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于提呈南洋大学报告书的时候,我们需先願就面对工作的复杂与困难情形以及工作下的环境,提出一般的意见。
点评:小节之内并未给出相关意见。所指的一般性意见何在?那是些什么意见?从(二)至(十三)都是针对性的评议,并非本节所指明要陈述的:就面对工作的复杂与困难情形以及工作下的环境提出一般性意见。由此来看,这一节之有关对工作环境的复杂与困难等等事实记述的文字,必然已经被官方刻意删除。明显的,官方绝对不会允许这些文字的出现,因为工作局限的属性足以损害报告书的可靠与公正性。
- 一、(二)评议会是由代表多种文化——美国,英国,中国,荷兰,——的大学传统的各委员所组成。因此,虽则我们共同具有一大学概念的一般了解,以及共享以高度学术水准的重要作为大学主要特征的共同信念,但各委员依然不免有个表不同的观点,原因是他们乃是自身经历的大学的产品。在实际办理上说,虽则美,英,中及欧洲大学都是旨在向着同一目标进行,那就是说训练社会上具有天才的青年,但各大学的组织、行政、方法和课程的基本方式,都大不相同。基于这项原因,各评议会委员互相了解每一成员的传统观点,本身就是一项有趣的工作:再把这种互相理解的结果应用于审查及分析在南大获得的现有情形,诚然是一项错综复杂的课题。
点评:评议会代表多种文化是无稽之谈。到美国拿了一个学位并不能等于明了美国的文化,更不表示对美国大学制度的全面了解。各个委员的个人经历如果确实有所作用,三位来自中国大学体制的委员,绝对不可能支持因为大学设备和教师不足所以不能够承认南大学位的判断。南洋大学的设备无论如何不足,都要远比战乱年代的西南联大,厦门大学和燕京大学来的强。而且南大和台湾的大学,都是来自同一批师资。从这一节文字的描述,不难理解评议会是一个乌合之众。一个没有共识标准的评委,要如何客观与公正的去评议南大的课程和教授的资历?
- 一、(三)我们要保证评议会作详尽完整的建议,就必须要比较四个星期更长的时间。但是,事实上,不可能把时间延长,因为各委员多在他处事先有预约,无法避免。假使我们有可能把收集的情报,连同接见他人时获得的必要资料,完成初步的讨论,然后各自回返我们的国家,加以整理好融会贯通,再行以日后重临新加坡作最后的讨论和准备报告书,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可是由于急切要早日提出报告书,这种意思无法实现。
点评:这一节充分说明了报告书是仓促的急就章。所为何事?何以要如此的强人所难?何以非要匆忙在四个星期之内完成?为何非要在1959大选年期间,一个历史上的特定时刻去完成?明显的,报告书是在配合设定的政治议程,而非为了诚实评议学术水准。难怪评委不得不坦然承认:这将是一部不平常的报告书。
- 一、(四)曾经有人随时向我们建议,认为我们对现有课程应作仔细调查,万一发觉有重大缺点而需要在首届学生毕业前改正者,可提出改正课程的意见,以便首届修毕四年的毕业生在最后一学年运行。但是我们认为无论在理论上感觉这项步骤如何重要,在实际上乃是一件不切实际与不可能执行者。再者,于考虑大学的训练与学术水准时,我们不得不强调提出,对于实际教授课题的详细情形或受溶化以便在考试时反吐出来的知识范围,并不比充分帮助与鼓励学生使其获得对原理,方法及研究学问的技巧方面更深切了解为重要。换句话说,大学教育的特征训练思想以便从各种源泉中寻求事实。然后应用该项说明的事实,以建立新概念与新原则。光是获得即知的事实与理论,在大学程度上是不够用的。大学训练应使学生不光是获得书本上的知识,还要是他们应付可能出现的新事物。大学教育本质上最重要的,乃是一种对方法的训练而非事实的训练。这里认为有旁敲侧击的必要,无非是要坚定指出,对于任何发现课程的缺点后,可于最后一年中设法予以补充的意向,不但不切实际,且终归对学生本身或南大没有真正好处。实言之,学术水准的高低,通常从教授的态度以及他们担当的研究工作多少,比较从详细考虑实际对学生教授的课程,更能测验出来。因此,很多我们的观察将是有关南大的一般情形,但是我们提出的该项观察,依照我们的意见,将是对南大的学术水准和地位基本有关的问题。全体评议会委员所关心强调指出的,就是大学教育主要的及根本的任务,和其他普通教育机关完全不同。
