 2015
2015年5月26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26,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