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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寄语 — 聘金七十二元

── 木 羊 ──


上个星期我回到大马,参加我的侄女的婚礼。这是我的大哥第一次嫁女,许多亲友都到来参加喜宴。在宴会上我和久未见面的亲友们相见甚欢,并闲话家常,当然少不了儿女们的婚嫁和结婚礼仪等话题。

古代的婚嫁,礼仪繁琐,要遵循三书六礼。但现代的人已不理会这一套,只保留了纳吉(订婚约),纳征(过大礼)和亲迎(迎亲)。有些人连订婚和过大礼也省去,干脆结婚算了。

过大礼牵涉聘金和聘礼,我不清楚现在大马华人社会的聘金金额。我的大哥这次嫁女收到一万令吉的聘金,不过礼饼及婚礼用品则要自理。我的五妹今年底讨媳妇,女家要求两万令吉聘金和一些礼物。看来聘金多寡并没有准则,在于女家对金钱的看法和男家的经济状况。

至于香港的聘金,我一位将结婚的女同事说,普通家庭的金额是三四万港元,中产阶级大约是八九万元。假如嫁入豪门,收百万元甚至千万元聘金也不稀奇。

十多年前,我的一位朋友的儿子到美国留学,与一位来自台湾的女生相恋,已经到了婚嫁的阶段。女生孝顺父母,把男友带回台湾和妈妈商量婚事。这个妈妈以为每个香港人都很有钱,要求聘金五十万港元另加几十桌酒席。两个年轻人听了大吃一惊,连夜私奔逃回美国去。後来他们在美国注册结婚,省却了一大堆的繁文缛节和一大笔金钱。我的朋友告诉我,他的台湾媳妇当时下了很大的决心,不在乎和妈妈脱离母女关系,也要反对妈妈的拜金主义。

有人问我当年我嫁女的时候,收了多少聘金?我回答只收了一百八十港元(合马币七十二令吉)的红包。大家听了哗然。我的一个外甥女说:「为了几十令吉,就把表姐嫁出?舅父你太吃亏了!」我说这是净赚,因为我不必理会酒席等事宜,一切都由女儿和女婿他们自己处理,我不用操心。假如我收了很多聘金,但要负责酒席等等,费事又费时,分分钟还要补贴。大家听了都笑了起来,点头称是。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1年6月2日首版 Created on June 2, 2011
2011年6月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ne 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