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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大学校史 第十章
白里斯葛报告书

余山农


《第九章》 〈 〈 〈

一、背景

南洋华人创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从未得到殖民地政府的支持,完全靠自己,自力更生。南洋大学创办的时候,殖民地政府不仅不支持,而且百般刁难。

二战期间公布的《大西洋宪章》,宣言各殖民地战后将独立自主。可是二战结束后,英国人虚伪狡猾,不仅不遵守《大西洋宪章》的宣言,而且完全违背前言,变本加厉,在星马地区尤其如此。

马来半岛已在一九四八年组成马来亚联合邦,有自治权。星加坡仍为英国殖民地,不在联合邦内,分而治之。

一九五一年公布的《巴恩报告书》,制定消灭华人的教育,以便同化华人的政策。正如陈六使先生在《南洋大学创校史》的序文中所说:

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最紧张惨烈而胜败迄不能分之际,美总统罗斯福英首相邱吉尔突联合宣布所谓大西洋宪章,声言战争结束,废绝殖民地统治,予各殖民地民族自决,以获得其自治与独立,宗教信仰,教育措施,悉听自由,任何国不许干涉他国内政,尤强调母语文化之应受尊重。此一煌煌宪章,使世人认识同盟一方乃真为自由而战,为民主而战,为反侵略而战,为解放殖民地而战,为扶助弱小民族而战;大仁大义,神圣庄严,实整个战局之转捩点。理直者壮,理曲者馁,于是而轴心卒败。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星马收复,英军卷土重来,不料深谋远虑,益为久长之计,与大西洋宪章宣布者异趋。始则割裂星马合一之局,分设总督,各使孤立;继则大力扩展英语学校,歧视各民族母语教育,于华语者倍甚。一九四七年,有关教育政策之拜恩报告书,各蓝皮书,白皮书以及教科书问题等,遂纷纷沓沓,如踵相接,举凡足以阻遏华语教育之生机者,议院无不一一通过。

星马两地虽然分治,但《巴恩报告书》是两地教育政策的依据,消灭华人的教育是两地教育政策的共同目标。一九五一年五月,新加坡殖民地政府宣布,将按照所公布的教育政策,逐步削减对华文学校的津贴。星马两地的税收主要来自华人,而华人创办的学校,分担政府的责任,而政府却削减对华人学校的津贴。其目的,一来是牺牲华文教育来全面发展全国性的英文教育,二来是通过消灭华文教育而同化华人。这种不公平的政策引起华教界同声谴责。

一九五二年,按照巴恩报告书制定教育政策,正式以小学教育为建立国家意识的工具,设立以英文和马来文为主的国民学校,取代以华文和印度文为主的民办学校。华文教育面临被消灭的危机。南洋大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一九五三年倡议创办。

英国人一开始就反对华人创办大学,可是又无法强硬阻止,担心引起华人激烈的反殖民地情绪,只好批准注册。英国人当时的态度是(见杨进发《创建南大二、三事》,刊于南大站):

总督列诺(John Nicoll) 于1953年6月2日中旬召集一三人会议,其中包括东南亚最高专员兼马大校长麦唐纳(Malcolm MacDonald) 与马大副校长薛尼肯恩爵士(Sir Sydney Caine),共商南大问题。这次会议,大体上采取了四个决策:

(一)肯定殖民部大臣对南大创办的立场,还更坚定向其上司建议说:"At no stage would a separate university for the Chinese be appropriate."(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成立华文大学都不适宜。)

(二)处理南大问题,应该以“学术观点”(Academic) 来对待。换言之,南大问题基本上是“学术”问题,如果南大创办后毫无学术水准,则南大自己会关门大吉。这无疑给南大创办人放了一条生路。

(三)议决由马大校长麦唐纳会见南大创办人,一方面让政府多了解创办人的办学目标与宗旨,另一方面希望说服创办人延迟创校或放弃原议,诸如让马大建立中文系以收容华校高中毕业生,或由政府建立工艺学院,给华校毕业生开深造之门。这无疑是政府的缓兵之计,使政府与创办人更有时间从长计议。

(四)如果南大创办人坚持建校计划(persist in proceeding on the present lines),政府将不给予任何帮助(no government assistance can be expected)。

英国人非常不愿意看到华人创办大学,可是又不能强硬阻止,只能等待华人无法克服困难而失败。可是,南大却终于办起来了。这让英国人不能不面对现实。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二日,星嘉坡总督列诰爵士在立法会致词,欢迎设立南大。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马大副校长薛尼爵士发表有关马大与南大合作之谈话。他原本是代表殖民地政府,极力反对创办南大的人。

这两件事都是在南大创办人努力建设校园两个月之后。这反映出英国人的态度已转变,愿意面对现实。

在英国人态度转变之前,发生了两件事,让英国人放松对南洋大学的敌意。

一件是,美国人对华人创办南洋大学的态度。星马虽然是英国的殖民地,美国人在亚洲有很大的利益,对亚洲事物非常关注。大约在一九五四年二月间,美国人告诉英国人,美国并不反对华人创办南洋大学(见杨进发《创建南大二、三事》,刊于南大站)。美国人的想法是:

(一)美国探索(explore) 南大历史反共的潜能(anti-communist potential);

(二)美国与英国合作,阻止“不受欢迎分子”(undesirable element) 颠覆南大;

(三)美国鼓励南大当局创办一间高等学府,为学生灌输西方的“民主原则与思想”(democratic principles);

(四)美国政府应帮助南大与美国私人机构联络,诸如聘请美国籍教职员等等。

另一件是,在一九五四年二月廿六日,陈六使先生发聘书给林语堂,聘请他担任校长。林语堂显然跟美国中央情报局联系了。林语堂亲国民党,反共产党的态度,让美国人放心。这是美国人告诉英国人,不反对华人创办南洋大学的原因。美国人的上述四个愿望,自然就交给林语堂去实现。他就任之后,甚至于向南大提议,由美国中央情报局出钱帮助南大发展。陈六使先生拒绝了。

韩素音老师的《吾宅双门》中,记录了林语堂出任南大校长的往事。其中一段说(陈德彰林克美译,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版,引文经江学文整理,刊于新加坡文献馆):

这时南洋大学董事会需要物色一名校长,由校长选择职员、教授、讲师。董事会里有一股很强的亲国民党势力,并得到了美国领事的支持。美国人认为英国人优柔寡断,美国重要的亲蒋游说团对南洋大学也发生了兴趣。在新加坡有一所反共的华文大学也许不是一件坏事。它可能会抵销森林游击队的吸引力,从长远看,还可能抵销受印尼共产党影响的马来“左”派的倾向。……

南洋大学的反共校长的职位结果落在林语堂(《吾国与吾民》一书的作者)的身上。林语堂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抗日战争期间只到过亚洲一次,即去重庆两个星期。可是一九五三年时他却在台湾,卖力地谴责共产党的中国,参与建立了受到蒋介石,当然还有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的反共联盟。

一九五四年八月一日,林语堂出发就任。在出发之前,他在纽约高调表明反共。他对美国合众国际新闻社说,南洋大学将成为亚洲非共人士对抗共产主义斗争中之自由思想前哨。又说,将安排流亡学者来南大教育青年男女。这完全符合美国人的意旨,却完全违背了侨界创办南大的宗旨。这就注定了后来的不欢而散。

林语堂在一九五四年十月二日抵达星加坡,正式就任。

林语堂的就任,让美国人放宽心,而美国人把赞成华人创办南洋大学的想法告诉英国人,也让英国人放下心来。林语堂就任十天后,星嘉坡总督列诰爵士与马大副校长薛尼爵士,相继于十月间表态,欢迎南大设立,并提议南洋大学与马来亚大学合作。

英国人显然是因为无法强硬阻止华人办大学,又无法利诱,只好默然接受,等待华人自己犯错收场。

英国人以为南大将因为没有学术水准而失败。可是南大却在各方侨众的支持下成功创办,并在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五日正式开课。英国人最可以用来攻击南大的武器便只剩下学位承认问题了。

在南大开学一个多月,五月二日,教育部长周瑞麒宣布,南大在向政府申请颁发大学学位的权力之前,无权颁发学位。周瑞麒只是个傀儡,他是在替英国人把话说出来。

当时的半自治政府,首席部长是马绍尔,可是英国人并不支持他。他反对殖民主义,支持南大。五六年六月七日,马绍尔辞职,林有福接任首席部长。他只是个傀儡,听命于英国人。

一九五八年三月三十日,南洋大学举行落成典礼,出席者达十余万人,盛况空前绝后。殖民地政府原本以为南洋大学会失败而告终,绝没想到侨众如此支持。下一年,一九五九年,南大将迎来第一届毕业生。

英国人面对如此情景,难免焦急。于是,火急策划如何打击南大,一边策划《白里斯葛报告书》,一边制定《南洋大学法》,双管齐下,力求置南大于死地。

一九五八年四月,紧接着南洋大学举行落成典礼之后,林有福政府立即宣布成立一个委员会,评估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平,以考量是否要承认南洋大学的学位。其结果便是恶毒的《白里斯葛报告书》。

战后,英国殖民政府在星马的教育政策,目标是要建立以英文为共同语言的英化星马社会,就如英国人留给印度的遗产。

一九五六年,林有福政府公布的教育白皮书,有关华文教育的重心是彻底铲除新加坡华人的中国意识。其意旨与一九五一年的《巴恩报告书》,及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完全一致。最终目的是消灭华文教育,以英文为唯一的教育语言,也就是把华文学校都改为英文学校。华文小学和中学都得改成英文的国民学校。

南大的设立,与英国人同化华人的政策,背道而驰。但是,政府无法强硬关闭南大,因此,只能通过法令来干预南洋大学的发展,百般刁难,而承认南大学位则是政府手中的政治筹码,也是政治武器。

