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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寄语 — 富贵见真情

── 木 羊 ──


俗语说:患难见真情。但香港现在是个富裕的社会,困难的机会已不多。反而有些人因为争财产而大打官司。诉讼双方不是外人,很多案子都牵涉至亲,例如:父子、母子、夫妻、兄弟姐妹等。所涉及的数目都是千万元以上,据说目前有个案子所牵涉的数目高达一千亿港元。

首先是妈妈控告女儿瞒骗爸爸,把爸爸的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接着是妈妈申请与爸爸离婚,理由是爸爸不忠及无耻。不忠因为爸爸几十年前有婚外情。无耻是因为爸爸在晚年时对後辈毛手毛脚。「新耻旧恨」让妈妈不能再容忍,所以申请离婚。妈妈今年八十有六,爸爸大一岁。

可是申请书上并没有说明爸爸的健康。辩方律师说爸爸患了大脑退化症(前称老人痴呆症)和前列腺癌末期,病情都有医生作证。医生说大脑退化影响行为。病人已认不得人,但喜欢摸人,像小孩的行为一样。

资料显示,爸爸是虔诚的佛教徒,平时已好作布施。多年前已立下遗嘱,把自己百份之九十五的财产捐给慈善机构,留给太太和女儿的只有百份之五,其实百份之五已经有五十亿了。如果五十亿投资的回报每年有百份之二,那就有一亿元的收入。不必动用本金,只是用回报,永远也花不完了。

可是假如妈妈能够离婚,她有权平分爸爸的资产,那是五百亿呀。所以妈妈一定要在爸爸死前把件事处理妥当。这件事令好多人摇头叹息。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还看不开,放不下。难道她能把财产带到天堂?

清官难断家庭事。但假如我是法官,我一定不批准申请。因为离婚的理由不充份。假如老太太不能容忍丈夫的婚外情,她早几十年前就应该申请离婚(當時沒有平分財產的法律)。至于老先生的无耻行为,那是疾病的直接影响,他只需接受治疗,无需受刑罚。而且百份之九十五财产的捐献是牵涉社会大众的利益,法院首先要照顾社会大众的利益。

不过官司还没有完结,结局如何,还待下回分解。庆幸的是我没有这个麻烦,因为我没有什么值得争夺的财产。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1年1月2日首版 Created on January 2, 2011
2011年1月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anuary 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