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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 馨 的 询 问

── 编 者 ──


(按):读者认为“问题”可能被误解。标题的“问题”改作“询問”。

发表《生来铁齿》前后,作者晓馨多次来信询问,至今仍是不满意。晓馨2011-02-20 10.19am来信同意公开内容。编者的回复,受工作时间约束,偏于简略,但不妨公开。这样,其他作者也能了解,编者处理争论的情况。过去,编者也用类似方法,删节甚至放弃以笔名寄来的文稿。请读者来信告知各自的观感,意见可以不必发表;如果要发表,可用笔名(晓馨是笔名)。

《生来铁齿》原稿有三个实例。编者致晓馨的电邮(2011-2-14第一封)是:

《回傅文义》是回复傅文义,不牵涉南笛,当时也没有“你方”的说法。建议不把南大站引入你和傅君/南笛以及“你方”的评论。请你自作决定,编辑部将依据处理。

文中傅文义和陈国相都是校友的真名,希望你能用真名发表这篇文章。如果要用笔名,请修改文稿,不提两位校友的名字。

信中第一段,指着晓馨原稿第一个实例里所说的:“……南大站曾经回应你方”。

晓馨2011-02-15 8.18am修改了原稿,仍是采用笔名。编者根据修改稿,把“很肯定南笛君和某博士是一体”改成“很肯定南笛君和傅文义是一体”,作了简短的解释:“某博士改为傅文义,以免误解”。

编者删去三个实例之中的一个,只发表两个实例。编者的解释(2011-2-15):“《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是众多署名的文件,可能会有连串评论。编辑部要求大家都用真名讨论,免得对众多署名者不公平。来稿用笔名,只能删除。

《生来铁齿》发表以后,晓馨几次来信,缠绕着删改细节追询。这里就2011-02-20 10.19am来信,说明四项问题和一个新的询问。

1) “提两位校友名字”
编者(2011-2-14第一封):
《回傅文义》是回复傅文义,不牵涉南笛,当时也没有“你方”的说法。建议不把南大站引入你和傅君/南笛以及“你方”的评论。请你自作决定,编辑部将依据处理。
晓馨(2011-02-14 7.03pm):
根据傅君和南笛君的文稿,我有理由相信他们是同一人,只是他们否认而已,所以我以“你方”代替。
编者(2011-2-14第二封):
请读清楚:“建议不把南大站引入你……评论”。接受与否,“请你自作决定”。不关你怎么引用“傅君和南笛”以及“你方"。
晓馨(2011-02-15 8.18am)
(传来《生来铁齿》修改稿)
编者(2011-2-15):
某博士改为傅文义,以免误解。
晓馨(2011-02-16 11.00am):
可是我修改后你又把傅文义代替某博士,这一点我很困扰?
编者(2011-2-16):
别的作者已经采用“傅君/南笛”,用傅文义指明清楚,用某博士很含糊,容易误会。
“提两位校友名字”指的是三个实例。
晓馨(2011-02-17 9.01am):
我不清楚你指的”三个实例”是什么?
编者(2011-2-17):
请你仔细回读以前的答复,看清楚一些,许多问题早已答复。
晓馨(2011-02-20 10.19am):
“提两位校友名字”指的是那三个实例?
现状:
晓馨文章发表的两个实例,本是从原稿三个实例删减得来。“文中傅文义和陈国相都是校友的真名,希望你能用真名发表这篇文章。如果要用笔名,请修改文稿,不提两位校友的名字。”针对的是三个实例。原稿第一段的“简称傅君/南笛君为‘你方’”(修改稿改成“很肯定南笛君和某博士是一体”,放入第二段),在三个实例之前,与三个实例没有关系。

南大站发表署名傅文义的文章,也发表笔名南笛的文章,未曾发表笔名某博士的文章。指明南笛是傅文义,不必转弯抹角。
2) 各有因由。也有某些缺陷。
3) 过去的不良经验
编者(2011-2-14第一封):
文中傅文义和陈国相都是校友的真名,希望你能用真名发表这篇文章。如果要用笔名,请修改文稿,不提两位校友的名字。
晓馨(2011-02-14 7.03pm):
如果其他文稿能提到陈国相与傅文义的名字,为何我列外?
编者(2011-2-14第二封):
其他文稿能提到陈国相与傅文义的名字,各有因由。也有某些缺陷。
你这篇文稿,可能引起连串争论。根据过去的不良经验,编辑部要求这篇文稿的有关争论者,用真名负责。
晓馨(2011-02-16 11.00am):
可有例子供参考吗?
编者(2011-2-15):
(编者发表《利益冲突》,说明:“编者通常不会公布作者与编者之间的争论,更不会为了满足一位作者而公布与别位作者之间的争论。”)
晓馨(2011-02-17 9.01am):
可有例子供参考吗?
编者(2011-2-17):
(不再作复)
晓馨(2011-02-20 10.19am):
举例在那?
现状:
《利益冲突》里已经说明编者的处理方法。如有不妥,会增改同文。
4) “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
编者(2011-2-15):
“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是众多署名的文件,可能会有连串评论。编辑部要求大家都用真名讨论,免得对众多署名者不公平。来稿用笔名,只能删除。
晓馨(2011-02-16 11.00am):
……为何不能保留其他评语?
编者(2011-2-16):
“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很可能会引起另一场争论,编辑部原订要大家讨论这课题采用真名。修改稿仍用笔名,只好删去。如果你想带头引发这场争论,必需采用真名。如果你用笔名,以后再要求别人用真名,不容易处理。
晓馨(2011-02-17 9.01am):
不谈“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这部分,余下部分提及“南大复办”的课题会引起另一场争论?
南大站(2011-2-18):
(刊出讨论《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列了守则,指定处理方法。)
晓馨(2011-02-20 10.19am):
你删掉“……”,我就无法接受。……
现状:
涉及《真正的南洋大学历史只有一部》的评论,依照守则处理。守则有所不妥,可以增改。
新的询问
晓馨(2011-02-20 10.19am):
电邮流传说《“南笛”的南大站》是群信,只是电邮谈吐意见,而朱君于2007年10月完全停止投稿南大站后,根本没有再投稿给南大站,为何他的言论会出现于你的网站……?难道编辑就没有责任说明此事件的来龙去脉吗?让他人质疑编辑部的公信力也是应该的吗?
编者:
朱永安滥用群信自由,公开攻击南大站,不是头一次。对于破坏南大站的任何形式的言论,南大站总要进行自卫的。(除非朱永安授权晓馨,晓馨以朱永安的群信“质疑编辑部的公信力”,只会收到“搬弄是非”的效果。)

2011-2-22

(按):晓馨2011-02-22 7.36pm来信认为《除非》是“假象说法”。间接证实朱永安没有授权晓馨。因此,文中最后一句简化成:(晓馨以朱永安的群信“质疑编辑部的公信力”,只会收到“搬弄是非”的效果。)
  晓馨误解编者的地方,是晓馨的见解,编者不再继续了。
——2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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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首版 Created on February 22, 2011
2011年2月2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February 2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