一九五九年五月廿九日,《南洋大学法》在宪报号外颁布。几天后,六月三日,李光耀上台执政。七月二十二日,李光耀公布《白里斯葛报告书》,星马华人,同声谴责。

星马的华文教育,由小学中学到南洋大学,一直都是处在逆流困境中。华文教育既没有得到殖民地政府的财政支持,更要面对诸般政策刁难。英国人在制定《巴恩报告书》时,已志在消灭华人的中小学校,同化华人,像同化印度人那样,以英语为家庭语言。因此,华人创办的南洋大学,虽然英国人无法阻止其成立,却不愿见其健康成长,非置于死地不可。因此,一边策划《白里斯葛报告书》,以不承认学位为武器,打击南大,一边制定《南洋大学法》,控制南大的发展,双管齐下,力求置南大于死地。

二、目的与过程

以白里斯葛为主席评议委员会,由五个人组成,另外四个人即:钱思亮、谢玉铭、洪卫廉(即洪煨莲、洪业)、胡思威(A.E.P. Hulsewe,即何四维),前三人都曾经在中国的大学任教。钱思亮当时是台湾大学校长,谢玉铭从台湾到菲律宾东方大学任教,洪煨莲在哈佛大学教汉学,胡思威是荷兰汉学家。这四个人都甘当英国人的走卒,罔顾事实,唯唯诺诺,恶意中伤南洋大学,尤其是钱思亮、谢玉铭、洪煨莲三人,均在中国受教育,却完全不以助纣为虐为耻,全无为人师表的风范。

胡思威是荷兰人,在荷兰来登大学教汉学。白里斯葛原本在山东教生物,到了西澳大学,摇身一变,成了教授。在英国大学任教的学者,一般都不愿意到澳洲任教。在他们心目中,澳洲是蛮荒之地。不仅是澳洲,就是马来亚大学、香港大学,他们也都不愿意前往任教。只有那些在英国大学混不出什么名堂的人,才到这些殖民地的大学去。白里斯葛大概是当时澳洲各大学中,少有的略懂中文的人,所以安排来当委员会的主席。

这个委员会的规定调查范围是:

调查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和教授的适当程度以及为保证满意学术水准工作而采用的设备与方法,并提出建议。

这是明文规定的工作范围,可是,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并未涉及“学术水准和教授的适当程度”,最后所得结论却是,南洋大学不够水准,教授不够资格,不能得到政府承认。这是非常恶毒的政治判决。

1、评议委员的背景差异

这五个人的背景不同,如何一致评定南洋大学,不得而知。报告书的第一章1.2节说:

评议会是由代表多种文化——美国、英国、中国及荷兰——的大学传统的各委员所组成。因此,虽则我们共同具有一大学慨念的一般了解,以及共享以高度学术水准的重要作为大学主要特征的共同信念,但各委员仍然不免有个别不同的观点,原因是他们乃是自身经历的大学的产品。在实际办理上说,虽则美、英、中及欧洲大学都是旨在向着同一目标进行,那就是说训练社会上具有天才的青年,但各大学的组织、行政、方法和课程编制的基本方式,都大不相同。鉴于这项原因,评议会委员实行互相了解每一成员的传统观点,本身就是一项有趣味的工作;再把这种互相了解的结果应用于审查及分析在南大获得的现有情形,诚然是一项错综复杂的课题。

这段话明白说出彼此对南大眼前问题的意见差异,那么,最后由谁来下定论?当然是主席。

这类报告书,委员的意见往往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主席的意见。因此,这类报告书一般都以主席的姓名来命名,如《白里斯葛报告书》便是。

英国人把白里斯葛找来,只要事先清楚传达意旨,便可以未审先判了。

2、评议时间不足

这个委员会成立的表面目的是,调查南洋大学学术水平、教师资格、教学设备、教学方法是否适当等,并提出建议。其中,并不包括承认南洋大学是一所大学,以及承认南洋大学所颁发的学位这两项。评议会并不着手任何调查,而白里斯葛便说出早已拟定好的结论: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平低,达不到大学水平,南洋大学的学位不值得政府承认。这是未审先判。

这份报告书的筹划与撰写过程十分匆忙。为什么要如此匆忙?因为殖民地政府急需一份报告书为依据来打击南大。报告书的第一章1.3节说:

我们想要保证评议会作详尽完整的建议,势必需要比较四星期更长的时间。但是事实上证明不可能把调查时间延长,因为各委员多在他处事先有顶约,无法避免。假使我们有可能把收集的情报,连同接见他人时获得的必要资料,完成初步的讨论,然后回返我们各自的国家,加以整理及融会贯通,再行于日后重临新嘉坡作最后的讨论和准备报告书,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可是由于急切需要早日提出报告书,这种意思便无法实现。

非常清楚,这只是个借口:没有足够时间收集所必需的资料,讨论后才撰写报告,所以只能草草了事。

然而,为什么要如此匆忙?因为英国人和代理人李光耀都想快些致南大于死地,可是又没有很好的理由,所以,时间不足便成了最佳借口。如此,则判决错误,建议荒谬,都可以接受,而对南大的毒害,则是预期的结果。

3、如何收集评审资料

评议委员会跟哪些人见面取证,完全没有透露。供证是在极度秘密的情况下进行,而且选择性采用证词。所有供证文件与证物,都在评议委员会解散之前,全部销毁。评议一家大学照理应该是公开的,就像法庭的审讯,为什么要这么秘密审判?报告书第一章1.6节解释说:

虽则我们刊登广告邀请公众人士提供意见书时并未提示有秘密性质,显然地我们感到倘欲获得有价值的情报及证据,我们必须对所有提出的意见书和提供事项,加以机密保证的必要。故在较后的新闻报导上曾经补充宣布,所有提供的意见,均将被严守秘密。由于这项决定,我们在草拟报告时,将不把情报来源予以透露:所有机密材料将于平议会解散之前另以毁灭,而通常于附录中备载所有会见人士的姓名一节,亦付诸阙如。这将是一部不平常性质的报告书。倘若不作此决定,相信无法搜集证据以作我们判断的根本。

这样的事在任何地方、任何大学都不会发生,无耻至极。这应不是英国人想出来的办法。就李光耀后来的种种卑鄙手段看来,这必定是他的主意。

因为是机密的报告,政府可以安排对南大心怀恶意的人随意写,怎么写都可以,并以此为依据,撰写报告书,十分卑鄙。

4、立法与承认的矛盾

报告书中坦白指出,在供证会之内与之外的非正式场合,各位委员所接触到的人不断提示,必须对是否要承认南洋大学有限公司是一间大学,以及是否承认南洋大学的学位提出建议。评议委员对此甚为迷惑,因为在别的地方,并不存在政府是否要承认大学与大学学位的问题。第一章1.10节说:

由于各种因素的介入,面对评议会的工作因此更为复杂,可是更加困难的却是我们工作的实在定义。我们的调查范围原规定是在调查大学的学术水准及其地位,但在所有提供的意见及所有我们正式或非正式会见的想法,多含有一种假设,那就是要我们对承认南洋大学:在有限公司为大学及它打算授予毕业生的学位,加以评述。照这样便发生一个“何谓承认?”的问题及更进一步的“由谁或何种权力给予承认?”的问题。究竟是承认南大抑是它授予毕业生的学位?要解决这问题的意义之复杂性,可能从研究其他大学怎样被“承认”及其承认的范围怎样,加以澄清。

这段话透露几点十分重要的信息。

非常明显,这需要承认的问题,并不是学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那些从旁鼓动,说三道四的人,就是使到问题更加复杂的“各种因素”。评议委员对南洋大学的评论是政治性而非学术性的审判。

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并不包含承认南洋大学与南洋大学学位问题,可是在评议过程中,不断接到提示,必须评论承认的事。

尤有甚者,评委会在看了这些毫不相干、不负责任的匿名信之后,不仅不扔进垃圾桶,反而据以判决,最后定论却是南大的学术水准达不到要求,不能承认其学位,荒谬之至。

为什么英国大学并没有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呢?第一章1.11节说:

按照英国的传统,一所新大学的设立,必须经过国会法案或皇家特许状准许,才能成为一所公众学校,由于该新大学被规定须接受办理完善的大学的指导(此处指继续采用外间考试制度),它的学术水准和身份,自始即受到保障。又由于该新大学位律上自始即被承认为一大学地位,及继续受到资格较深的大学所监督,而后者往往保证前者将会维持一般认可的水准,年青大学的学位亦从开始就自动地被接受和其他英国或自治邦各大学相等,毋须再度有特别承认之举。

按照英国大学的惯例,新大学设立时,经立法保障,便自动被接受与其他大学地位相等,无需再另外承认。

既然如此,在《南洋大学法》通过后,南大也就没有所谓承认问题了。第一章1.9节说:

当评议会抵达新嘉坡时,发现一宗在新嘉坡法律设立有关大学的法令经己渡过二读及遴选委员会考虑的阶段。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多少诧异。管理南大的方法是基本的有关它的生命及健康,而该宗法令,依我们的见解,应该是在考虑我们的报告书之后而言,更为适当。我们同时亦感觉诧异的,就是得悉正当评议会举行会议时,南大当局决定为该年度招收新生约五百名及先修班新生约二百名。

南大在一九五六年开学,至一九五九年初,已进入第四年,即将迎来第一届毕业生。以《马来亚大学法》为蓝本的《南洋大学法》也已二读通过。按照英国大学的惯例,政府已承认南洋大学的大学地位,也就当然接受为一间与马来亚大学相等的大学。可是,殖民地政府与其代理人却以承认学位为武器,用以打击南洋大学。这纯出于政治目的。

英国本土的这种委员会,通常都比较客观,不敢轻易下结论,更不敢接受政治安排下结论,但像白里斯葛这样的不学无术之徒,为名利而接受政治安排,尤其是针对殖民地的反对派而下的结论,是平常不过的事。

