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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团结问题〉的商榷》
一文读後的一些感想

── 叶德民 ──


  马共的历史是新马近代史的重要一环,而新马政府顽固的反共立场,蓄意扭曲了新马的历史,人民难以认识新马历史的真面目。笔者是香港新马归侨,对新马近代历史资料的探索非常有兴趣。

  在“21老友”网站中马共党史研究栏目〈敌人的特务渗透与肃反〉中读到 “1960年代末马共中央北马局为了整顿党军队伍,准备进一步开展对敌斗争,进行了一项“肃反”,目的在於肃清敌奸、敌特、内奸、叛徒等反革命份子的渗透和破坏……”。

  回顾历史的足迹,马共中央北马局在六十年代末开展的这项“肃反”运动导致了,从七十年代初开始,马共逐渐分裂为中央北马局、马列派和革命派,并且彼此争论和斗争了十余年,无法平息纷争,直至1983年12月5日“革命派”和“马列派”并凑成马来西亚共产党,正式与马来亚共产党分道扬镳,对马来亚的人民事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徒让亲者痛、仇者快。

  笔者认为在马共北马局进行肃反的重大历史事件中,绝对不应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上来探索,必须要依据确切可靠的具体历史资料来梳理和探讨。笔者认为写於1983年9月的“几个老战士对马来亚革命的几点看法和建议”,是几个曾为新马革命事业付出青春的老战士,得知马共分裂感到无比痛心,深入检讨反思马共的反殖爱国事业、提出看法和建议,期盼有助於新马革命事业的发展。笔者是在数年前才读到此文,并认为是值得参考的资料,有助於探讨和梳理历史。

  《对〈党的团结问题〉的商榷》一文中明确指出“……反党事件,不是中央因路綫分歧酿成的分裂……”;“……北马局的肃反是必要和正确的,但在肃反过程中,北马局犯了肃反扩大化的错误……”;“……反党集团的造反是反对北马局肃反……”。

  笔者完全同意肃反是必要的,但在肃反过程中运用的策略和手段是否正确呢?中央北马局是在什麽时候对肃反运动进行检讨,并承认犯了肃反扩大化的错误?

  《对〈党的团结问题〉的商榷》一文中也提到“……北马局从敌奸的口供中发现隐藏八支和二区等地的敌奸,据此先後指示八支和二区进行肃反。八支……开始有执行指示,消灭了几个敌奸,但北马局接着三四次的肃反指示,涉及的人多了,一江终於露出原形……反对肃反……”。这段叙述说明了八支并不是一开始就反对肃反,只是肃反涉及的人多了,才开始抗拒执行肃反。

  北马局对八支和二区抗拒执行肃反的处理过程中,有没有认真去检查和思考下属单位抗拒执行肃反的真正原因是什麽呢?在肃反的过程中,有没有检查和思考其中是否有错误而须纠正呢?是否认为北马局代表中央制定肃反的策略和手段是正确无误,下属单位必须执行,否则就是反对肃反,反对中央呢?

  笔者在《我方的历史》中文版中读到1988年9月陈平在澳门与小章(马共政治局委员)会面,讨论和谈事宜时,在第431页中叙述“……我提起了1970年代的肃反事件。我记得骇人听闻的审判和处决……我告诉他,我们处理敌奸危机导致肃反扩大化。小章听了我的评论後,显得十分焦虑。于是我便即刻转换话题……现在至关重的是,讨论和平的前途……”。这段叙述说明了当时马共中央北马局还没有认真地去检讨1970年代在执行肃反过程中的策略和手段。

  同样说明了七十年代初,中央北马局与八支和二区在肃反问题上产生的分歧和争议,持续了十余年,直至1983年底彻底分家时。中央北马局当时对在执行肃反时的策略和手段,未曾有认真地做过适当的检讨,而对所采用的策略和手段仍然认为是正确的,当然就没有什麽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了。

  1989年12月2日,马共、大马和泰国三方和平协议签订後,马共要遣散武装单位,战士们就要解甲归田,特别是那些在泰南上队的青年战士都要回家团聚过农历新年。《我方的历史》中文版第445页这样叙述“……勿洞的华人家属群情沸腾,都竭尽所能,要与他们的亲人联系……我们无法答复1970年代肃反中被处决同志们的查询。……一场严重的冲突和可怕的流血事件眼看就要发生了。我必须快速采取行动,以免出现轰动的冲突事件。我即刻草拟了一份非常紧急的文件,给肃反中遭处决的大部分同志平反。我也要求承认被平反的的同志为烈士。文件呈上尚未解散的中委会,要求即刻批准。我指出,要阻止这场大灾难,行动刻不容缓。……我们向每位烈士的最亲近家属呈交一份文件,正式承认,马共犯了严重的错误,……紧急措施引起了一些老同志的不满……”。

