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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避税是否合理?

── 陈定远 ──


最近,邻国印尼税务局开始对跨国大企业谷歌(Google) 在印尼的税务进行调查。根据印尼税务官透露,如果发现谷歌逃税,单单2015年,谷歌印尼分公司可能面临缴付超过4亿美元的税款和罚款。据说,谷歌印尼分公司2015年缴纳的所得税还不到其应该缴纳税款的0.1%。

这是继英国、法国、意大利、澳洲等国相继和谷歌就税收争议问题进行谈判的又一个国家。这不禁让人问道:谷歌避税是否合理?谷歌是一家知名大企业,又是利润丰厚的跨国企业,缴纳如此之低的所得税款,合适吗?

美国是谷歌第一大市场,公司所得税率为35%,英国是谷歌第二大市场,公司所得税率则为28%,而爱尔兰这个欧盟小国的公司所得税仅为12.5%,还有许多避税天堂,如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等都不征收任何所得税。于是谷歌便在欧洲的爱尔兰和荷兰设立了子公司,另外在避税天堂百慕大群岛设立另一家子公司,作为避税之用,以减低所得税的缴纳。

谷歌于是将在别的高税率国家赚到的巨额利润合法地转移到爱尔兰,再从爱尔兰转移到荷兰,再从荷兰转到零税率的避税天堂百慕大去。如此这般,谷歌实际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的有效税率便大大降低,降到了比美国英国的税率还低的不到总所得的10%。一份调查报告指出,2014年谷歌把国际营收120亿美元的利润通过这样的安排,成功得到避税金额高达24亿美元,这120亿美元的利润占了谷歌全球利润的大部份。2015年,谷歌美国总公司 Alphebet 在美国以外其他国家赚取的利润的平均税率只是6.3%。

谷歌在荷兰的子公司是谷歌避税的核心子公司。谷歌把从世界各国赚到的利润先转移到爱尔兰的运营子公司,再从爱尔兰运营子公司通过荷兰转移到百慕大子公司,这就是所谓的“双重爱尔兰”(The Double Irish) 和“荷兰三明治”(Dutch Sandwich) 避税手段。

什么是“双重爱尔兰”?原来谷歌在爱尔兰设立了两家子公司,把从世界各国赚取的利润都汇集到爱尔兰的一家销售子公司来,然后以“特许权使用费”的理由将利润转移到另一家运营子公司去,而这另一家运营子公司因为是在避税天堂百慕大群岛注册的子公司,因此谷歌的利润便豁免缴纳公司所得税。此为“双重爱尔兰”。现在爱尔兰政府已经修改了税法,堵住了这个漏洞。

而“荷兰三明治”又是什么?这是另一种类似的避税手法,牵涉到上述两家爱尔兰子公司和一家荷兰子公司,活像一个三明治,故有此称号。与爱尔兰不同,荷兰税法以公司注册地来认定公司的国籍,谷歌在爱荷两国的三家子公司因为都在欧盟注册,是为欧盟公司,另一方面,爱尔兰和荷兰两国同样规定,欧盟成员国公司之间的交易,豁免所得税。因此,谷歌的利润从爱尔兰子公司转移到荷兰子公司,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此为“荷兰三明治”。

其实,谷歌避税用的方法,就是跨国企业所通用的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 避税法,苹果和脸书等跨国企业都是这么避税的。跨国企业的业务遍布世界各国,有的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低,有的所得税税率高,而避税天堂的所得税税率为零。跨国公司利用各国高低不同的税率,安排让位于高税率国家的公司多负责公司支出成本,让位于低税率国家的公司多赚钱,这样就能减少很多公司该缴的公司所得税。

转移定价是这样的:谷歌美国总公司 Alphebet,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转移到低税国家爱尔兰的运营子公司去,凡是用到谷歌服务的公司或个人都要支付给爱尔兰负责销售的子公司,销售子公司收到款项后,必须支付给爱尔兰运营子公司知识产权专利使用费,然后通过荷兰子公司中转,进入爱尔兰运营子公司的账户,爱尔兰运营子公司因为是在避税天堂注册的公司,钱一旦转移到百慕大子公司的账户,那就再也追不回来了。

谷歌的避税是典型的转移定价,是所谓国际间流行的税务套利(tax arbitrage),即把利润转移到税率最低的国家去,纳最低的税。许多高科技跨国企业如苹果、脸书、雅虎和戴尔等等,都精于这一套避税方法。这种做法也许合法,但是却是没有道德的。

谷歌的避税行为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公愤,相信追究谷歌避税的国家会越来越多,谷歌最后会被形势所逼,被迫吐回曾经避开的税款。

(原文刊于 2016-10-02《星洲日报·百思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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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日首版 Created on October 2, 2016
2016年10月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2,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