后来跟南大有关的几份报告书:《魏雅聆报告书》、《王赓武报告书》、《丹顿报告书》,便都是由李光耀安排,按照李光耀的结论撰写的报告书,跟《白里斯葛报告书》完全是同一路。

5、未涉足南大校园视察

南洋大学评议会的规定调查范围如上述:

调查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和教授的适当程度以及为保证满意学术水准工作而采用的设备与方法,并提出建议。

为了把这样的工作做好,委员会各成员理应到南大校园去观察。可是,在整个过程中,五个委员全都未涉足南大校园调查。第一章1.8节说:

另一特点使评议会工作发生困难的,便是委员们无法亲身看到南大全体师生上课的情影。各班级非至三月的第二星期不克复课。而其时我们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在集中草拟和修正报告书了。所以,我们无可能观察学生实在担当的实际工作以及教授所应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教学方法。但是从我们所能接触的学生看来,他们曾经明白表示他们的意向以及他们准备投身新嘉坡社会担任适当角色的愿望。这一点使我们获得深刻的印象。虽则去年8月曾经指出,评议会有非常必要在南大全体师生上课时举行会议,再由于其他不受我们管制的因素,致使我们无战遵行。

委员会明文规定的工作范围是调查南大的“学术水准和教授的适当程度”。可是各个委员从未到南大校园调查,而最后所得结论却是,南洋大学不够水准,不能得到政府承认。这是非常荒谬的政治判决。

说白了,白里斯葛等人虽然到星加坡来,却未有任何安排去了解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平,便撰写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平不够的负面报告。

由白里斯葛担任主席的评议委员会在一九五九年一月正式成立。各委员由二月十二日至十七日,陆续抵达新加坡,前后逗留廿三日。评议委员会的第一个会议在二月十七日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在三月十二日。按计划,评议报告书在这一天完成。

殖民地政府与代理人炮制这份报告书非常匆忙,十万火急,因为南大正式开课以来,到一九五九年初,已进入第四年,即将有第一届毕业生,必须及早准备,以便应对学位承认问题。

评议委员逗留星加坡期间,正值学年休假。这个时间点显然是故意安排的。因此,所有委员没有一个到南大校园观察学生上课情况,了解大学行政,也没有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准与学习进展情况。评议委员会就这样,在对南大的学术水准完全没有实际认知的情况下,毅然宣判死刑。这完全是未审先判。殖民地政府、林有福政府、评议委员会,三方都非常无耻,而最无耻的是第四方的李光耀,在几个星期后上台执政,悍然用这份报告书一步一步迫害南大,单单这一点便足够怀疑他跟这份报告书的幕后关系(详见最后一节)。

评议报告书中坦言,评议的时间不够长,但由于政府要立即得到报告书,所以这份报告书实际是草草了事。这也正反映出官方十分心急。

这是有关一间大学发展的评审,而评审委员没有一个到南大校园视察,只是偶然跟一两个南大学生交谈,而借以了解南大的学术情况的根据,却是恶意的匿名信件。为什么要用如此下作的手段呢?因为他们找不到对南大学术不利的任何证据,所以只好使出此等下作手段,希望借此置南大于死地。

三、报告书内容

(一)内容章目

白里斯葛评议会的任务共有五项:调查南洋大学学术水平、教师资格、教学设备、教学方法是否适当,以确保满意的学术作业、提出建议。其中,并不包括承认南洋大学是一所大学,以及承认南洋大学所颁发的学位两项,因为这两项由《南洋大学法》规范。

《白里斯葛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南洋大学的校园建筑、组织管理、财务预算、办学理念等提出意见。当时的南洋大学还在发展初期,校舍、设备、师资、课程等,还有待改善。

报告书各章章目如下:

从上列章目,可以清楚看出报告书的内容要点。评议委员会按照原来明文规定的任务,调查南洋大学学术水平,教师资格,教学设备,与教学方法是否适当,以确保满意的学术作业等议程,并提出建议。这些议程中,并不包括是否要承认南洋大学的学位一项。

(二)内容要点

评议会的任务是调查南大的学术水准,但完全不加调查便妄下评论。

从报告书整体的评议在于学术之外的议题。最后完成的报告书显然受到明文规定的任务之外的干扰。

其一,委员会成员从未到南大调查便妄下结论。

全体委员完全未到校园视察,如何评论大学的“设备”?
全体委员完全未看学生答卷,如何评论“考试”?
全体委员完全未到校园观察,如何评论“学生生活”?

第八章的8.2节判定:

由于上述的制定,我们很遗憾我们必须对南大的学术水准作不利的报告。本着良知,我们再度表示遗憾,我们目前不能向新嘉坡政府建议承认南大学位与其他经被承认的大学的学位相等。

委员会并未调查南大的学术水准,却判定:不能够承认南洋大学的学位。这不仅不在调查任务之中,而且完全没有理性的根据。

其二,对南大课程批评不着边际。

第五章的5.3节说:

于查阅南洋大学的课程后,评议会获得一个结论,就是:南大的课程仍需大大改良。现有课程的缺点之一,便是太过繁重。依照南大的规定,文科和自科学生最少必需得到一百四十二学分,方能毕业,理科学生则必需得到一百五十二学分才能够毕业。……比美国、中华民国以及菲律宾的大学所规定的高出不少。

指出课程太过繁重,对必修课的学分要求过高,大大超出美国、中国、非律宾的大学的学术要求。这学分的高低,跟教育思想,课程设计时的要求,学生素质,有密切关系。南大学生追求新知识,如饥似渴,从未觉得学分要求过高,尤其重要的是,南大的课程,使南大学生的基础十分扎实,到海外大学深造,并无困难。

从这方面来看,学分要求高,与其说是缺点,不如说是优点。一个学生学习的多少与程度的高低成正比。学习越多,程度越高。

第五章中,有几节关于教学方法的议论,不着边际,因为各委员都未到南大校园实地观察教学。

南大的学生学得比别的大学的学生多,程度只会比别的大学学生的程度高,绝不会比别的大学学生的程度低。正可以从南大毕业生到海外大学深造,求取高级学位,轻而易举得到证明。从南大毕业生到海外大学深造的许多实例,可以看出南大学生的程度来。可是,评议委员会却得出相反的结论:南大的水准不如别的大学,建议不承认南大的学位。

白里斯葛评议委员会,从头到尾都没有就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进行审查,也没到校园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或者考查学生作业与考试答卷,却得出水准低的结论。这显然是按照政治指导来下的结论,是受到政治干扰的结果。

其三,对南大教师的评论完全出于恶意侮辱。

报告书第八章8.14节说:

我们认为大部分的教授人员不够资格给予大学学生适当的指导。

这完全是为了打击南大而故意颠倒是非,恶意侮辱。

从这份报告书最后的结论看来,显然是为了打击南大,给继起的李光耀以控制南大的借口。

下文引用三篇反驳报告书的文章,一一指出其谬误。

四、对报告书的批评

《白里斯葛报告书》纯为政治目的而炮制,非常不公,一经公布,便引起星马华人公愤。在众多评论中,有三篇刊于一九六〇年二月一日出版的月刊《南洋文摘》第一卷第二期。这三篇的评论都很中肯。

(一)南大教职员的批评

第一篇为《南洋大学全体教职员对评议会报告书之意见》。这一篇文章反映了南洋大学全体教职员对报告书的看法,共提出五点。其大要如下:

1、评议会超越调查范围

评议会明文规定的调查范围,是“调查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和教授的适当程度以及为保证满意学术水准工作而采用的设备与方法,并提出建议。”

可是,评议会并没有把重点放在明文规定的调查范围,而是其它没有直接关系的事项。尤其是第二章,所评论的是南大的“组织、行政及管制”。评议会根据一些对南大不满的人的匿名信,攻击南大的行政和组织,把南大行政的缺失归咎于秘书长一人,尤其不当。这跟明文规定的调查范围没有任何关系。

行政委员会的主席是张天泽,行政有缺点,他的责任最大。他是跟林有福政府联系评审的人。应是他把自己心里的不满情绪,向评审委员会打小报告,嫁祸给秘书长潘国渠先生。

2、评议会调查方法错误

评议会的调查范围,既然以“南大学术水准”为主,照道理,应该确定一个“水准”。可是,报告书中并没有这样明确的水准,也没有明言南大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准。

评议会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应该是公开的,并和南大教务处及各院系的教师及学生们多多接触,多多查询,并多多搜集有关资料,详尽分析研究与考核,多多的考察图书馆与实验室,亲自巡视各科教室并听取教师的讲学内容等等。

然而,评议会的调查方式,却恰恰与此相反。他们只是“严守秘密”的搜集公众人士所提供的“意见书”,却将南大人士摒弃于会议之外。完全不是“学术水准”的调查,而是跟秘密调查罪犯一样,不让南大人有辩护机会。

3、报告书内容缺乏事实根据

评议会的调查工作,既是采用神秘的方式与密告的方法,他们的情报来源又都是那些“机密材料”,而且是在“评议会解散之前”,必须“加以毁灭”的材料,所有会见人士的姓名也守密。以这种死无对证的办法来判断南大的“学术水准”以及有关南大的一切,纵使是赞誉,也不光荣。何况报告书中采用的是偏见。凡所列举,缺乏事实根据,所下评语,也多笼统而具破坏性,对南大怀有恶意。

