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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连玉与温典光决斗:
华教“三机构”是如何建立的?

麦 翔


《林连玉与陈祯禄论华教:马华公会华教政策的订立》 〈 〈 〈

以下是 2015-05-23 马来西亚《东方网》的评论文章:

(一)前言

前文《林连玉与陈祯禄论华教:马华公会华教政策的订立》一文,刊于《东方日报》5月17日〈文荟〉版,主题是林连玉帮忙马华公会会长陈祯禄厘清他对华教模糊概念,给三机构铺陈一个比较稳定的共同基础,确保该机构领导权稳稳的操在教总手中。

华教与非华教组织(执政党,或在野党尤为重大)搞“统战”,华教史上并非少见。“统战”中华教的独立性问题就是领导权问题。这原则关系到华教的兴旺起落,几十年后的今日依然如故。但在林连玉时代,华教界并无独立性这个前例可援。尽管如此,林连玉却深知独立性的重要性。因此,林连玉“兵走险棋”,不惜“吞炸弹”,硬是把温典光的布局扭转过来,实行“硬着陆”。

今日华教界对独立性正反两面经验教训的积累不少。但对独立性懵懂无知,或者装作无所谓的分子大有人在。近日,旷日持久的董总风波,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不把独立性当一回事。比如,把今日教总与昨日教总(林连玉时期的教总)等同起来;凡是与他们看法不一致的团体(包括今日董总),一律予以抹黑、否定。

本文与前文《林连玉与陈祯禄论华教》在时序上的联系,在逻辑上亦有紧密连接,此两文应联起来读。另外有《华教的独立性》一文,情况也是如此,将陆续发表。三篇文章构成阅读链,将拨开今天董总风波中被严重颠倒的、似是而非的迷雾,有助誊清症结所在。

(二)温典光司机出击

话说《1952年教育法令》在马华议员举手赞成下,1952年11月21日在吉隆坡殖民地立法议会通过。按教总的原计划,反对此法令的第二次大会势在必行。

但是,现实却是“形格势禁”,会议召开主动权掌握在马华公会中文秘书温典光手中。他抱着马华公会与总会长陈祯禄为“尚方宝剑”,有恃无恐,一拖再拖。在华教舞台上初露头角的林连玉,一时也无奈他何。三个月后,1953年2月,温典光摇电话联络林连玉,提出筹组“华文教育最高组织”(即“三机构”)的两种形式,即独立注册或者附属于马华公会管辖下的一个“委员会”(小组)。温典光指出,能否得到注册无十足把握,且需时日;后者则无此阻碍,一旦附属于马华公会,马上可以活动,并可得到母体马华公会以及陈祯禄的呵护与给予的方便。

林连玉当然不赞同华教机构附属于政党,仰人气息;对温典光意欲使“三机构”变成马华公会的囊中物,从中垄断对华教的话语权,并成为个人名成利就的工具,林连玉了然于心。但格于主客观因素,不得不表面附和温典光的建议,达成召开大会以反对《1952年教育法令》以及建立三机构的目的。至于如何否决温典光个人算盘,保证华教的领导权,私下已经“胸有成竹”。

各地教师公会纷纷选举代表、草拟提案,准备赴会。报章传出槟城与吉隆坡(林连玉所在单位)两个教师会公布的提案,主张华教机构应为独立组织。温第一时间找林连玉算账,威逼拉倒召开会议。林连玉“底气”纹丝不动,依先前的策略行事,重申“个人”同意温的建议,并愿公开表态于报端,作为证明。

(三)林连玉“吞炸弹”

此林连玉“同意附属马华公会”的新闻一经在报章发表,华教界哗然。“这种使我自己打自己嘴巴、反复无常的恶行为,等于迫我吞食一颗炸弹。当时我内心的痛苦,实在难以形容的。但为着催动大局,形格势禁,却又不得不如此。可以说,温典光(一时)把我征服了。”林连玉如实地写出自己此时的心情。

会议如期召开,陈祯禄主持会议,出席者除教师公会代表外,还有马华公会的“右派”分子:如梁宇皋、梁长龄、翁毓麟、陈东海等。其中,梁宇皋、梁长龄竟是举手通过教育法令的立法议员,后者是起草法令的委员之一。

会议伊始,分为升温,首由森美兰教师会代表吴太山责问为何在座的某些立法议员在议会不反对教育法令?梁宇皋顾左右而言他,“我是研究经济的,教育问题我不懂,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华文教育问题,所以……”

“华教问题在华社早已闹得天翻地覆,假使身为华人代表而不知道,又如何充任华人的代表?”林连玉直率的批驳,使哑口无言的梁宇皋从记恨在心,日后“林梁公案”即由此开始。

吴太山旋又把矛头转向梁长龄:“梁宇皋可以推说不懂教育,那位身为华校视学官的议员(指梁)也可以说不知道吗?”会场气氛在不断升温。梁长龄哑口无言。

(四)爆炸性的现场

会议来到教育法令议题,场景更火爆。槟城教师会代表站起来提出组织独立性的最高华文教育机构,林连玉毫不犹豫的加以支持。

温典光铁青着脸大发脾气,责问林连玉出尔反尔,没有信用。林连玉不慌不忙、义正词严的回答:“组织领导机构问题是众人的事,以公意为依归。我既为吉隆坡教师会代表当然支持本会的提案,个人的意见要放在一边的!”林连玉豁出去了!这突如其来的林梁两人针锋相对,会场气氛为之凝结,鸦雀无声,寂静了好一会。

“你们马华公会名为政党,其实却没有政纲”林连玉对着主席位置上的陈祯禄说,打破了极其尴尬气氛,“现在我们要知道:到底马华公会对于华文教育抱的是什麽态度?”

(五)转机

陈说,“华人若不爱护华人文化,英国人不会承认他是英人,巫人也不会承认他是巫人,他就成为无祖籍的人,世界上只有猪牛鸡鸭这些畜生禽兽,是无所谓祖籍的。所以华人不爱护华人文化,便是畜生禽兽!”陈祯禄素来被视为不懂华文的“峇峇”,在紧要关头抛出这番义正词严的肺腑之言,解冻了会场气氛,恢复活跃起来。槟城董事代表骆清泉感动地说:“有这样贤明的领袖,我们可以安心在他的领导下,以争取华文教育地位了。”会议朝着这个方向,顺理成章的达成建立“三机构”的目的,并随即通过章程原则:

(1)三机构定名为“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2)以马华公会会长为当然主席。(3)除玻璃市外,其他州每州董事、教师代表各一名,共20名,加上马华公会代表10名,合成三机构理事会。(4)董事、教师及马华公会三方有均衡的否决权(即一致通过的原则)。

陈祯禄允诺以后马华公会有关华教的问题,以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至此,叱吒华教历史的“三机构”终于诞生。

(六)尾声

(1)三机构的诞生充满曲折与戏剧性,以“独立机构”为标的,却得出“附属马华公会”的怪胎,可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2)所谓正常操作,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华教的“独立性”。林连玉成功创立独立性的传统,给我们留下及其宝贵的经验,且听下回分解。

〉 〉 〉 《华教的独立性》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5年5月30日首版 Created on May 30, 2015
2015年5月30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May 30,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