点评:曾经有人随时向我们建议,这句话反映了评议的非专业性。任何调研都得事前按特定目的,仔细设计一个审查方案,之后,按部就班的有序评议。岂能随时和任意的添加议题与更动议程?不过,这正好证明外部干预了评议进程。其余的文字都是一堆无病呻吟的废话,为了给无中生有的评议报告书添加文字篇幅。
- 一、(五)由于评议会工作的时间短促,显然无法拨出时间来接见各方有意提供意见的人士。但是一个观点或观察并不因继续重述而成为更准确或更重要。无论如何,我们曾经尝试深深地探讨问题的中心而大大的张开调查的网。我们深信我们不会遗漏任何重要的客观情况以及一般表示的意见。
点评:这一节证实了评议会的实际工作是一个听证会,纯粹是为了聆听对南大的负面批评。继续重述的观点不表示更重要的说法,是一个典型的无知。民意调查就是为了寻找继续重述的观点。如此的货色,如何够资格去评议南洋大学?
- 一、(六)虽则我们刊登广告吁请公众人士提供意见书时,并未提示有秘密性质,显然地我们感到欲获得有价值的情报及证据,我们必须对所有提出意见书和提供事项,加以机密保证的必要。故在较后的新闻报道上曾经补充宣布,所有提供的意见,均将被严守秘密。由于这项决定,我们在草拟报告书时,将不把情报来源予以透露;所有机密材料将于评议会解散之前加以毁灭,而通常于附录中备载所有会见人士的姓名一节,亦付诸阙如。这将是一部不平常性质的报告书。尚若不作此决定,相信无法搜集证据以作我们判断的张本。为此,本报告书及其建议,只可以我们的信誉来担保,根据我们考虑的事实,用无畏及不偏的精神来草拟,且在此复杂情形的新加坡,我们之所以能有客观态度判断事理,是因为它对我们无所损益的缘故。
点评:这一节不打自招的证实了报告书并非是一个科学性调研的结果,而且一切证据都被彻底销毁。此外,由于报告书无法根据客观素材,给予实事求是的结论,所以不得不以评审的个人名誉来担保其正当性。这真是天方夜谭。试问,一名法官是否可以放弃法律与事实,而单凭个人名誉来进行审判和定案?
- 一、(七)不幸,最后委派的数位评议会委员受到若干延迟。虽则评议会主席于正式委任发表时(一月五日)即曾向南大要求搜集及整理所有有关的资料,但直到我们到达新加坡若干时候才见到提出,且当时提出的资料不若我们期待的完备(列如教授领受学位日期,在正式名单内并未具载)。此种措施,在我们脑海里,诚然感觉多少诧异。我们知道委派评议会的意想是于一九五七年秋间提出,我们假定南大当局将会于评议会委员抵达新加坡时将全部最后及完整的提供书提交评议会,乃是极自然的事。假若有关情报能自酌搜罗而提交评议会,那么评议会的工作会便会便利的多。以大多数大学的经验来说,由大学小心准备和提出全部提供书,至少需要六个月的时间,而大多数评议会委员在通常情势下皆坚持于评议会正式会议前,必须接到该项提供意见书。
点评:这一节也是多余的废话。其实,一个单凭秘密听证会就已经得出评议结论的报告书,何必多此一举的拿南大搜集及整理资料的话题来说事?明显的,无论南大提供的资料是如何的丰富与完整,都不会影响评议会之未审先判的观点。
- 一、(八)另一特点使评议会发生困难的,便是委员们无法亲身看到南大全体师生上课的情形。各班级非至三月的第二星期不克复课。而其时我们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在集中草拟和修正报告书了。所以,我们无可能视察学生实在担当的实际工作以及教授所应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教学方法。但是,从我们所接触的学生看来,他们曾经明白表示他们的意向以及他们准备投身新加坡社会担任适当角色的愿望。这一点使我们获得深刻的印象。虽则去年八月我们曾经指出评议会有非常必要在南大全体师生上课时举行会议,再由于其他不受我们管制的因素,致使我们无法遵行。