例如,报告书中批评南大不允许教授参与政治活动:以为这样的规定影响南大健康精神的生长。显然各位委员完全不了解南大创办的背景,华人所遭受的种种政治逼害。

南大创办以来,能够安定发展,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教授们不参加政治活动。

4、报告书建议不承认南大学位极欠公允

评议会并没有调查南大学生的学术水准,却以行政与设备等有缺点为理由,而得出南大学生的学术水准不够的结论,建议政府不宜承认南大的学位。这显然是政治判决。

在建议提高南大学术水准的方法时,又不提行政与设备,而是提议采取马来亚大学的校外考试制度。

然而,南大的学则第二十八条第五项,早已规定设立这样的制度:“毕业考试于学生修业期满时由本大学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组织考试委员会主持之。”这样的制度,跟马大的制度并无不同。评议会显然并不阅读南大的文献,便缪然下结论,提建议。

5、报告书对南大的教师肆意侮辱

报告书中,恶意贬低南大教师“不够资格”。这是对南大教师的重大侮辱。

报告书更评论南大教师因待遇低,以致士气低落,不从事学术研究,以建立大学的学术水准,垂头丧气,抱着失望的态度。

到南大来服务的教师,都深切的了解南大创办的历史意义,抱有一种崇高的理想与热情,辞去原有的教职而乐意接受目前的待遇,为发展马来亚的华文高等教育,促进马来亚的学术文化而工作,决不至于斤斤计较待遇的厚薄,而变得怠惰消极。

撰写这篇评论的是南大教师,详尽而有理据。最后一点,报告书对南大教师的侮辱,令全体教师十分气愤。

(二)严元章教授的批评

严元章教授的《走上新阶段的南洋大学——(我对于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的批评)》一文,作于一九五九年八月廿七日。当时,他还在峇都巴辖华仁中学当校长,还未到南大教育系任教。

严元章教授是教育专家。他在文中提出这两点批评:

1、评议会工作的变质

严元章教授批评评议会的工作范围与态度说:

对于一间学校的调查工作,原是对于这间学校的客观考察,着重在事实的搜集;然后根据充分的事实,提出改革的建议。可是,那“评议会”对于南大的调查工作,并没有这样做;换句话说,他们把“调查”工作真的变为“评议”工作了。这就流于主观的空谈,多于意见的听取;并且参照那许多意见,来提出他们的意见。所以,他们的报告书只是一分“意见书”;也说得清楚是一份“意见书的意见书”,却算不得是一份“调查报告书”。

由于报告书的内容,意见多而事实少;因而里面的主要判词,这便是不建议星洲政府承认南大学位的判词,在主要的理由上是没有事实做根据的。……偷工减料,草草交卷,是最坏的做法。这回“评议会”诸公竟然选择了最坏的做法,对于南洋大学实在是很不公道的。

这份报告书在撰写之前,根本没有调查,完全没有关于南大学术水准的任何可信资料,而是以一些恶意的匿名书信为评议的依据。这些恶意的匿名书信可以由政府安排人写,也可以由政府自己人写。对这些恶意的匿名书信的内容,完全没有求证,反而以此为依据来撰写报告书,十分荒谬。这样的事不可能发生在白里斯葛所在的澳洲,也不可能发生在英国,却是英国殖民地政府用来封杀华人大学的伎俩,犹如光天化日之下的谋杀。

2、承认学位的原则问题

严元章教授批评承认学位问题说:

他们对于南大的最大破坏,显然是那不建议承认南大学位的决定。这在他们,并不该做,也不必做。

我说他们不该不建议星洲政府承认南大学位,主要是因为他们一到了星洲,便清楚预见到“南洋大学法”在星洲议院的三读通过;由此,在很短的时间内,南大就要成为一间合法的大学,也就是要取得一间大学的法律地位。换句话说,南大就要在法律上承认为一间大学了。当一间大学在法律上被承认为大学以后,这一间大学的学位也就连带被承认;因此,就法律说,根本上只有大学的承认问题,并没有学位的承认问题。

一间大学被承认了,便是这间大学的学位也被承认了。从前在中国,一间私立大学由政府批准“立案”,政府就自动承认这间大学的学位。在英国,一间“大学学院”经过国会的立法程序而升格为“大学”,以后,政府也就自动承认这间大学的学位。所以,依法成立的大学并不发生学位的承认问题。

严元章教授的这篇评论文章作于一九五九年八月廿七日。《白里斯葛报告书》发表于一九五九年七月廿二日。第二天,廿三日,李光耀宣布成立魏雅聆委员会对《白里斯葛报告书》进一步的证实。

严元章教授就真实情况,分析《白里斯葛报告书》评议的可靠性。《白里斯葛报告书》显然依据恶意的政治意图来撰写,并非有关南大学术水准的报告书。

严元章教授在一九六〇年出任文学院院长。在《王赓武报告书》引发长达三十九天学生大罢课事件,于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六日结束之后,随即离开南大,前往香港中文大学任教。他在星马两地,坚决维护华文教育,大义凛然,展现出读书人不愿随波逐流的风骨。

(三)贺光中教授的批评

贺光中教授曾任教南京金陵大学,一九五〇年任教香港大学中文系,一九五二年到澳洲,在澳洲国立图书馆任职,一九五三年,马来亚大学创办中文系,他当系主任。

他目睹南洋大学创办的过程和艰辛,华文教育所受歧视。《白里斯葛报告书》发布时,他看到报告书对南大的不公正评论,他打抱不平,于一九六〇年二月一日,作《予对于南大评议会报告书之意见》一文(刊于《南洋文摘》第1卷第2期)。他在文章开头说:

此一报告书影响于本邦高等教育前途者至巨,起草诸君,应政府及南大之聘,来星实地视察,原冀作建设性之建议,对南大之发展有所贡献,自应如何慎重将事,庶不负此伟大之使命,乃读所谓报告书,洋洋数万言,有毁无誉,一若南大创建以来之所有措施,一无是处者,揆诸事理,岂得谓平,予深恐一般读者,为该一报告书所荧惑,爰就见闻所及,不避辞费,为之剖析,以明是非以正视听。……

评议范围规定为调查学术水准及教授程度,所谓水准,自指教学水准而言,关键即在教授之资历,至于组织,管理,用人,考试等,虽多少亦能影响学校之水准,固不如教授之直接重大,乃评议会委员不分轻重,一概加以讨论评击,殊患越权。

白里斯葛等人越权并非偶然,而是政治使命。名为“调查学术水准”,而实际在借故打击,为殖民地政府及其代理人服务。

贺光中教授提出三点质疑。

1、调查不足

白里斯葛等人最荒谬的是,从头到尾都作假。评议会的任务是调查南大的学术水准,却从头到尾都不曾调查便下结论,未审先判。

夫来星目的,原为调查,乃先与欲调查之对象隔离,不赴南大就地视察,不与各方人士接谈,仅凭收到之函件,环至一室交换意见,以定去取,而收到函件,据洪煨莲君亲称,攻讦私人者,有迹近疯狂者,凭为信谳,成绩可知。

前此马大亦有评议会之设,各院院长各系主任,除被约请提出书面意见外,并另行规定时间,一一接见,盖欲调查一学校之情形,手续原应如是;五人中之主席白里斯葛,当时即为评议会员之一,对于手续,自所深悉。乃于马大则慎重若彼,于南大则疏忽若此,岂以为南大私立,即可以另眼相看,抑或报告底稿,早有成竹,不须多事调查耶,此予之未解一也。

这点评论一针见血。白里斯葛不调查,也无需调查,草草了事,因早已有结论,而以人身攻击的匿名信为凭据,尤为恶毒。

2、态度不合

白里斯葛等人,不仅不调查,还对南洋大学已有的成就一概抹杀。在他们眼中,南洋大学只有缺点,全无优点。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公正两个字。

南大设立评议会之目的,在聆听专家对水准之意见,藉资改进,早日获得承认,用意因甚明显。今报告书竟于南大创办以来几百措施,无一不加以诋讥,抹杀其任何优点。衡诸春秋,虽多微词,亦有褒语之态度,无乃勿合,此予之未解二也。

南大乃民间创办大学,缺少政府资源,当然有不足之处。评委会的责任是帮助南大克服其不足之处,以臻于完善。可是报告书中对南大的办学成绩,一概抹杀,其目的乃欲置南大于死地,至为明显。

3、事实不符

白里斯葛等人的任务是调查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他们不调查,可是又必须贬低南大学生的水准,便拿南大的老师来开刀,贬低南大的老师大都不合格。这不止是荒谬,更是无耻诽谤。

学校之水准,决于教授之资历,今报告书谓教授大部份“不够资格”,此节最为荒谬。就予所知者,如理学院生物系之李亮恭,曾任复旦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教授系主任院长三十年;数学系之邓静华,曾任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复旦大学、台湾大学教授系主任二十八年;潘璜,曾任重庆大学、暨南大学、台湾大学、师范大学教授系主任近二十年,物理系之钟盛标,曾任中山大学、云南大学、台湾大学、东海大学教授系主任院长近二十年,阎若珉,曾任四川大学、中山大学等教授系主任教务年长逾二十年;文学院政经系之周培智,曾任中央大学、南开大学教授近三十年;史地系之许云樵,曾研究南洋史地兰十年,其他如文学院之黄应荣、任泰、饶余戚,靳宗岳,陈鸿肌理学院之黄腾祥,黎国昌;商学院之谢哲声,亦早在二三十年前任教于中国之著名大学,有案可稽,至于予之所不详者,要亦多为资深饱学之士,无论东南亚各国,因人才缺乏,大学教授讲师往往以甫出校门之毕业生充任,不得与之比拟,即以中国论,除北京,中央,中山三大学,开办即拥有大批名教授外,其他大学,如洪煨莲君所服务之燕大,当创办伊始,原亦不过传教师数人惨段经营,安得大批名教授,如今日之南大者,又以钱、谢、洪三君而言,过去均常任教中国大学,使其有意献身南洋教育,翩然来临,想南大亦必罗致礼聘,分任化学系,物理系,史地系教授,今竟指其过去同事大部分“不够资格”,不知三君回将何以自处耶。退一步言,南大教授中,即使有一二资格较逊者,亦犹五人中之有白里斯葛,本在山东任一普通生物学教员,向无藉藉之名,又岂可其一人之资格寻常,而邃判定五人资格亦均“不够”耶。至于设备一项,纯属财力起围,以南大之草创经营,所藏图书,中文六万册,西文二万余册,较诸民国三十七年中国教育年鉴所统计,国立大学之历史及藏书册数,交通大学五十由年五万三千册,词济大学自十二年六万七千册,暨南大学三十年五万册,东北大学二十五年七万三千册,湖南大学廿四年四万二千册,政治大学二十一年六万二千册,广西大学二十年三万三千册,重庆大学二十年四万五千册,安徽大学二十年三万六千册,山东大学十八年二万三千册,英士大学十年一万五千册,中正大学七年二万四千册者,有过之无不及,仅仪器设备,限于财力,尚待补充耳。今者,学校之水准既已由教授之阵容而奠定,设备之配合,端在政府速予合理之经济补助,庶此已臻之高度水准,得以正常表现,观诸美国德克萨斯州最近发现油田,故其新办之大学,因财力丰富,在设备方面,开始即跻身于第一流大学之列,则设备之关键何在,不难想见。今五人明知南大早已及于水准,而故意加以诬蔑,此予之未解三也。

