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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过记分制度
——有效处理学生纪律

── 连和胜 ──


自从两年前开始担任学校行政工作以来,我更加强了一个基本信念,那就是:学生纪律是学校应优先处理的问题。

一间校风良好的学府,学生纪律好,守秩序,就是因为有一段长时期的努力,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有系统化的制度所致。开始时可能是由某位校长、老师的推动,一旦已制度化之后,便不再倚赖个人的影响力了。所谓有系统化的制度是指一套明文规定的校规,清清楚楚说明赏罚行动的准绳与施行步骤。

笔者个人经验,觉得[功过记分制度]是个相当有效的纪律管理办法,它可说是源自华校的训育传统:记功有奖赏,记过被处罚。只是这个制度是把功过的轻重以数量(分数)来衡量。每名学生开头时以五十分为本位,如触犯了校规则依据处分表列出的分数扣除,在有关的表格里记录在案,减到某个分数时要面对一点的处分。比如说,四十分时严重警告,三十分时鞭打及通知家长,二十分时,要学生写悔过书及家长书面担保,十分时,暂停学籍二周及最后警告;到了零分时,开除学籍。反过来说,学生对学校有功,某方面表现特出,或为学会、团体服务精神良好,则在同一张个人记录表格里,依所规定的分数一一加上,达到某个标准时加以奖励。另外还有将功赎过的安排,比如某个学生分数已减到三十分,他可以在有关老师的批准下,为学校作出某些贡献或服务,包括修理桌椅,清除垃圾等,由这些“功”所得来的二十分,去弥补犯规时的损失而使自己的“积分”回到五十分的本位。

制度的优点

笔者观察了这个措施的实行,觉得它至少有三个优点:第一,它给予学生足够的悔改机会,多数学生都会“适可而止”,不会冥顽到最后被开除的地步。第二,对付少数顽劣学生,也因有那一套完整的记录,而容易采取进一步的制裁行动,需知要开除一个学生的学籍,教育局通常都需要一份完整的有关该学生犯规及受罚记录存案。第三是处罚方法具有建设性、积极性的一面,学生有机会为学校服务,如参与美化校园等等建设性活动,久而久之也就会在潜移默化之间,培养起爱护学校的精神。

这个功过记分制(Merit Demerit System) 已于丁加奴瓜丁中华维新中学施行多年,效果斐然。那些参观过该校的家长及教育界人士,都对该校学生纪律及校园里的建设留下深刻印象。那里的许多庭园设施都是在校长黄夫人及其他老师领导下,学生们“将功赎过”的结晶。笔者长校的吉打居林圣彼得中学,自从去年四月起也施行这个制度起到现在刚好一年。笔者发觉学生们都逐渐培养起自律的精神,遵守校规,没有纪律问题出现,全部班级的教学活动都能照时间表顺利进行,效果可谓满意!

当然,任何制度的实行,不但要有严明公正的执行,一刻不得放松,还需要董教师生间之通力合作,家长的谅解,方能发挥最高的效能,功过记分制自也不例外。

(附记:25/04/1991发表于南洋商报《教育专栏》,事关以前从事教育专业时的理念与施行,有感对现行学校教育,教育行政者和老师犹有参考价值,故重新上网。)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6年9月21日首版 Created on September 21, 2016
2016年9月21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September 2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