  这段叙述,说明了马共在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进行的肃反运动过程中,在策略和手段上所犯下的严重错误,要迟到1989年12月2日三方和约签订後,才非常被动地正式承认错误,同时给大部分被处决的死者平反,并追认为烈士和对他们的家属作出赔偿。

  马共中央北马局在进行肃反的过程中到底采用了什样的策略和手法呢?根据陈平先生在《我方的历史》中文版第444页中的叙述“签字典礼过後几天之内,我前往泰南的马共总部,……在欢迎仪式上,我讲述了当前的政治形势以及合艾协议。在结束讲话之前我说:‘你们当中被指为改造员的是怎样一回事?假如你们认为受了冤屈,就应该站出来讲话。我们现在有了和平,没人有权逮捕你们,惩罚你们,杀害你们’。 ……很多所谓改造员哭了,他们告诉我,他们不得不招供,否则便会遭处决,为了保命,他们只好胡乱诬指他人。一位年纪较大的女战士泪流满面,回忆起她在营地的厕所里见到三个女同志,大家商讨免遭肃清的对策。她们编造了陷害同志们的故事。……据我所知,审问员还不时作出暗示,谁是他们准备牵涉的敌奸。我在勿洞东部的营地听到了更令人伤心的故事”。

  前马共总书记这番“骇人听闻”的叙述,说明了当年北马局在进行肃反的过程中,根本就不是依据真凭实据,而是凭主观的胡乱猜测,甚至为了巩固既得权益,铲除异己,简直就是草菅人命,荒谬之极。如此的肃反,遭到散布泰南一些拥兵自重的武装单位的抗拒,也是必然的。北马局在处理下属单位抗拒肃反的过程中,双方若欠缺智慧、缺少协调空间、态度僵化,走向分裂就难免了。

  《对〈党的团结问题〉的商榷》一文中提到“……党必须是统一的,谁坚持分烈,坚持对立,必将为革命所不容的论述,如果是针对一江和阿凌等反党头头的反党事件而论,就是对的。但是,只是抽象地泛泛而论,似乎中央也包括在内,各大五十大板,就会无法分清是非……”。从这段的叙述,似乎造成党分烈的责任必须由马列派和革命派来全部承担,而中央北马局不须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此的论述能让人信服吗?

  笔者在此举个实例,前马共战士方小浪(队名古宁),被北马局处决,随後其妻子亦以自杀来申诉,以示清白。签订和约後,在古宁的至亲家属的追查下,古宁夫妇才获得平反和追认为烈士,并获得赔偿。笔者曾询问方小浪的儿子方宁(在香港生活),其父亲当时被处死的真相是什麽?方宁说北马局没有交待。为什麽北马局不能向死者的至亲姐姐及其遗孤交待当时处死古宁的真相呢?

  马共能够在泰南建立根据地,并生存四十余年,全靠泰南人民的大力支持,否则一年也不能生存。然而,泰南人民的子弟在北马局的“肃反”中却首当其冲,遭到规模颇大的杀害,虽然和约签订後,在家属的压力下,获得平反,并追认为烈士。烈士是应该在敌人枪口下光荣牺牲,而不是倒在自己同志的枪下,讽刺得够人心酸。

  一切俱已过去,已成为历史的足迹,今天来探讨和梳理这些历史足迹,有助於我们去检讨和反思马共的斗争经验,有助於新马人民,以至於全世界人民及其後人认识到真正的新马历史。我们不应该去躲避曾犯下过的重大错误,让我们鼓起勇气来反思和梳理我们曾走过的历史足迹。

  今天,幸存的前马共各级领导已不多了,为了新马的反殖独立事业,他们奉献了毕生的青春,也期盼这些从峥嵘岁月走过来的老人,在和平的岁月里把自己走过的足迹梳理出来。同时,也将马共的斗争经验反复地探讨、反思,并科学地来进行总结。

  在此笔者要强调,笔者的上述言论,谨代表笔者个人。

2009年10月12日

(作者按):此文曾登载在大马业余网站上,并被泰南友谊村转载在他们的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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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日首版 Created on October 2, 2014
2014年10月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2,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