报告书对南大百般挑剔的评论之中,最恶毒的是对南大教师的侮辱:

我们认为大部分的教授人员不够资格给予大学学生适当的指导。

贺光中教授虽为旁观者,对此种侮辱评论甚感不平。环顾当时南洋各地大学,教师阵容均无法与南大相比。即使是燕京大学初创办时,其教师阵容亦远远比不上南大。此种侮辱评论只有一个政治目的:南大颁发的学位不能得到政府承认。

贺光中教授的结论是:

综上三不解,五人报告书对处理中心问题之不能令人满意甚为明显,因之,此一报告书之无甚价值,亦不难断言。

他最后提出自己的三点意见:

以上为予个人之意见,今特公布之者,其义有三:

一、对在学学子及一般读者,纠正报告书所能引起之误解,南大诸教授之声誉卓然,因无等予之赘述,惟予更愿着重声明,非惟在东南亚各大学无南大之水准,即威信中外,创办仅及三年之学府,亦鲜有今日之南大之教授阵容,足以奉告于关心南大之各界人士。

二、对南大当局,指出当前之急务。报告书既已公布,无论价值若何,南大当局已多一参考文件,便应按照马大成例,循民主之方式,迅速召集系院校各级会议,将评议会报告书,交由校内专家审核,其中所提之建议,分别取舍,汇为报告,进与政府当局谋商必要改革之范围与程序,同时,速聘校长,以专责任。

三、对特别委员会,寄予深切之期望。南大为本邦最高学府之一,办理已历年,学生人数众多,社会仰望至殷,政府亦经屡次表示加以扶植,今兹报告书发表之后,特为设立特别委员会进作深切之探讨,预计此委员会必能详细调查,持平立论,切实计划,俾南大更能尽其发扬文化之使命,造就本邦需用之人才,则政府与社会两蒙其利,亦更不负创办人与社会赞助人士之初心,岂非本邦前途之幸福,敢馨香默祝以求之。

这是非常公平的建议,对解决问题,甚有帮助,但实际并不如此。因为撺掇炮制此份报告书的幕后黑手,绝不肯罢休。评委会只是奉命对南大“故意加以诬蔑”,以便进一步逼害。其最终目的在于关闭南大。此份报告书只是攻击的第一步,定下攻击路线,接下去绝非如贺光中教授所愿:“预计此委员会必能详细调查,持平立论,切实计划,俾南大更能尽其发扬文化之使命,造就本邦需用之人才。”其目的非置南大于死地不可。接下来对南大的种种祸害,完全显露主政者的恶毒意图。

贺光中教授是马来亚大学的中文系主任,却起身为南大讲话,纯出于正义感,为南大打抱不平,可见他心中的义愤,也可见这份报告书是何等不公。白里斯葛等人对南洋大学的不公正评议,纯出于政治目的,报告书尚未撰写,早已有底稿,不审查事实而先下定论。

李光耀为了迫害南大,一共炮制了四份报告书,不仅是《白里斯葛报告书》纯为政治目的,后来的三份报告书:《魏雅聆报告书》、《王赓武报告书》、《丹顿报告书》,也都同出一辙,都是为了政治目的,以打击南洋大学,尚未撰写而早有底稿。

(四)白里斯葛报告书的否定评议

《白里斯葛报告书》对南大的批评,几乎都出于恶意,所有评议都是否定的。南大的成就都不是成就,一律否定。正因此,对南大的一些缺点,其评议倒是有可以参考之处。

1、全盘负面评议

一般惯例,报告书撰写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现有的状况,但《白里斯葛报告书》是为打击南大而炮制的,不是为帮助南大发展而制定。整份报告书,从头到尾都在攻击南大,完全是负面的评议。这是李光耀炮制的第一份攻击南大的报告书,以后的报告书也全都如此。

《白里斯葛报告书》对南大的攻击,最大的有三点:

其一,建议不承认南大的学位。

《白里斯葛报告书》中对南大打击最大的是,建议不承认南大的学位。这是十分荒谬的事。报告书1.9节说:

当评议会抵达新嘉坡时,发现一宗在新嘉坡法律设立有关大学的法令经己渡过二读及遴选委员会考虑的阶段。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多少诧异。管理南大的方法是基本的有关它的生命及健康,而该主宗法令,依我们的见解,应该是在考虑我们的报告书之后而言,更为适当。

按照英国大学惯例,大学法通过后,便具有大学地位,与其他大学相同。根本不存在承认不承认的问题。

《南洋大学法》通过在前,《白里斯葛报告书》在后。《南洋大学法》是法律,高于一切,南大的学位当然受政府承认;《白里斯葛报告书》只是一份意见书,可接受,也可不接受。

可是《白里斯葛报告书》到了李光耀手中,却高于法律。这份报告书成为他打击南大的武器。“学位”承认不承认,便成为他手中的筹码。李光耀一生玩弄法律,用法律逼害反对的人。

其二,贬低南大的教授大多数不够资格。

这也是非常荒谬的攻击。正如贺光中教授所说,南大的教授阵容,在当时四周各地的大学中,乃是最强大者。白里斯葛显然故意中伤,颠倒是非黑白。

在白里斯葛抵达星加坡之前或之后,必定有人授意他这么做。这是一份政治报告书,非公正的意见书。

其三,对南大秘书长潘国渠先生恶毒诽谤。

当时,跟潘国渠先生工作接触最频繁的人是行政委员会的主席张天泽。他就是跟政府联系炮制报告书的人。由于日常工作时,或有意见不同之处,他打小报告,借刀杀人。

郑奋兴教授在讲南大故事时说(见《恶毒荒唐报告书》一节):

我就认为影响南大历史的《白里斯葛报告书》是一本恶毒荒唐的报告书!第一,就是这批写报告书的人来的时间太短,而且并没有实地的进行考察,只是凭着别人给的秘密回应罢了。什么是秘密回应呢?那就是一些对南大不满的人写的一些批评回应。所以他们收集的大部分是消极的资料;因为一般上较正面的回应,大多数人是不写的。而且里面大部份只攻击秘书长潘国渠,是指他专权,没有把重要的权力分给文学院院长和理学院院长。

当时的行政主席是文学院院长张天泽。我有点怀疑聘请这些人来做《白里斯葛报告书》审核南大是张天泽建议的,当然当时潘国渠秘书长也是支持的。但我知道当时陈六使主席非常反对,因为那时南大建校只有短短的三年罢了,没有必要作审核报告书,初办的大学必定有许多的缺点,如果负责撰写报告书的人不了解的话,一定会很不公平的。结果很不幸报告书就这样被撰写出来了。……

我个人认为当时负很大责任的是张天泽和那批对南大不满的人。

由于当时南大没有专职的校长,而采用行政委员会这样的制度。文学院和理学院的院长都在委员会里头,但他们也还得处理学院的行政,可能还得教课,主要的行政工作自然落在秘书长身上。对他不满的人便借机打机密报告,人身攻击。

正如贺光中教授所说:“据洪煨莲君亲称,攻讦私人者,有迹近疯狂者,凭为信谳,成绩可知。”

用秘密报告为评议依据,显然是故意安排的。

2、可参考之处

由于报告书从头到尾都在否定南大的一切。这是舆论哗然的原因。

其中,南大的优点,一律否定,十分荒谬。南大的缺点也批评,倒是可以参考。任何大学都有缺点,南大当然也有缺点。这是毋庸讳言的。例如,白里斯葛报告对南大不聘请校长,大加批评:

此刻南大并无校长,虽然我们知道学校方面曾一再试图聘请一位。南大亦未委任一位代理校长:结果,虽然行政委员会据称是实际掌校长职权,但由于未设立此一职位,使整个组织完全与美国或中国大学不同。

南大学生会《我们对南大评议会报告书和南大前途的看法》(收在《南洋大学走过的历史道路》) 一文中说:

它指出了本校行政几年来的紊乱现象,缺少一个中心领导所造成的散漫现象,教职员生活定居条件的不充分和研究环境不安定,课程方面的种种缺点,这些缺点的存在是无可否认的。报告书的建议虽然有些颇为欠妥,但某些建议,例如聘请校长的建议仍旧是具有建设性的。报告书这些正确的报告,可供今后改善南大的参考。

南大在一九五六年开学时,尚未请到校长,因而设立行政委员会,主席即为代校长。

表面看来,这是集体领导,是民主做法,但因主席还有院长职务在身,可能还得教课,许多事情都只能交给秘书长处理,而秘书长的工作又太重,难免影响效率。

南大当初希望请一位有威望的人当校长,这想法很好,但不容易做到。结果请了林语堂来,仅仅是因为他出名,却成为祸害。这影响在于两方面,一是不敢轻易决定人选,一是设立行政委员会。

