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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税务特赦计划能成功吗?

── 陈定远 ──


印尼政府自今年7月开始又再推出税务特赦计划,为期9个月,到明年3月底截止。目的是希望转移到国外并长期存放在国外的大量财富能够回流到印尼,参加国家经济建设,造福民生。这个税务特赦计划会成功吗?

资金会回流吗?

首先,甚麽是税务特赦计划?就是针对逃离印尼,转移到国外的非法资金,只要拥有者向印尼政府申报,不论转移或不转移回国,只要缴交少量的税额,则政府会特赦他们,不予处罚,且既往不咎。

这已经是印尼第四次推行税务特赦计划。

前三次分别在1964丶1984和2008年实施,不过成效很低,很少资金回流。印尼为甚麽一而再,再而三推出税务特赦计划?这和印尼历史悠久错综复杂的贪腐问题有关。

既然第一次税务特赦计划是在1964年就推出,可见在苏卡诺时代,贪腐逃税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很多来自贪腐逃税的财富,多数存在邻近的新加坡这个享誉全球的国际金融中心。

1965年政变失败,苏哈多夺取了政权,贪污腐败更为严重,苏哈多夫人更有 Mrs10% 的外号,意思是说,凡是取得政府项目的人,都要分给苏哈多夫人10%的佣金。

自从发生1997-1998亚洲金融风暴後,在所有受到打击的亚洲国家中,印尼经济受到最严重的摧残,印尼盾的汇率,开始从一美元兑2500印尼盾,巨贬到一美元兑15000印尼盾,印尼苦不堪言,一蹶不振。

印尼贪腐问题根深蒂固,不容易反贪打腐。苏哈多下台後,经过数任总统的治理,今天,印尼的经济开始取得发展,前途显得光明异常,现任总统佐科誓言反贪打腐,然而谈何容易,满途荆棘,困难重重。

印尼人的黑钱主要存放在新加坡,数额不小,估计有2000亿美元之巨,而把钱存在新加坡的印尼人估计也有6500人之多。这笔巨大的资金是印尼急需的,如果能够回流印尼,将对印尼经济建设,特别是政府的基础建设,贡献良多。

把黑钱存在新加坡,都是犯罪分子,他们有的是逃税,公司不交公司所得税,个人不纳个人所得税;有的是贪污得来的款项,还有便是走私贩毒得来的赃款。这些犯罪分子,原本是可以通过引渡,将他们押回来,绳之以法後,资金便得以回归印尼。然而,印尼和新加坡之间并没有签署引渡条约,无法引渡疑犯。2007年曾有一次试图签署引渡条约,最终因为印尼国会没有通过,签署引渡条约这回事以後便没有再提起。第二年,在2008年,印尼又再实施税务特赦计划。

引渡办法既然行不通,而财富也不会自己跑回国,剩下唯一的办法便是大赦金融犯罪分子,第四次实施税务特赦计划,希望通过如此宽大的处理,黑钱得以回流到印尼。於是印尼国会在今年6月28日通过了这个税务特赦法案,凡是向印尼政府申报,并将财富汇回印尼者,只需缴纳2%到5%的税款,不过,如果申报後,欲将财富留存海外的,则需加倍缴纳税款,即4%到10%。这是极大的优惠,因为印尼个人所得税税率从5%累进到30%,而公司所得税税率最高为25%。

另外,印尼政府也正在考虑,在印尼本土设立一个避税天堂,有如马来西亚在东马的纳闽岛设立避税天堂一般,让那些有意把财富转移到外国避税天堂的人,能够把财富存在本土避税天堂,这样,这些财富便可以让印尼政府用来资助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世界各地,曾经实行过税务特赦计划的国家不少,除印尼外,还有比利时丶德国丶希腊丶意大利丶葡萄牙丶俄国丶南非丶西班牙丶美国和加拿大等,实行结果大致上收效都不佳。

印尼中央银行估计,特设计划推行之後,会有560兆印尼盾(约430亿美元)的财富从外国回流到印尼。但是截至7月26日,只有9890亿印尼盾(约7千500万美元)汇回印尼,给国库增加237亿印尼盾的税收。这个情况如果继续,税务特赦计划就不算成功,但是也总比没有实施来得好,这应该是印尼一而再再而三实施税务特赦计划基本原因吧。

笔者认为,税务特赦计划不易凑效的原因有几个。首先是申报者担心身份暴露,可能会受到秋後算账,虽然政府保证对申报者严格保密,但是还是把财富留在新加坡,不暴露身份为好;二是多年来把财富存在新加坡,安全妥当,收益也不错,从来也无需担心害怕;三是汇回印尼的财富,如何投资?印尼政府会有所规定,一般上只能投资在股票或政府债券上,这也许不是申报者所愿意投资的。

(原文刊于 2016-09-04《星洲日报·百思莫解》)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6年9月4日首版 Created on September 4, 2016
2016年9月4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September 4,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