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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寄语 — 机会成本

── 木 羊 ──


念过经济学的人都会明白机会成本的意义。没念过的或不明白的人可以看看以下的解释:当你在几个经济行为中作出选择时,被放弃的选择的最高利益,就是这次选择的机会成本。简单地说,这就是“有得必有失”的规律。“失”是“得”的机会成本。

我对这个规律有深刻的体会。因为两次的决定,每次都让我“失”去千万港元。1993年,因为长子毕业回来,家里太小,于是我把房子卖掉,租了一间比较大的单位居住。房子卖了两百多万,扣除银行贷款,加上储蓄,当时我已经拥有现金整三百万元。我打算在半山区买一间千三百尺的高级住宅,那时的价格是六百多万。我先付一半楼价,另一半作十五年分期付款,以当时的收入,我是绝对有能力负担的。

可是当我和家中的女人谈及此事时,她竟破口大骂:「你去卖菜!」半山区是港岛的高级住宅区,没有菜市场,要买菜只有到山下的菜市场。为了避免争吵,我买房子的念头就不了了之。但同样的房子,现在的市价是一千六百多万元。于是这个狮子吼的代价是一千万元。

手握现金,我于是积极寻找投资的机会。后来我决定自己创业,并投资一百零五万元予朋友的公司。三年后,朋友的公司倒闭,我的投资化为乌有。而我因为要创业,于是向服务了十三年的公司辞职。自己经营了十多年,公司也搞得一塌糊涂,并且负债累累,至今仍在挣扎求存。

假如我当年买下房子,并留在旧公司,继续工作至今年退休,我的总收入大概是一百六十万美金上下,合港币一千二百万左右。即使花掉一半,我仍有六百万元净收入,加上房子的现在价值,我至少拥有两千万元的财富,已经可以退休享清福了。

我的经历最能解释“机会成本”的观念。有失也有得,我的“得”就是凭着这些经验而写下这几百字,可以赚一点稿费来过活。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0年7月5日首版 Created on July 5, 2010
2010年7月5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ly 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