在第一年采用行政委员会制度,亦无不可,第二年便应该请一位校长,或代校长。无论正式校长还是代校长,都必须是了解本地教育的人,不能只求有名气。当时,本地有三个人可以担此重任:

这三位都了解本地教育。严元章博士和庄泽宣博士都是教育专家。庄泽宣博士曾在清华大学任教,也是南大设计小组主任。三位都能当代校长,然后转为正式校长。可惜当时没人想到这么办。

还有一位很了解本地教育的人,即槟城钟灵中学毕业的吴德耀(1915-1994)博士。他曾经在一九五一年年调查马来亚华文教育,撰写《方吴报告书》,支持华文教育。一九五六年接任台湾东海大学校长。

南大当时没聘请到一位校长,影响行政,的确是个缺点,成为白里斯葛攻击南大的口实。

五、白里斯葛报告书的政治意图

表面看来,白里斯葛报告书是由林有福接触张天泽,商谈有关评审的事。实际不会如此简单。幕后必有人撺掇谋划,这个人必定是李光耀无疑(详见下节)。

(一)摧毁南洋大学

南洋大学创办时,殖民地政府完全不赞成,但又不能明目张胆的攻击,以免激发华人强烈的反殖民地主义情绪。

一九五五年,英国人让星加坡半自治,马绍尔担任首席部长。他不仅不跟英国人一起反对南大,反而支持南大。

一九五六年,马绍尔下台后,林有福继任。他是个无能之辈,无法对付南大。

一九五八年,英国人明白告诉林有福,他不是未来的星加坡领袖。这时,英国人已选定李光耀为代理人。

李光耀奸诈狡猾,他一生千方百计打击南大,深获英国人信任。白里斯葛报告书必就是由李光耀出谋划策炮制的,目的是以此报告书为武器,向南大进攻,把南大摧毁。

陈六使先生当时已看出来,这是个阴谋,想借评审来置南大于死地,所以他反对。在魏雅聆检讨委员会与南大行政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时,陈六使先生在会上陈词说:

另一项人为之阻碍,则为引致今日诸位担负检讨南大工作主原因。此即去年当局与本大学前行政委员会主席兼文学院院长张天泽商洽,聘请组织评议会之事。根据本人所知,过去中国各地之创办大学,并未见有所谓评议会之设,被等则谓,此乃关系南大学位承认之问题。事实上,本人认为此与承认学位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当时本人曾极力反对,盖本人以为南大好像一健康之人,根本无病,何必请医生疗治。当时,本人曾疑此系有人故意欲下毒药,使一剂之下,南大不死亦须瘫痪。结果,事实不幸果不出本人所料,评议会报告书之发表,竟使南大面临完全变迁的情境,此即另一种人为之阻碍。

当时,大家都只看到林有福政府与张天泽商洽的事,无人想到幕后的主谋。打击南大这样大的事,英国人不愿意做,林有福没能力做,由李光耀来做最合适。

陈六使先生虽然反对,但张天泽是南大行政委员会的主席,他接受了。这很可能就是因为他对南大有所不满,公报私仇,陷害南大。

张天泽在报告书公布之后,离开南大,不仅不知反省,还写信给杨玉麟打小报告,再在南大背后插一刀,真是卑鄙无耻至极。

张天泽虽然离开了南大,可是他对南大所造成的伤害却无法弥补。他是林语堂之后的另一个祸害。

(二)李光耀的武器

星马华人办教育,都靠自己,不靠政府,政府亦不愿资助。全靠自力更生的精神,华人发展从幼儿园而小学而中学的教育系统。这种坚毅精神发展的华文教育体系是华人发展经济的人才资源。华人经济的成功,也充分反映出华文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就在这已有充分成功的华文教育基础上,再接再厉设立南洋大学。南洋大学的学生即来自民办的华文中学。南洋大学的成功乃是理所当然,水到渠成的事。

英国人原本希望南大办不成而关门,可是南大却成功了。英国人希望把南大打倒,可是这样大的事,英国人不愿意亲自去做,怕引起华人反殖民地主义的情绪,而林有福又没能力做,所以交由李光耀来做。

李光耀成为英国人的代理人后,首要的任务是消灭华文教育,而要消灭华文教育,必须消灭南大。他需要锋利的武器,就是《白里斯葛报告书》。

一九五八年,有三件事与南洋大学的发展有极大关系,对南大的历史影响极大。

表面上看来,褫夺公民权的是林有福政府,实际不可能。在背后掌权的是英国人,必须得到英国人同意才行。在这之前,南大初创办时,英国人虽不赞成华人创办大学,但也并不敢公然逼害任何一位创办人,以免激发华人强烈的反殖民主义情绪。何以英国人会同意褫夺潘国渠先生的公民权呢?这背后必另有原因。

林有福当时已经知道自己没有政治前途。撺掇褫夺潘国渠先生公民权的必不是他,而是李光耀。他当时正等待在次年上台执政。他必须解决南洋大学问题。褫夺潘国渠先生的公民权是打击南大的一个步骤。

一般人都以为李光耀是华人。其实,他并不是华人。他是被英国人同化了的英国皇民。他的语言、文化、思想、都与华人无关,而与英国人沆瀣一气。

在这之前,一九五五年,李光耀跟英国人一起,将受华文教育者定为“共产党”和“沙文主义”。

一九五七年,已与英国人相勾结,迫害受华文教育者,而受华文教育者完全不察觉(详见下文第六节)。

李光耀当时正在等待于下一年,一九五九年,上台执政。消灭华文教育将是他上台后的工作,而消灭华文教育的最大目标是南洋大学。因此,关闭南大是他上台后的要务。

在他上台之前,必须把帮助南大稳定发展的第一大功臣潘国渠先生除掉。褫夺公民权是最稳当的办法。李光耀的下一个步骤,便是在《白里斯葛报告书》中,大肆攻击潘国渠先生,逼他辞职。

潘国渠先生在下一年,一九五九年,李光耀上台后,等待南大迎来了第一批毕业生便辞职。这正是李光耀所要的。

当白里斯葛等人初抵达新嘉坡时,才知道《南洋大学法》已在立法议院二读通过,十分诧异。

按照英国大学的惯例,大学法一旦通过,便具备大学地位,政府也就自然承认大学所颁发的学位。可是白里斯葛却建议政府不承认南大的学位。这是非常荒谬的事。

《南洋大学法》是法律,《白里斯葛报告书》只是一份意见书。法律有强制性,高于一切,意见书则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可是李光耀却颠倒过来,把《白里斯葛报告书》放在《南洋大学法》之上。真是无法无天。

李光耀一生玩弄法律,从不尊重法律,他只是利用法律来逼害反对他的人。南洋大学是他要逼害的一大目标。他无视《南洋大学法》,而以《白里斯葛报告书》为武器,不承认南大的学位,并以此为筹码,谈判改革南大,以求控制,最后关闭。

郑奋兴教授是南大的第一届数学系毕业生。他在多年后回忆《白里斯葛报告书》对南大的恶意破坏时说:

我就认为影响南大历史的《白里斯葛报告书》是一本恶毒荒唐的报告书!

正如郑奋兴教授所说,“南大从一开始就是一间成功的大学”。李光耀政府不承认南大的学位,纯出于政治恶意,非关学术水准。

否定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实即全盘否定华文教育百年来的历史发展与贡献。李光耀凭借手上的大权,可以横行霸道,而抹杀历史只是徒然。

六、李光耀与白里斯葛报告书

《南洋大学法》在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五日提交立法议会审议。一九五九年年三月四日,三读通过。

这个时候,《白里斯葛报告书》还未公布。直到一九五九年七月廿二日,才正式公布。

《南洋大学法》颁布在前,《白里斯葛报告书》公布在后。按照英国大学惯例,大学法一旦通过,便获得大学地位,政府自然承认,根本不存在承认不承认问题。

《南洋大学法》是法律,《白里斯葛报告书》只是一份意见书。法律高于意见书是不言而喻的。法律一旦通过,便有约束力,而意见书则可要可不要。没有价值的意见书可以完全丢弃。

为什么在《南洋大学法》颁布之后,《白里斯葛报告书》却比法律的地位更高呢?

