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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海凡的《我是谁》

── 求 实 ──


以下是读者推荐2017年9月10日《人民论坛》的评论文章:

自从“合艾和平协议”签署以来,有关书写马共的书越来越多,大略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历史文献的书写,二是个人或集体的回忆录,三是文学创作,而以文学创作的表现最为薄弱。一方面创作者大多非马共人员或人民军,地下组织的成员,自然无法体会马共的斗争,部队生活等,只能靠资料,采访加上想象虚构而成,与实际的战斗生活有距离;另一方面,马共本身的书写者的文学水平不高,不能较完善的表现马共的战斗精神,流于粗陋。

文献是真实的历史记载,没有文学的架构,回忆录或多或少有文学素养,主要体现在文字上的铺排和描述。但文学性越多,越失去其真实性,只能将它视为历史文献的辅助材料。文学作品也是历史的一部分,甚至比历史本身更强烈更鲜明。它植根于历史的真实,以此进行文学上的构思。当然,这其中有很多故事、人物、细节都是虚构的,或在原型的人物上进行加工,文学作品有时会比历史更“真实”。

在书写马共的作家中,除了陈剑、黄锦树、黎紫书这些反共作家〖按:人名照原文实录,本站不作认同,无意引发关于此三位作者的评论。〗,海凡是近年来比较引人瞩目的作家。由于他本身曾经是在“雨林”度过13年的岁月,写出来的作品或许比那些凭空想象,任意污蔑马共的人来得深刻真实。他的两本著作和一些散文,我大多读过,虽然印象不深,但也还可以接受。

以下是针对他那篇《我是谁》所作的评析。

这篇反驳叶德民的文章,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对叶文的反驳,一是叙述自己上队和回来新加坡的过程。个人认为,叶文的观点是过火了,不应该用这种偏激的言论去定性海凡的属性。描写部队生活中的小情趣,不是什么弥天大罪。红花也需绿叶陪衬,部队的战斗历程是红花,小情趣便是绿叶了。不管是伏击战、遭遇战、围剿还是反围剿,都是惊心动魄,随时都有人牺牲,这是整个战争(包括抗日、抗英、国内战争)的主轴。此外,民运队背粮上山,交通员割山涉水,建立农村根据地,挥军北上到边区,突击队南下、广播电台等等都是一系列主轴中的辐射线,组成整个马共和人民军的最真实最惨烈最壮丽的图景。当然,部队生活决非朝朝夕夕都在进行战斗,战斗之余,他们在干些什么?除了文娱表演,体育活动,操练阅兵,学习语文、医疗、藏粮、制造地雷、枪械之外,他们也在各个许可的范围内开耕种菜,种木薯等农作物,也豢养鸡鸭兔子和猪。同时,为了补充粮食,他们在河边炸鱼,在森林里打猎,与阿沙族群众探路等等,这都是部队生活的一部分。当然,人民军也是人,有人的七情六欲,因此在部队里斗嘴,摩擦和斗争并不奇怪。所以像海凡写的那些豢养小动物、飞禽,猎象等故事,如非亲身经历,是不可能写得如此真实。这些是部队生活里经常会经历到的,只是,都是些细枝末节。一个作家如果长期满足于这些“风花雪月”的情趣,是难以蔚成大气的。

海凡说他的这些文章是写给“普通公众”看,这话不十分准确。文章在公开媒体发表,看的人不只是普通公众,包括前人民军战士,地下组织人员,左派人士,文化界人士,政治人物等。除非你不要发表,普通公众从你的文章能体会到什么呢?不外是一些知识分子的个人情怀,一些“宿命”式的独白,以及内心的躁动。即使读者了解这些,又能联想什么?是对革命的谅解、同情还是鞭挞,嗤之以鼻?海凡的这些散文,文笔比较质朴,境界不高,还停留在现象的陈述,无法跟整个革命运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也许海凡在写这些散文时,只是把它们当作一个个独立的环节来写,因而显得比较浮泛,缺少有血有肉的精神实质。

第二部分是关于他个人上队和回返新加坡的过程。这方面语焉不详,隐藏的实质性的问题太多。

他1976年上队,1989年下山。在这13年中,他经历过什么战争的洗礼呢?除了他本人和他的队友,外面的人是不知道的。漫长的武装斗争,饿死、病死、战死的人何其多,有些烈士牺牲了就地埋葬,也许有名字也许没有。莽莽青山埋忠骨,幸存下来的人会去寻找这些无名烈士吗?海凡说:“到了80年代,看着成员折损,老化,却又没有新兵上队,我们除了要战胜饥饿、伤残、死亡、动荡……还得战胜绝望!像我这样属于机动人员的普通一兵,长年出发在外,随时面对牺牲。当时的想法就是死了‘埋在阿答头’!”这是海凡自己说的,当时的心态是这样吗?根据1992年9月12日《联合晚报》的报道,他被控上法庭时(因触犯国民服役法令),他的辩护律师说:“……两名前马共分子何志雄及洪添发(即海凡),两被告其实早就想脱离马共,走出森林,但马共干部十分严厉无情,凡要脱离组织的人都会遭到处决的下场。”海凡要“埋在阿答头”的壮举,是真情实意还是违心之言,大家各自解读吧。

