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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二千禧的世纪

── 李公羽 ──


  作为二千禧世纪人之一的大中华人有其中华语系文化的语言文字内涵及修为。既然为二十一世纪的大中华人,就应该有此世纪人们的包容雅气及大度量;为了前行的健稳,量力而为。像高空宇宙包容时空;又像大地载重容纳所有万物在其上生存。

  新世纪的全球现象之一是人类中,人性如何去表现。人的素质及社会生活文化素质是关键,素质清雅则社会的大气、正气飞扬,是盛世。人性(humanity),在中华语系文化源自于《三字经》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是孟子主张的,以人性本善为出发点,相信人有良心,其生性本是善的,但长大成人以后,其习性,性情渐渐呈现出不同的个体性格;每个人的习性各异,性格不同,走出不同的人生。有人无恶不作,也有视恶如仇的人;因此有‘邪不胜正’之说;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关系,这是新传统的理念。

  人的一般个性中善、恶并俱,我们后天的健身修心养性的目的是为了使个人的修为往‘向善向上’的方向发展,有‘善始善终’的理想。『小善不拒,小恶不作。』是表扬人们时时要显出善的习性,把恶习深埋、稳住,此为自律、自我约束。免除‘用情绪作决策’,就会‘大公无私’;君子与小人之行为、举止分明。

  荀子认为人的‘性恶’是后天的‘恶习性’行为,性情变得暴戾必须绳之以法。于是有法家思想产生。

  现代人则说是此人的脑袋藏有犯罪的意念,在某时某地就会冒出恶念作出犯罪行为;此类行为也要以法律对付。

  宗教家则以为人的恶念要用戒律来消除;信神的人,即有宗教信仰的人,必须尊照戒律行事,否则是犯了神的意志,不会有好结果。

  现代人的法家思想就是政治,政治被文字化以后,施行起来就是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的建立,亦即社会制度的建立,最新的就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社会的权与利均分制度……。

  法律是可塑性的条文,好的法律必合乎当地大多数人的情理、习俗、国情、意志等等。人性也是可造塑的;向善向上的人性可以定立可耐久及有建设性的法律条文惠泽人类。善良的法律条文在人之外,不因人的狡黠而受损,可长治久安;中华人用中华语文能写出这样去恶扶善的法律条文吗?这些向善向上的人们,所作所为也是为了人类的明天会更完美,为保住人类正、善、美的禀赋而努力,并身体力行之。

  天地良心在于不绝人之路。只有人本身才会绝一己的生路,此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因此人的善恶全在个人的人为选择道路上。作为人,若选了善路,不管有多崎岖难行也要继续走到,完成目的为止。这个目的或目标是什么,当然就是个人的善性决定了。团队精神和社会力量同样也表现在此善恶的道德范畴及理念中。

  例子:

  在同一个多元国家里,有人把目标定为打击当代自家国土使民生落败的‘权贵恶资本家’;这条路是非常长的,只要社会制度改革得慢,其改革之路则遥,时间必长。因为采取自家人互相对抗的心态(心理和态度),所以终极走到两败俱伤或两败俱亡的斗争结局。假若用‘达衡’的心态,互相持衡,再取长补短,赢在优势则可取;此时,愿持衡须服从优势,但也是照章(双方共同规定的法律)行事,没有什么偏颇可言。

  就如面临绝症,最后免疫力不敌,此人身亡。人死,好细胞与坏细胞皆消失。人到危临绝症,必须要有医生及药物的介入,完成化险为安的功效,谢绝病毒,使身体恢复健康。

  社会亦然,处在转世纪的人,我们每个人都在学习、实习、实践和成长,不断改善直到『止于至善』,‘至善’是最好;但也有人说不是最好,而是要更好。制度行不通时,只有改善制度建设,完成社会转型的事业;与全球发达社会的建设同步前行,不在军事的竞赛或较量,而在建立美好社会的熙景,保有各种民族多元的公正、善美素质(包括语文教化,语文教育事业、宗教信仰、政治制度建设……)所俱有的光辉与历程。



自强不息 力求上进

2012年3月13日首版 Created on March 13, 2012
2012年3月25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rch 2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