这里头必定有不可告人的地方。唯一的解释是,李光耀不同意南洋大学依照《南洋大学法》而具有大学地位。

《南洋大学法》颁布时,李光耀尚未上台执政。《白里斯葛报告书》却是在李光耀掌权之后公布的。他需要用这份报告书来控制南洋大学。因此,这份报告书凌驾于法律之上。

李光耀一生,从未尊重法律,他只是乐于操纵法律,用法律来逼害反对他的人。他完全无视《南洋大学法》赋予南洋大学的大学地位。不愿意承认南洋大学是一家大学。

《白里斯葛报告书》公布时,舆论界哗然,但对于这份报告书是谁出主意炮制的,无人深究。大概大家都认为是林有福政府干的。

其实,这样重大的事,不可能由林有福政府承担。林有福政府并无完全自治权。这么大的事,必须得到殖民地政府同意才可能做,但英国人不会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一九五八年的时候,英国人已经明确告诉林有福,他不是未来的星加坡领袖。英国人不可能把这样的事交给他做,况且他并没有这样的能耐。英国人当时已选定李光耀为代理人,这份报告书是李光耀谋划,为他执政后用的,所以只能由他来办。

当初,南大初创办时,英国人虽不同意,但也没有强行阻止,因为不能冒这样的风险。如果英国人强行阻止,必将激发全体华人的反殖民地主义情绪。在南大开学以后,并逐步走上轨道时,英国人就更不必这么做了。

在南大历史上,反南大的政治势力主要有三股:英国人、林有福、李光耀。

在这三股反南大势力中,出主意炮制《白里斯葛报告书》的,不会是英国人和林有福,只能是李光耀。

南大最终是被李光耀谋害身亡的。就像所有凶杀案一样,凶手总会在无意间留下作案的线索,最终导致破案。

李光耀也在《白里斯葛报告书》中留下三条线索。这三条线索是李光耀留在凶器上的三个指纹。检视这三个指纹,可以断定这份报告书由他出主意,撺掇英国人以报告书毒杀南大。这一点绝无可疑。

(一)一九五七年是关闭南大的关键年

李光耀在报告书中留下的第一条线索,在第一章1.7节中的一句话:

我们知道委派评议会的意思是于1957年秋间提出。

这句话带出几个问题:

这几个问题的答案,都在李光耀身上。

成立委员会,炮制报告书,背后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必定跟背后的黑手密切相关。一九五七年在南洋大学历史上,是非常关键的一年。这得从一九五五年说起。

一九五五年是星加坡半自治政府立法会的选举年。在这之前一年,一九五四年,李光耀和工会领袖林清祥和方水双等人组织人民行动党,以便参加选举。

一九五五年,李光耀得到受华文教育者的支持,登上政坛,他却恩将仇报,把受华文教育者定为共产党和沙文主义者。从这一年起,完全排斥受华文教育者。

他在自传中回忆当时的选举时说(见《风雨独立路》第十五章):

亲共分子完全不支持我,也不关心我的竞选命运,我从中得到了重要的教训。说华语和方言的左翼工会和华校中学生集中一切力量,到武吉知马和花拉公园协助林清祥和蒂凡那,完全不帮我和其他候选人。有了这次的经验,如果我过去对他们听谁的命令还有怀疑的话,现在疑云全消了。我们只是为了双方的方便才组成统一战线。他们要他们的两个人当选,我只是因为掩护了他们,才对他们有用。我绝不会忘记这件事。……

最能使说华语或方言的人们激动起来的课题,是华族文化以及需要通过华校来维护华族传统。这不是什么无产阶级问题,是不折不扣的沙文主义。但是共产党人知道,这些问题能触动华人的心弦,把群众争取过来。他们拼命在这方面下工夫。

李光耀把受华文教育者定为“亲共分子”,把华人关心华族文化与传统定为“不折不扣的沙文主义”。

这是李光耀一生之中,从一九五五年起,不断重复说的话。因为许多受华文教育的人支持他们敬仰的候选人林清祥,李光耀因此怀恨在心。他诬蔑所有受华文教育者都是沙文主义者,都是共产党,而共产党人都是罪犯,都必须坐牢。为什么共产党人就是罪犯呢?在英国,共产党是合法的政党,但在星加坡,英国人定共产党为非法组织,又制定一条迫害反对者的内部安全法令,凡是参加非法组织的人都会被捕坐牢,而根据内部安全法令,不必审讯就可以无限期监禁。李光耀就利用英国人制定这条恶法来迫害反对他的人,迫害受华文教育的人,迫害南洋大学的学生。

英国人不会说自己是沙文主义者,法国人也不会说自己是沙文主义着,华人当然也不会说自己是沙文主义者。为什么李光耀说华人是沙文主义者呢?因为他不是华人。他是受英国人同化了的英国皇民。

韩素音老师的《吾宅双门》中,有一章记录了南大创办时的往事。其中一段说(陈德彰林克美译,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版,引文经江学文整理,题《南洋大学:殖民地红毛人的眼中钉?》刊于新加坡文献馆):

成立华文大学的这一计划使我应邀去新加坡大学发表讲话。“到底为什么必须要有一所为讲华语的人而开办的大学?”我反问道:“为什么上层人物只能是讲英语的呢?”一位脾气暴躁的英国人说:“南洋大学是华人沙文主义的典型表现。”“那怎么看待新加坡大学的英国沙文主义呢?”

这一位脾气暴躁的英国人说“南洋大学是华人沙文主义的典型表现”。李光耀就是以英国人的身份这么说的。

林清祥和李光耀同属一个党,但从一九五五年选举时起,李光耀已把林清祥定为共产党人,是沙文主义者,必须清除。他不便于自己动手,而需假手英国人。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八与十九日,林有福逮捕七名工会领袖、教师和学生。其中包括各业工联会主席林振国、妇女协会主席陈蒙鹤、教师陈玉兴和陈孟辉、华校小学教师联合会主席陈广风、学生许统英等,十月一日,逮捕新加坡华文中学学生联合会领袖孙罗文和工运人士谢奕田。谢奕田当时也是李光耀的党中委。他是受华文教育者。李光耀借刀杀人,清除异己。孙罗文当时已是南洋大学文学院一年级学生。这是李光耀暗中打击南洋大学的开始,而无人察觉。

孙罗文是个非常有才干和魅力的学生领袖,担任中学联主席时,李光耀是中学联的法律顾问。他信任李光耀,却被李光耀害了一生。

林清祥则在一九五六年十月廿六日凌晨被捕入狱。李光耀假借英国人的手,帮他清除异己。林清祥当时的政治威望与魅力都远胜过李光耀。李光耀借助英国人清除林清祥,为自己独霸政坛铺路。

一九五七年三月,林有福率领新加坡代表团再到伦敦谈判宪制。代表团由五人组成。其中,林有福和周瑞麒代表劳工阵线,巫统和自由社会党各一名代表,而代表人民行动党的只有李光耀。林清祥则在狱中。

林有福欠缺领袖才干,李光耀成为这次宪政谈判的主要角色。就在这一次宪政谈判时,李光耀跟英国殖民部大臣相勾结,出卖林清祥,出卖孙罗文,出卖帮他上台执政的同志,都是受华文教育者。这件事,林清祥与所有受华文教育者,都被蒙在鼓里。

据一九五七年四月十日,伦敦澳大利亚最高专员公署的海底电报“绝密”信件,内容关于新加坡宪制谈判。其中有两段话说(影印件及译文收在《新加坡1963年的冷藏行动》60-61页):

报告书中有一可能引起极大反响的段落,列出适用于选举的选民与候选人的限制条例,同时也将包括那些还在拘留中的人,理由是,他们从事反对和平、正常秩序和好政府的颠覆活动。……

实际上是林有福、周瑞麒和李光耀要求英国政府制定这一条例,但是,由于不能公开承认是他们要求这样做的。因此他们要求英国政府对此决定承担责任。……为了记录在案,林有福正式抗议这是不民主的作为。

这件秘辛,除了英国与澳洲之外,当时只有美国和新西兰知道。这是绝对的秘密。李光耀绝没想到,数十年后,公诸于世。

李光耀和林有福属于敌对的政党,为了迫害受华文教育的人,却暗中勾结,蛇鼠一窝,而且与英国人沆瀣一气。

林有福与周瑞麒及李光耀等人,同意英国人设立内部安全委员会,可以用内部安全法令来逮捕反对殖民主义的人,而无需审判。这些人中,受华文教育和受英文教育的人都有,而李光耀想要迫害的主要是受华文教育者。林清祥则是他的头号敌人。

林有福与周瑞麒及李光耀等人,要求英国人在宪制报告书中,定一无商议余地的条款,禁止所有曾经参加或被控参加颠覆活动的人,在根据新宪制举行的第一次大选中成为候选人。这条款的目的是,禁止在狱中的林清祥等受华文教育的人参加竞选,除去眼中钉。

当时,关在监狱中的都是支持李光耀的人。他们都受华文教育。李光耀借刀杀人,清除异己,要英国人把他们长久关在监牢里,不得从政,以达到他自己的野心。

孙罗文出生在峇峇人家庭,家庭语言是峇峇话和英语。这一点跟李光耀一样,可是他的教育背景却和李光耀大不相同。他是华侨中学的毕业生,已在南洋大学就读,对李光耀是潜在的威胁。

孙罗文当时是南洋大学文学院一年级学生。他在参加万隆亚非学生会议后,于一九五六年十月一日被逮捕。李光耀迫害孙罗文,是他正式迫害南大的开始。

虽然表面看来,逮捕孙罗文的是林有福政府,但在背后主使的必定是李光耀。孙罗文是中学联的主席,而李光耀是中学联的法律顾问。他对孙罗文的领导才干与魅力,十分清楚,所以要借英国人的刀,早日清除,以免后患。

李光耀在他的回忆录中(见《风雨独立路》第十七章),津津乐道自己如何与英国人勾结,出卖林清祥和孙罗文等支持他的人,赢得英国人的信任:

在第15次全体会议上,波霭说女王的政府不能让共产党支配新加坡,他也深信新加坡代表团不希望发生这种情形。因此,他提出一项无商议余地的条款,禁止所有曾经参加或被控参加颠覆活动的人,在根据新宪制举行的第一次大选中成为候选人。我当场反对,认为“这个条件令人不安,因为它违背民主实践的原则,而且不能保证掌权的政府不会利用这个规定,不仅防止共产分子,也防止反对政府政策的民主人士参加竞选”。

我讲这番话是为了存档。事实上,林有福早于1956年13月在伦敦会见波霭后,在新加坡私下向我提起这件事,而波霭也已邀请我到伊顿广场他的私邸单独喝茶,讨论这件事。在一番寒喧和打趣之后,他问我,如果我在监牢里的同志如林清祥等,在下一次大选时参加竞选,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我说,他一定会获胜,而参加武吉知马选区竞选的对手一定会失去按柜金。波霭露出惊讶的神情,说道:“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一个人一旦在18D条例(英国的战时条例,相当于我们的紧急条例)下被捕,就不会受到选民的信赖。英国亲纳粹的法西斯党领袖奥斯瓦德·莫斯利,曾经担任国会议员。他在被捕和被监禁之后,就不曾赢得国会议席。”我以严肃的眼光看着他,说道:“在你们的国家里,这样的人被看成通敌的卖国贼。在新加坡,当你被一个有英国总督和英国政务部长在内的政府监禁起来时,你便成为英雄和人民的斗士,名望马上提高。”他问我:“如果我实施这项条款,不准他们参加第一次大选,以便在内部完全自治的宪制下诞生的第一届民选政府在开始运作时有个更良好的记录,你是否同意?”我回答说:“我将会谴责这种做法,你必须承担后果。”

