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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李华波逮捕归案说明了什么?

── 商丘羊 ──


  2015年5月9日,中国原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小官李华波被押解回国,一只肥得滴油的鸭子从嘴边飞走了,新加坡政府只有徒呼荷荷。

  李华波从鄱阳县财政局卷走9400万元人民币,约合新加坡币1800万,并于2010年11月逃来新加坡。在他还没有到来之前,新加坡政府已经根据投资移民条例颁给他永久居民身份,也就是说,早已有人替李华波安排出逃路线,目的地就是新加坡。2011年1月6日,其妻女也来到新加坡。替李华波铺路的机构是澳德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它的业务是替人申请国籍,介绍投资,实际上替贪污分子修筑逃跑管道,转移赃款,在国外购置房地产,安排与外国政府联系,并从中收取高额服务费。这种掮客机构分布中国各大城市,表面上是进行商业咨询活动,实际上是在鼓励,帮助和怂恿贪污分子破坏国家经济并逃往国外。中国政府在进行“天网”行动时,更要铲除这些所谓的商业咨询机构,毒瘤不除,后患无穷。

  李华波逃来新加坡,并非如报纸上所报道那样,是看中中新两国没有缔结引渡条约,他是看中新加坡移民局规定只要投资200万元新币,就可以全家(夫妻、父母、子女)成为永久居民,投资款项必须参与经济发展局指定的“全球投资者计划”的投资项目。李华波带来的赃款存放在新加坡银行,当局原本想静悄悄地瞒天过海,使之成为新加坡资产,因此希望李华波韬光养晦,不动声色,就此潜伏匿藏起来。2011年2月24日,中国政府已知李华波匿藏在新加坡,并通过国际刑警与新加坡交涉,新方无言以对,只好由商业事务局出面,作出应急动作,控告李华波把来历不明的18万元赃款存入银行,判他监禁数日。新方的另一个目的,是警告李华波不要去触动存放在银行的一大笔赃款,等待风平浪静,一切可以太平无事。

  如此的打算却斗不过中国方面的紧追不舍,2014的“猎狐行动”,2015的“天网”行动,一阵紧过一阵,中国方面抬出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北京反腐败宣言》,新加坡已无拖延推搪的筹码。然而新方还是作最后的一搏,2014年1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派出三人前往中国,通知中方李华波已经向新加坡法院提出要求解冻财产的诉讼,其目的很明显,即使人被中方解返,财产可以留在新加坡,这种无本生意,算盘打得十分周到。

  为了追捕李华波,中国方面八次派人前来新加坡,新方一直低调处理,为的是面子问题,同时也考虑到其他躲藏在本地的张华波、周华波、陈华波……的心理压力,避免引起恐慌效应。

  为了包庇李华波,新加坡政府做足了功夫,商业事务局和贪污调查局几次公开宣称新加坡坚决打击洗黑钱活动,甚至连李显龙也现身说法,其目的是做给中国人看,以此应对中国方面的穷追不舍。然而不义之财,取之无道,世界的正义公理不能违抗,李华波已被绳之以法。此例一开,躲藏在新加坡的贪腐分子人人自危,只要中国方面呈上名单和贪污财产清单,新加坡政府不得不照单全收。

  李华波在2012年被新加坡法院以三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起诉,鄱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特地前来供证。2013年8月,李华波被判处15个月监禁。他提出上诉,2014年7月10日,终审判决入狱,直到2015年5月9日,他只服刑10个月。5月10日,被押解回国。新加坡法院判处他监禁,目的是拖延他被押解回国,以保留他的贪污巨款。然而十分可笑,早在2011年11月李华波逃来新加坡之时,新加坡政府已经知道他是贪污犯,因此所谓“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根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脱裤放屁”。李华波偷窃的是中国政府的财产,这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应该是中国政府的指控,却变成了新加坡政府越俎代庖的抓瞎,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新加坡政府面对一个自己包庇的贪污犯无言以对,只好随意编制一个“罪名”,使自己可以下台。另一方面,又说明了它在中国政府的巨大压力下只有屈服,而且硬着头皮甩掉李华波这个包袱,于是给李华波按上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罪名”,彼此不为李华波而撕破脸皮,对外更宣称“中新联手”,不过可以明显地看出,新加坡在这场外交角力已经败下阵来,李华波成了新加坡“全球投资者计划”的第一个牺牲品。李华波留下的545万新币资产已被中国政府取回,另外585万新元据说在澳门赌场输掉了。经济罪犯最拿手的把戏往往自称在赌场输掉巨款而将之藏匿他方,因为赌场没有记录,无迹可寻。另一方面,李华波逃出国门之际,慌不择路,怎还会有心情在澳门赌博,而且输掉如此巨款,令人怀疑!

  新加坡向来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利用别人的动乱和灾难,制造自己的财产。建国之初,越南战争使新加坡大赚一把,美军在越南战场的消耗,大部分通过新加坡补充,无论是汽油、枪弹、铁丝网、三合板、罐头、饼干,甚至于鸡蛋各种战略物资,都从新加坡运往前线,新加坡在越战中与美国结下了同盟般的关系。香港暴动,印尼排华,马来西亚种族骚乱,柬埔寨战火,促使大量资金逃来新加坡,新加坡食髓知味,养成一种周边动乱,唯我得利的心理。中国改革开放后,贪腐分子纷纷攫取国家财产,他们的第一个落脚点就是新加坡,后来才扩大到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其他地方,新加坡从中看到一条新的财路,暗自高兴。此次抓了一个李华波,还有许多李华波仍在本地逍遥自在,这些人是中国国内许多想要或已经贪腐的人的榜样,通过各种管道,他们互通消息,把卷款逃跑的路线和方法都预先设计妥当,而新加坡的“全球投资者计划”,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对他们的安全保障。

  台湾民进党曾经通过新加坡银行洗刷收买小国的黑钱,这件事已已经不是秘密,新加坡已经取代瑞士成为洗黑钱中心,新币的硬挺,说明了人为的诱惑力比什么还要大,各种黑钱仍然会滚滚而来。“天网”行动继续进行,但是将通缉犯捕捉回去是一个方面,那些人不在当事国而赃款却在当事国应该怎么处理?据说周永康、谷开来等都有巨款存在新加坡,怎样把国家的财产追回来,这不仅仅要有“天网”,还需要有“地罗”配合才能收效!

  许多贪污分子通过在华的空壳外企公司将贪污而来的人民币注入该公司,而该公司在新加坡将同等币值的新币存入本地银行,这种偷天换日的勾当由来已久,中国的国家损失无可估量。贪污分子总有各种办法卷款潜逃,“天网”行动可以人赃俱获,但也有人不在赃不获的情况,如何“正本清源”,再加上“上穷碧落下黄泉”追捕,看来中国的有关同志还须努力!

  李华波案件只是九牛一毛,冰山一角。此例一开,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同类案件发生,看来这无本生意已经是不容易做下去了。可是话说回来,新加坡是否应该继续保护那些卷款潜藏在本地的贪腐分子?是否因为他们对本地经济“有所贡献”而修改投资移民条例?让这些贪腐分子以及赃款不受追捕和没收而得到法律上的明文保护?此外,我们不禁要问,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中有多大部分与这类黑钱有关?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5年5月13日首版 Created on May 13, 2015
2015年5月13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1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