促使海凡回新的意念是:“没有想到合艾和谈给我们生命带来新的转折,脱下军装,竟然还有下半生。在那个特定的时期,特定的情境下,盘桓心头的就是,既然付出青春岁月,投身改造国家图景的社会运动基本告一段落,因为新加坡籍,我既无法回马参与所谓的‘改变斗争形式’,而留在泰国只能在和平村里开芭耕作,我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选择?忠孝两全真的不容易,为了国家的前景,忠于信仰理想,13年前我顾不上‘孝’,如今武装斗争落幕了,军队解散了,我能回头尽我作为人子的‘孝’吗?干革命说到底也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

当然,当年挥别双亲,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人有两个抉择,要嘛,为革命理想献身,要嘛,留在父母身边,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生。海凡选择了前者,他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毕竟,忠孝难全。古来多少英雄豪杰,都在这关键时刻作出一生中最难以取舍的决定。对于海凡当年的选择,我表示敬佩。整个马来亚的革命,正有无数无数像海凡这样的年轻学子,义无反顾,投身到轰轰烈烈的革命洪流里。

武装斗争结束了,武器销毁了,部队解散了,接下来便是面对严峻的现实生活的挑战。一些人留在泰国,一些人回马,一些人回新。但问题来了,新加坡政府并非菩萨大德,可以无条件接受这些上队的新加坡人。他们会提出一些苛刻条件,包括写悔过书,上电视,切断与马共的关系,交代过去的活动及出卖战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黄信芳、陈新嵘和其他新加坡人之所以不能回来,因为他们不愿意接受这些等同叛党的行为。

海凡不是一个特殊人物,他自己不也说是个“机动人员的普通一兵”,或背后有什么强大的靠山。他要回来新加坡,也必须接受这些“条件”。他的“罪名”比较复杂,一方面是前人民军,一方面是触犯国民服役法令,当局该以政治问题还是以军事问题提控他?

海凡说:“我们表示了回归的意愿,内政部官员到合艾与我们会面,提出条件:必须签署协议,公开宣布放弃共产主义,公开断绝与马来亚共产党的关系,还要交待过去所有的活动,接受限制性条件,并由内安局发表文告等等!就是我们必须作出妥协。我们面对抉择,可以接受这些条件吗?”海凡清楚明白当局开出来的条件,他妥协了吗?接受了吗?

海凡说:“既然与内政部官员会面,我也提出了要求:不能接受坐牢囚禁,内政部答应。”这真的是很奇怪,海凡究竟有什么“法宝”,能让内政部官员“答应”他的要求?从来没有一个马共分子能获得这样的“恩赐”,除非是叛变者。内政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仁慈大方!他们又不是法官,怎么能轻率的答应他不必坐牢囚禁。如果这是事实,我就更加敬佩海凡了。

海凡说:“不接受上电视台发表自白或悔过书,内政部官员笑了,他说什么时代了,没人要看的,电视节目时间很宝贵的。”,这又是最新版的天方夜谭了。大家都知道新加坡内政部是滴水不漏的,有这么好的机会怎不会大作文章?胡扯什么“电视节目时间很宝贵的”。即使多宝贵,也比不上一个上电视悔过的前人民军的自白,那将是轰动全国的壮举。

下面这段话可圈可点,海凡说:“至于交代过去所有活动,由于我上队前并不是地下组织成员,没有过地下组织生活。只是作为公开文团活动的积极分子被追捕,被迫辗转上队。在我这里没有任何地下组织机密可言。我也不可能涉及任何出卖组织或个人的情节。”有参加公开文团活动的人都知道,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成员,内政部懒得理你,如果海凡的“供证”可以成立,多建两个樟宜监狱也容不下那么多人。如果你不是参加某种秘密组织,内政部会对付你吗?至于他为何“被迫”辗转上队,倒是肺腑之言。他上队的真正原因并非对革命的向往,准备牺牲自己,而是“被迫辗转”,这跟他所说的死也要“埋在阿答头”是两码子事。

最重要的一段在于“我们作为个人是很无力的,即便是党,在合艾和谈中,我们要求让马共公开合法,要求摧毁那个把马共踩在脚下的国家独立纪念碑,他们坚不退让。也许有人可以大声呵斥,你马共即作为谈判一方,争取不到合法地位,还谈什么?作为标志性羞辱性的纪念碑不被摧毁,部队脸面何在?但是,为了结束战争,为了开拓新局面,为了一千一百余人的将来,我方屈辱的接受了,不然和谈就谈不下去。这就是妥协。”真是这样吗?什么是“屈辱的接受”?什么是“妥协”?海凡究竟是站在哪方的立场说话?难道这就是海凡所谓的一个铁骨铮铮的革命者对党军应有的态度吗?

海凡的辩护律师向法官求情说:“……因参加马共活动,在外逗留了1年,而森林中的生活,并不如他们理想中的安逸,而是颠沛流离,吃不饱睡不稳。他们经常为了躲避马泰保安部队的追剿,需要搬营寨,东藏西躲,十几年的森林生活是极度困苦与不安的。”律师怎么能理解被告的森林生活,这些话该是被告的话,目的在于以此洗脱自己的罪名。

内政部官员不是答应他无须坐牢囚禁,为什么上的是民事法庭而不是军事法庭?原本被判坐牢18个月,最后却只是罚款了事,法官真是“宽宏大量”啊。

不管怎么样,海凡作为前人民军一员,他的书写马共的文章,还是有一定的可读性;毕竟他是个文人,如果能正面对待革命和部队,那还是值得赏识的,但不应停留在这些花花草草,小动物小飞禽,应把眼光放得更远,把真正的马共的革命历史和精神写出来。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7年9月11日首版 Created on September 11, 2017
2017年9月11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September 1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