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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膛解剖白里斯葛报告书 二

新加坡文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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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18年4月7日《新加坡文献馆》的评论:

一、正名《1959年南洋大学秘密听证会报告书》

《1959年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名不副实,货不对版,是一个具欺骗性的错误标题名称。从历史事实来看,即是说,根据报告书的完成过程及其内容来度量,所谓的评议会报告书,有必要正名为秘密听证会报告书。简言之,南大历史要把《1959年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纠错更正为《1959年南洋大学秘密听证会报告书》。

何以有如此的必要?评议会与听证会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也有着不同的历史意义,所以绝对不能鱼目混珠,以假乱真。因此,正名有助厘清相关事件的历史过程及其中的来龙去脉,以还原南洋大学历史的真相。

为此,南大历史有必要先行明确评议会的理论定义是什么?之后,看看白里斯葛报告书是否满足成为一份评议会报告书所应具备的必需条件。末了,再从报告书本身所提供的信息,认清白里斯葛报告书在本质上是一份什么文件?换言之,如果白里斯葛报告书不符合评议会的界定,那么,那一份所谓的教学水准调查报告书究竟是什么东西?当然,明确了白里斯葛报告书的真实属性之后,其背后的政治目的也就了然于目,不言自明。

审查与评估师生教学水准,必需是一个严谨的,按既定调查原则与程序,有条有理,有所依据的执行审查者对审查对象的检验。审查者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就事论事,过程中,审查者与被审查者的双方,面对面的直接沟通,以解释与澄清双方对事实的质疑与提问。有了这一个设定的程序,调查与结论才能是一个完整的有机延伸。也就是说,通过检验程序而认识到的事实基础,是达致与构建评议结论的根本。这两者之间有其必然的因果关系。

按这一个界定,大学教学水准的鉴定,是审查者依照一个设定的调查方案,对调查的对象,即南大教师的授课及学生的作业与考试试卷,执行调查方案规定下的程序,通过实际工作检验大学的教学事实。之后,根据方案设定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教学标准与教学事实之间的落差,凭借落差幅度大小决定教学水准之高低好坏。

然而,在白里斯葛报告书的132项大小评议之中,没有一项内容提及设定调查方案的理论与程序,也没有任何有关审查结果的记述。所以说,评议委员会既没有一把可以度量南大教学水准的标准尺度,更没有实际的进行审查。如此现实情况下,白里斯葛领导的评议会是如何的评估南大教学?如何得出南大教学水准不够资格的结论?必然的,一个没有设定调查方案的教学评估,是不可能给出一个有所凭据的教学审查结论。事实也的确就是如此。

通过这些事实来判断,白里斯葛报告书绝对不是一份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

二、白里斯葛报告究竟是一件什么东西?

这一个事实不难理解,可以从报告书本身所提供的信息,有凭有据的加以解释。

一、(二)评议会是由代表多种文化——美国、英国、中国及荷兰——的大学传统的各委员所组成。……各委员有个别不同的观点,……各大学的组织、行政、方法和课程编制的基本方式,都大不相同……把这种互相了解的结果应用于审查及分析在南大获得的现有情形,诚然是一项错综复杂的课题。

一、(四)曾经有人随时向我们建议,认为我们对现有课程应作详细调查,……。

一、(五)……无法拨出长时间来接见各方面提供意见的人士。……

一、(六)我们刊登广告邀请公众人士提供意见书……倘欲获得有价值的情报及证据,我们必须对所有提出的意见书和提供事项,加以机密保证的必要。……将不把情报来源予以透露,所有机密材料将于评议会解散之前另以毁灭。而通常于附录中备载所有会见人士的姓名一节,亦付诸阙如。这将是一部不平常性质的报告书。倘若不作此决定,相信无法搜集证据以作我们判断的根本。为此,本报告书及其建议,只可由我们的信誉来担保,……。

一、(八)委员们无法亲身看到南大全体师生上课的情形,……我们无可能观察学生实在担当的实际工作以及教授所应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教学方法。……

八、(一)于提出本报告书的这一部分时,我们愿意指出我们……和南大校园,赞助人,职员,教授及学生的极其稀少及短促的接触……。

这几点评议给出的事实是:

综合来看,评议委员会没有一个评议标准,也没有执行实在的教学调查工作。除了评委之外,校外人士也可以随时指导评委工作。评委对大学的认识,来自与大学无关之第三方的秘密意见书。结论是根据来历不明道听途说的意见总结陈词。结论由于没有确凿证据的支持,所以是靠评委们的信誉来担保。评委与师生之间完全没有任何接触。这样的工作方式彻底违反了审查教学的最基本条件。

这些事实充分证实了,白里斯葛报告书确实是一份南洋大学秘密听证会报告书。

三、不承认南洋大学学位的判定与大学教学水准毫无关系

《1959年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与“调查南洋大学的学术水准和教授的适当程度”的设定职责,在有意无意之间,通过思维联想而共同塑造了一个假象,让坊间以为白里斯葛报告书建议不承认南洋大学学位的原因,是基于南大的教学水准不够资格。然而,这是一个绝对错误的认知。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不承认南洋大学学位的判定,与大学教学水准是毫无关系的。

有必要先行认清的事实是,评委由始至终,就根本没有对南洋大学的教学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教学检验。评委没有阅读过即便仅仅一份南大学生的作业或者一份的考卷,虽然作业与考卷是评估教学素质好坏的单一最重要的媒介。除此之外,评委也和教师与学生没有直接接触,也就是说,审查者对被审查的对象是完全的一无所知。由此可见,评议对南洋大学的教学实况是全不知情。

这是一个没有争辩空间的事实,报告书的132项大小评议之中,确实没有片言只语提及南洋大学之教学实况。

既然如此,那么,评委又是凭借什么,而得出不能够承认南大文凭与其他经被承认的大学的学位相等的裁定?其根据何在?

第八章判定,八、(一)提出六点意见:南大发展进度太快;不符合大学型的现代教育机构;实验室与图书馆的设计水准不理想;教师不够资格;大学缺乏学术性研讨气氛;课程太过繁重。

八(二)由于上述的制定,我们很遗憾我们必须对南大的学术水准作不利的报告。本着良知,我们再度表示遗憾,我们目前不能向新嘉坡政府建议承认南大学位与其他经被承队的大学的学位相等。

明显的,评委建议不承认南大文凭的根据,就是建立在这六点的意见上。

然而,单凭这六点意见就得出否定南洋大学文凭的决定是草率与不合理的。以伦敦大学校外课程体制为准则来考量,考试是决定学生成绩优劣高低的唯一标准。换言之,对伦敦大学校外课程体制而言,这六点意见是毫无意义的。

姑且不论南大所处的客观环境约束。重要的是,在没有一个衡量尺度的现实面前,评委的全部评介,只能看成是一种主观意识下的判断,其参考价值十分有限。

在此,南洋大学历史的真相是,南洋大学的教学水准没有问题。报告书建议不承认南大文凭的根据是评委提出的六点来历不明的意见。这与南大教学全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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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页:
《1959年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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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07日首版 Created on April 7, 2018
2018年4月14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April 14, 2018