依据伦敦澳大利亚最高专员公署的海底电报“绝密”信件(见上),禁止所有曾经参加或被控参加颠覆活动的人,在第一次大选中成为候选人的条例,“实际上是林有福、周瑞麒和李光耀要求英国政府制定这一条例,但是,由于不能公开承认是他们要求这样做的。”他在回忆录中却颠倒过来,说是英国人提出的,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他没想到,五十年后,机密档案解密了。

李光耀和林有福假意在立法议会指责英国人不民主,把责任转嫁给英国人。英国人则扮演黄盖的角色,愿意挨打,三方都在演戏,而李光耀和林有福则得到反殖民地统治的美名。尤其是李光耀,一边陷害反殖民地统治的人,一边为他们辩护,黑脸白脸都是他,欺骗大众以赢得名声。

一九五七年,李光耀最迟在这一年,暗中跟英国人相勾结,以迫害受华文教育者。他当时必定已计划迫害南大,而受华文教育者完全被蒙在鼓里,继续信任他,帮助他在下一届大选中上台执政。

由此看来,《白里斯葛报告书》上说“委派评议会的意思是于1957年秋间提出”,正与李光耀在这一年与英国人相勾结的时间相吻合。这不是巧合,而是李光耀和评议委员会脱不了干系。提议成立评议会,用报告书来毒害南大的人,必定是李光耀,也只能是李光耀。这只要看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便可以清楚明白。

这份报告书虽然在林有福掌权期间完成,却没有发布,特地等待李光耀在次年,一九五九年代替林有福执政之后才发布,而发布之后,利用这份报告书毒杀南大的,不是别人,正是李光耀。这份报告书必定是由他建议炮制,为他一人量身定做的。他一生说的假话无数,全无诚信可言。

林有福政府的教育官员关世强是白里斯葛评议委员会的秘书,由他负责指导评议与供证会的运作。关世强是李光耀的同学。后来也是李光耀政府的教育官员,在一九六四年升任教育部常任秘书,并代表李光耀出任南洋大学理事,在一九七五年更出任新加坡大学校长,为李光耀的政治服务。

一九五九年,英国人扶持李光耀,取代林有福,担任自治邦政府总理,全面迫害华文教育,全面迫害南洋大学,直到关闭。

李光耀后来一而再修订《南洋大学法》,又一而再炮制报告书,对南洋大学所颁发的学位,百般刁难,不予承认,显然只是要以承认大学学位为政治筹码,要挟南洋大学的理事会,继而控制南洋大学的发展,最终蛮横关闭。

(二)李光耀的核心思想

李光耀在《百里斯葛报告书》留下的第二条线索是在第九章9.12节中的这句话:

有关把四学年制改为三学年制及实施荣誉学年制的两项建议应该暂时放弃,直至改组完成为止。

这句话轻描淡写,没引起多少注意,其实非常重要。“改制”是李光耀关闭南大的“核心思想”,其目的则是“合并”。

这里所说的“改制”并不仅仅是“四年”改“三年”而已,还牵涉到中学学制。

马大用的是英国大学的制度,即三年制。英国大学采用三年制,配合中学七年制(12至18岁)。初中五年,高中两年。中学和大学加起来十年。

南大用的是美国大学的制度,即四年制。美国大学采用四年制,配合中学六年制(13至18岁)。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中学和大学加起来也是十年。

如果南大改为三年制,而中学是六年制,跟马大难于配合。所以,李光耀上台后,马上一九六一年着手中学改制。

英文中学改为六年制初中四年,高中两年。华文中学也改用这个学制,就是通称的“四二制”。这样,英文中学和华文中学的制度就一样了,接下来便是大学改制。

《白里斯葛报告书》中讨论了改制,但没建议实行。随后的《魏雅聆报告书》中,也讨论了改制,也没建议实行。当时中学改制还没有开始。必须等到六年后,新制高中学生即将毕业时,才需要改变南大的制度。

到了一九六五年,《王赓武报告书》时,中学改制已经完成。南大改制就无法避免了。南大一改制,离开关闭的日子就不远了。

(三)预定王赓武报告书时间

《王赓武报告书》预定在什么时候出现呢?李光耀在《白里斯葛报告书》中,也留下一条线索。报告书9.15节的建议:

南大必需进行改组,南大学位必须等待数年方能由一有资格的评议会向政府建议承认为进入政府机构服务之合法资格。

这是为李光耀量身定做的建议,让他可以任意改组,以符合他的要求,最终把南大关闭。

一九五九年七月廿二日,在李光耀发表《白里斯葛报告书》后,第二天,七月廿三日,委任魏雅聆组成一个检讨委员会,检讨《白里斯葛报告书》。这是“进行改组”工作。

但是,承认南大的学位,“必须等待数年方能由一有资格的评议会向政府建议承认”。

《白里斯葛报告书》中没有详细说明南大改制,但紧接下来的《魏雅聆报告书》就明明白白讨论了。第一章第四节说:

我们认为我们的工作是在决定采用何种措施以便在未来的三四年间改进南大,使它能够在提倡本邦高等教育上作有建设性的贡献。我们一致同意,在此期间内,应采取步骤,把南洋大学和马来亚大学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讲到这种联系的性质,我们的意见却不能一致:翁姑阿芝和史林尼哇山两君认为南大应早日和马大合并,其他的委员们则认为本邦有需要一间以上的大学,但以那些大学能具有马来亚意识内容为条件,而且这两间大学的联系应能达到最大的效益。然而委员会确一致认定,到了改组末期,南大该能发展为一所让来自马来亚各种中等学校的学生均能有机会受教育的大学。

这番话包含这几点非常重要的意思:

南大与马大紧密联系的想法,没有明确说明,这是为了方便李光耀可以随意塑造。

李光耀当时的想法是:“在未来的三四年间改进南大,使它能够在提倡本邦高等教育上作有建设性的贡献。”

为了南大与马大合并,必须先改变南大的学制。什么时候改变南大的学制呢?“三四年”后,就是等到一九六五年,王赓武为李光耀炮制的报告书的时候。

为什么不由魏雅聆委员会完成这项工作?为什么还必须等待“三四年”?因为当时中学改制还没有开始。

《白里斯葛报告书》是为李光耀量身定做的。当时说“等待数年”,就是等到六年后,一九六五年,王赓武为李光耀炮制报告书的时候。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四日,王赓武接受香港大学学生访问时说(刊于《学苑》):

委员会与当时的行动党并无关系,一点政治色彩也没有。他们之所以找我主要是因为从外地来,与政治无关。

这真是欲盖弥彰。当时请他当委员会主席的是王邦文,而王邦文是李光耀的属下,怎么可能“与当时的行动党并无关系”?

报告书委员会中的七位委员,全都是李光耀和王邦文委任的。李光耀是行动党的秘书长,王邦文是中央委员,王赓武的“委员会与当时的行动党并无关系”吗?

由李光耀和王邦文委任的委员,都不可能是反对行动党的人,必定全都是支持李光耀的。尤其是卢曜,他是李光耀政府的雇员,不支持李光耀的党,支持谁呢?李光耀改组南大后,卢曜更是代表李光耀进驻南大,控制南大的人。就是王赓武自己,既是王邦文的同学,又是李光耀的老朋友,由行动党的领导人,他的老朋友和老同学,委任他为委员会主席,他跟李光耀的党脱得了干系吗?

王赓武报告书的“核心建议”就是“改制”,而改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南大与星大合并。这正是李光耀的“核心思想”。

王赓武建议南大采用的制度,就是《白里斯葛报告书》中所讨论的“把四学年制改为三学年制及实施荣誉学年制”。《王赓武报告书》是遵照李光耀的意旨写的,昭然若揭。王赓武还能为自己辩解吗?他非常不诚实。他可以欺骗香港大学的学生,但欺骗不了南洋大学的学生。

王赓武报告书毫无疑问是李光耀炮制的。李光耀已先后在《白里斯葛报告书》和《魏雅聆报告书》中明确预定几年后将有另一份报告书,也就是王赓武报告书。这还能跟李光耀和他的党无关吗?王赓武真是越描越黑。

王赓武委员会报告书完成前夕,正是“四二制”的第一届华校高中毕业生,即将步出校门,到南大来,注册为新制一年级学生的时候。这完全是李光耀的安排,绝非王赓武无意为之。

毫无疑问,《白里斯葛报告书》是由李光耀谋划,为李光耀量身定做的报告书。后来的几份报告书也都是遵照李光耀的意旨来炮制的。

《白里斯葛报告书》虽然手段下作,但这正是李光耀所要的依据。他在公布了这份报告书后,便步步进逼,直到最后关闭南大。

从一九五六年,南大正式开学时起,直到一九八〇年被关闭时止,这二十五年的南大历史,实就是李光耀迫害南大的历史。世界任何地方都没有这样的实例。

回看李光耀迫害南大的手段,不仅诡计多端,而且十分毒辣,充分反映出他邪恶的内心世界。他一生都相信,人性是恶的。这也正是他的本性。

世间万事,皆有因果。李光耀终为他的业障,遭受报应,祸延子孙,至今不息。

(录自 2017年12月2日《新加坡文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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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7年12月02日首版 Created on December 2, 2017
2018年07月2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ly 2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