点评:这证实了评委在工作上的本末倒置,全无专业可言。没有亲临现场要如何明白师生的教学实况?无知教学的真实情况,又如何得出南大教学水准不足的判断?医生要临床诊断病人的实况,才能对症下药。可见,这又是一起荒诞事件。
- 一、(九)当评议会抵达新加坡时,发现一宗在新加坡法律下设立南洋大学法令已度过二读及遴选委员会考虑的阶段。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诧异,管理南大的方法基本是有关它的生命及健康,而该宗法令,依我们的见解,应该是在考虑我们的报告书之后制定,更为适当。我们同时亦感觉诧异的,就是得悉正当评议会举行会议时,南大当局决定为该年度招收新生约五百名及先修班新生约二百名。
点评:这一节是节外生枝,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学法令有所借口的介入南大的行政与管理。还有,进一步指责南大过多的招收新生。这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 一、(十)由于各种因素的介入,面对评议会的工作因此更为复杂,可是更加困难的却是我们工作的实在定义。我们的审查范围因为规定是在调查大学的学术水准及其地位,但在所有提供的意见及所有我们正式与非正式会见的人士想法,多含有一种假设,那就是,要我们承认南洋大学有限公司为大学及它打算授予毕业生的学位,加以评述。照这样便发生一个『何谓承认?』的问题及更进一步的『由谁或何种权力给予承认?』的问题。究竟是承认南大仰是承认它授予毕业生的学位?要解决这问题的意义之复杂性,可能从研究其他大学怎样被『承认』及其承认的范围怎样,加以澄清。
点评:这一节极可能是扭曲了事实。一、评委接见的所有人士都得由官方全权安排,所以只可能听到要求不承认南大学位的单一声音。据悉,更有人建议政府停办南洋大学。二、坊间资料指出,评委只接见了五位大学教师,并没有和理事会见面,而在最后的会议上,校董们无权发言和提问,只能回答评委提出的询问。
- 一、(十一)按照英国的传统,一所大学的设立必须经过国会或皇家特许准许,才能成为一所公众学校,由于该大学被规定为须接受办理完善的大学指导(此外指继续采用外间考试制度)它的学术水准和身份,自始即受到保障。由于该新大学在法律上自始即被承认为一所大学地位及继续受到资格较深的大学所监督,而后者往往保证前者将维持一般认可的水准,年轻大学的学位亦从开始就自动地被接受和其他英国或自治邦各大学相等,毋须再度有特别承认之举。
点评:这一节是超越权限的提出另一个不承认南大学位的理由。因为南大不符合殖民宗主国的大学体制内的任何一种模式,所以无法享受从开始就自动地被接受和其他英国或自治邦各大学相等的地位。其实,南大的使命是在后殖民的新加坡。
- 一、(十二)在另一方面,在美国设立一所大学,比较说来,是自由得多,虽则在新大学开始办理之前可能需要获得一项州政府特许证。可是在美国并无一种正式机构来承认学位,或为其系统来维持水准。为了使持有大学学位的人士能合格担任某种职位。他们必须通过再度考试——州考试或联邦考试——尤其是法律,医学,工程,会计及政府服务等专科为然。由各种私人的专门组织加以严格监督,鼓励了大学达成适当水准,而它们对特定学校水准的批准或否定,便作为指望着前途的学生指南。
点评:这一节的目的是为否定南洋大学的判决,再多提出一个解说。然而,这也同时再次证实了,报告书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全盘否定南洋大学。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评议学术水准只是一个介入的手段而非目的。
- 一、(十三)此刻一种混乱的局面乃是南洋大学一方面在设立形式化教学组织上多依照美国大学形式或仿照中国大学形式之具有美国典型者,一方面新法令又赋予约莫相等于马来亚大学的法律地位。
点评:这一节是不知所云。勉强可以理解为:南大,一个仿照中国大学形式之具有美国典型的大学,必须按照马来亚大学的法律进行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