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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

── 葛新民 ──


一般升斗小民不了解法律与政策的共生关系。法律是人制定出来,政策也是。法律是律法,是维持社会安稳的基石和某种规范的约束力。不仅是庶民,国家领导人也在法律的框架下治理国家。所谓“天子与庶民同罪”,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政策是执政党制定出来,整个国家、社会和人民都在这政策底下运作。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政策只能在法律的批准下运作,而不能超越法律,视法律如无物而践踏在脚下,那是违法违宪的。执政党是人民用选票选出来暂时管理这个国家,一旦执政党沦为在野党,政策会变,基本的律法不变。要改变既定的立法,必须由国会经过辩论,通过投票才能修宪。

这是基本概念,但我们可以看到,行动党时不时把政策当成律法来实施,完全漠视法律的存在,似乎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就以总统修宪法令来说,第一任总统的定位虽然不是法律条文,但已是国人的共识,它是一个历史的定位,而法律的制定往往离不开历史的因素。王鼎昌作为首任民选总统是无可争辩且是全世界认可的事实,为什么会被推翻呢?

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为了把哈莉玛扶上总统宝座。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修宪的话,哈莉玛肯定会面临一场恶战,说不定会被打下去。但修宪需要法律通过,要有足够的理由才能完成。把第一任总统的定位退回黄金辉,本身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于是把戏变来变去,一下子说总理征询总检察署的意见,一下子说国会说了算,到底国会是制定法律的场所还是辩论法律和政策的场所,他们也说不清,推来推去,不就是混淆群众的视线吗?

我们都知道,黄金辉是由政府委任的总统,即钦定总统,没有经过人民选票的委托,怎么可能是民选总统?但国会说了算,甚至可以把追算推到纳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内政部长尚穆根回应工人党主席林瑞莲休会动议说:“本届民选总统保留选举,从黄金辉算起属政策需要。”不是很明显的告诉大家,只要政策需要,随时随地都可以修改历史,修改历史就是无视法律的存在。法律并没有明确第一任总统由黄金辉算起,行动党是不是已经违宪了呢?他批判林瑞莲说“花这么多时间,无中生有”,除了李显龙和尚穆根之流能无中生有,谁能在这个议题上无中生有?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法律如此的被践踏,还有什么是执政党做不出来的。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7年10月5日首版 Created on October 5, 2017
2017年10月5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October 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